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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267.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34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22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82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5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5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吉林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1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5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 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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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 2021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45万亿美元)。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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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8999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4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955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091亿美元、1784亿美元、901亿美元、592亿美元和215亿美元。(完)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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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15/xizang/2021/0115/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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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正确理解政策内涵,准确把握政策导向,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重点外贸企业外汇政策专题辅导暨直接申报培训会。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深入解读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企业版)》,分别从企业进行直接申报对于国际收支统计及宏观分析的重要意义、直接申报制度框架、各表统计内容、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做了全面讲解,为后期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涉外企业及时了解了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对促进宝鸡市外汇业务顺利开展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将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切实解决外贸企业实际困难,全力帮扶辖区外贸企业,助力宝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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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xlsx 附件2: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xlsx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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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积极开展“打击外汇非法交易 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的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展板、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海报、折页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外汇政策法规常识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和典型手法,积极引导辖区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合规用汇的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服务群众近千人次,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识假防骗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将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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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可持续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指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报价机构。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四是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强化其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市场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 2021-01-15/xizang/2021/0115/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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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社会公众外汇风险防范意识,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资金链’防治”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宣传、银行营业网点视频播放及游飞字幕宣传等形式,运用内外联动模式开展。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服务群众3000多人,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提高对地下钱庄危害性认识,向社会公众提示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不断强化社会公众防范和抵制外汇违法行为的意识,切实保护外汇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合作,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赌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辖区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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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一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岐山县蔡镇支行对其开办外汇业务进行“一对一”现场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等内容,对银行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指导,并要求银行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在便利真实合规开展外汇业务的同时,防范投机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培训奠定了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增强了银行合规经营意识,有助于银行更好服务辖内涉外主体,进一步支持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6-15/shaanxi/2021/0615/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