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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2 2023-02-01/guangdong/2023/0202/2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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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2 2023-02-02/guangdong/2023/0202/2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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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2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营报、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19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2022年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广东涉外经济依然展现出较强韧性。请问2022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促进广东经济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为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有哪些安排? 答:谢谢你的提问。2022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和助企纾困各项举措,稳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多措并举支持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率先在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出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等13项试点措施。试点实施以来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5427笔,合计141亿美元,有力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促进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是大力支持广东外贸外资稳定发展。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优良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项目由贸易项下扩大至经常项下全部项目,试点地区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全省。截至2022年末,辖内已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256亿美元。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指导广东银行自律机制修订展业指引,便利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市场主体跨境资金结算。2022年,辖内市场采购出口、跨境电商贸易以及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涉外收支合计630亿美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三是积极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辖内三家企业取得试点资格,合计集中外债额度90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85亿美元。推动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落地,34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办理试点业务合计1.64亿美元。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截至2022年末,辖内银行办理此便利化业务合计120亿美元,“诚信便利、小额便利”跨境投融资氛围基本形成。 四是推动金融要素有序流动,促进粤港澳金融互联互通。稳妥有序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贷款、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截至2022年末,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3家企业取得QDLP试点资格,合计获批额度约24亿美元。 五是做好人民币汇率避险服务。指导银行通过减免保证金费用、中小微企业专项授信、知识产权抵质押增信等方式,降低企业避险成本;推动银行与保险、担保等机构合作,推出“一保双免”、“银担汇”创新产品,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新途径;加强部门合作,探索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推动“贸融易+汇率避险”金融服务政策落地。2022年,辖内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12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外汇套保比率27%,比2021年增加4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按照总行、总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适应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在落实好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等试点措施基础上,积极探索争取更多外汇管理便利化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2-20/guangdong/2023/0220/2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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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一诚特首、张副省长,各位来宾,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组织的金融支持横琴前海有关文件发布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两份文件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在两地分别部署了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两份文件既关注民生金融便利、市场互联互通等粤澳深港合作的共同重点,又结合两地情况,提出了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特色项目。 在共性政策方面,一是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通过便利港澳居民信用融资、便利港澳居民就业、便利使用移动支付等举措,提供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民生金融服务。二是深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与港澳市场互联、完善账户管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通过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政策等举措,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四是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等举措,完善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在特色项目方面,结合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各自战略定位和独特需求,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丰富拓展合作内涵。在横琴,按照“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定位要求,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根据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在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业,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实际上,在两份文件制定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开放创新工作已经稳步推进并落地,受到广泛欢迎。例如,港澳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的试点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互换通”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沪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持续优化等。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谢谢大家! 2023-02-27/guangdong/2023/0227/2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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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广州南沙自贸区正式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试点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结合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南沙立足湾区、毗邻港澳优势,“宣传+调研+督导”三管齐下推动试点政策落地显效。截至2023年1月末,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6014笔,金额160.9亿美元,有力支持南沙打造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南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以高水平开放稳住经济基本盘 实施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兴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4项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受惠面,优质企业可以享受银行更加便利的服务,服务实体经济保稳向好。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142.6亿美元。 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外国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等试点业务,建立起与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模式,提升企业业务办理效率,有效降低银企运营成本。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试点业务金额9.22亿美元。 二、推动金融要素有序流动,以“扩大开放”彰显南沙门户作用 以推进南沙自贸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南沙自贸区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拓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渠道,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稳妥有序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资产、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募集资金规模155亿元人民币;1家企业获批QDLP试点资格,试点额度10亿元人民币。 三、优化跨境融资管理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新渠道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从多个维度推动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包括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将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等,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截至2023年1月末,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办理上述业务金额9.06亿美元。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扎实推进“五外联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南沙自贸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倾斜,助力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02-21/guangdong/2023/0221/2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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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175亿美元,仅次于2008年的历史最高值,较2021年增长32%,顺差规模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3%,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理性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及进出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保持增长。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6856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22%,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万亿美元,增长5%;进口2.7万亿美元,增长1%,进出口规模亦创历史新高。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2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943亿美元,逆差规模较2021年下降6%。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收窄11%,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呈现顺差且分别增长66%和23%,反映了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及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带动高技术服务贸易提档升级。此外,旅行逆差1076亿美元,增长14%,主要是赴境外留学等支出缓慢回升。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净流入。2022年,直接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580亿美元,企业“走出去”总体平稳有序;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903亿美元,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优势对国际长期资本依然保持较强的吸引力。 展望2023年,尽管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3-02-17/guangdong/2023/0216/2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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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出口企业融资便利化程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并于2023年2月20日起在广东等10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辖内试点银行参加培训,熟悉应用场景功能,开展模拟操作,并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部分工协助机制,做好各项试点准备工作。试点首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54家企业自主发起融资授信申请68笔,其中90%的企业为中小企业。辖内中国建设银行等11家银行积极响应,对其中59笔融资授信申请与企业有效开展对接,并成功受理融资授信业务41笔。 “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中,企业可登录“数字外管”平台自主开通应用场景功能,向不超过3家银行提交融资授信申请。银行收到企业融资授信申请后,可在企业授权下查看企业外汇收支相关汇总数据等信用信息,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内部风控要求,决定是否受理,成功授信后在平台登记授信金额、期限等信息。 “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借助区块链技术推动汇银企之间可信信息共享,为银企融资双向选择搭建了线上沟通桥梁。一是助力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瓶颈,发挥企业外汇收支数据价值。二是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企业可自主注册和向银行提交融资授信申请,提升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得性。三是银行可以通过平台接触新客户,获取客户信息,扩展客户群体,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接下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强宣传培训,组织试点银行用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使用“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服务广东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2-23/guangdong/2023/0223/2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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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工作法治化,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4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新增文件主要涉及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等。(完) 2023-02-23/guangdong/2023/0223/2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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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护航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开设“防范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专栏,通过长图、小视频、漫画等方式,宣传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剖析外汇违法行为特点与风险,警示外汇违法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认清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高利诱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系列宣传内容包括:打击地下钱庄、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拒绝跨境赌博、打击网络炒汇平台。 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广东省分局子网站“特色服务”栏目浏览查看。 2023-03-03/guangdong/2023/0303/2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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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3年2月28日) 2023-03-09/guangdong/2023/0308/2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