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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026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优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3-07/sichuan/2026/0307/3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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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6-01-13/sichuan/2026/0430/3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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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27/sichuan/2026/0327/3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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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决策部署,3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市场部、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组成联合服务小组,走进荆州一家重点涉外公司,开展“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上门活动,通过精准对接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助力企业进一步提升跨境经营的财务稳健性。 该企业是荆州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光学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上市公司,海外业务占比较高。在座谈交流中,企业财务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当前经营状况,并重点反映了在日元汇率持续下行的背景下,企业账户大额日元存款所面临的汇率管理迫切需求。 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市分局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强调企业应聚焦主业,将汇率波动纳入日常财务决策,以锁定成本为目标,避免博取汇率收益,确保主营业务利润不受汇兑损失侵蚀。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市场部结合当前全球汇率市场波动加剧的趋势,系统分析了美元、日元双向波动对涉外企业经营的传导影响,并通过实际案例,生动展示了远期锁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工具在锁定成本、平滑利润方面的实战效果。围绕企业的具体需求,服务小组量身定制了“外汇卖出看涨期权+外汇掉期”组合产品服务方案,既为企业锁定基础收益,又保留部分操作灵活性,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该方案获得了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高度认可。他表示,通过此次面对面沟通,企业对套保工具的应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后续将继续深化与中国银行的合作,用足用好外汇衍生品工具,切实防范汇率风险。 此次走访是汇银联动服务实体经济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重点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生动实践。(荆楚网客户端 2026-04-03) 2026-04-27/hubei/2026/0413/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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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分局主办、交通银行宜昌分行承办的“2026年湖北省汇率风险管理及涉外政策宣讲会(宜昌站)”在宜昌举行。本次活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与湖北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简称“湖北自律机制”)联合统筹开展的系列宣讲活动之一,旨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辖内外向型企业政策需求,全面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宜昌市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并讲话,交通银行宜昌分行负责人致辞。湖北自律机制、宜昌市自律机制、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市60余家重点涉外企业代表和各金融机构代表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湖北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讲师团成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分局讲师、湖北自律机制讲师分别作专题讲解。他们围绕2026年外汇市场形势、人民币汇率走势及影响因素、最新涉外业务便利化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系统介绍了远期结售汇、期权等常用汇率避险工具的产品特点、适用场景及操作策略,并结合企业实际案例,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摒弃投机思维,将汇率风险管理纳入生产经营全流程,通过科学运用金融工具锁定成本、稳定预期,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与会企业代表普遍认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案例鲜活,既有宏观形势的专业分析,也有贴近经营实际的实操指引,务实管用、成效显著。各金融机构参会代表也表示,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健全“汇银企”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荆楚网 2026-04-14) 2026-04-30/hubei/2026/0416/2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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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润荆楚,惠企赋能启新程。4月10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荆门市分局指导下,由中国银行荆门分行、沙洋县商务局、沙洋外贸服务中心、沙洋工商联共同承办的2026年荆门市“外汇惠企 暖春先行”县域行(沙洋站)活动在沙洋县圆满举行。本次活动聚焦县域外贸企业发展痛点,精准开展外汇政策、汇率风险、国际贸易实务专题宣讲,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沙洋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活动现场,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荆门市分局的专家系统解读相关政策要点,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用足政策,让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县域实体经济。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讲述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的重要性,引导企业提升科学的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提升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筑牢企业经营“安全屏障”。针对外贸企业的各类实操难题,分享专业解决方案,助力企业规范贸易操作、提升合规水平,抢抓外贸发展新机遇。 会上,来自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的外汇专家也从“风险中性理念核心要义”“汇率避险工具选择”“外汇衍生产品实操”三个维度展开讲解,为现场企业家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知识分享。 宣讲环节后,不少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干货满满、精准解渴”,不仅全面解读了最新外汇政策,更提供了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方案与实务操作指导,有效解决了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的困惑,为企业稳健经营、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4-14) 2026-04-30/hubei/2026/0420/2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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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1/hubei/2026/0421/2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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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30/xizang/2026/0430/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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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6-04-10/hubei/2026/0113/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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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正值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之际,外汇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与内蒙古税务局召开税汇促进全区外贸高质量发展沟通合作联席会议,签署《税汇沟通合作备忘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服务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提供坚实保障。会上,双方分管领导分别就近年来税汇两局合作情况进行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内蒙古税务局局长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依托自贸区获批契机,深化外汇与税务沟通协作,以高度的责任感服务国家战略、守护经济安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6-04-30/neimenggu/2026/0430/2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