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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精神,提升外汇服务工作水平,近日,滨海新区分局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就融资租赁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新型离岸贸易、跨境金融平台应用场景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下一步,滨海新区分局将与地方政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银行建立标准化、场景化展业规范,促进区域跨境金融生态培育,持续服务辖内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加快“走出去”步伐,更好地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见效。 2025-11-21/tianjin/2025/1121/2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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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非银行机构发生内保外贷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的,其对外债权余额是否应纳入境外放款额度管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6.4审核原则第2条: 境内非银行机构发生内保外贷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的,其对外债权余额应纳入该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管理。境内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履约对外债权余额与该机构境外放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机构境外放款上限;如果超过境外放款上限,可以先为该机构办理对外债权登记,但在对外债权余额与境外放款余额之和恢复到该机构境外放款上限以内之前,该机构不得办理新的境外放款业务。境内银行发生内保外贷履约,如有反担保人,也应参照前述原则办理。 2025-11-27/tianjin/2025/1127/2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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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工作精神,提升外汇服务水平,近日滨海新区分局接待天津港保税区招商局及辖区企业来访,现场解答企业在开展新型离岸贸易方面的问题,并介绍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及使用场景。 下一步,滨海新区分局将继续以高效服务为辖内企业开展新型离岸贸易提供助力,促进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2025-11-28/tianjin/2025/1128/2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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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责任上限无法进行合理预计的内保外贷能否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5.4.1内保外贷签约登记第(14)条: 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上限无法进行合理预计的内保外贷,如境内企业出具的不明确赔偿金额上限的项目完工责任担保,原则上不办理登记。如发生履约,按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补登记手续。 2025-11-26/tianjin/2025/1126/2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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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资本项目) 2025-12-01/tianjin/2025/1201/2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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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tianjin/2025/1120/2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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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经常项目) 2025-12-01/tianjin/2025/1201/2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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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滨海新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天津市分局指导下,充分发挥“1+2+N”工作机制的统筹推动作用,聚焦全市“十项行动”和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多项涉汇高质量发展措施扩面增量。 一、加力推广国际商业保理创新模式,赋能特色产业跨境发展 滨海新区分局联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深化制度创新,研究推动“本外币一体化共管账户+优先受偿权”特色模式,成功落地滨海新区首笔外币国际商业保理业务,并迅速实现复制推广。辖区企业聚焦出口特色场景,创新采用“主体信用+交易信用”双维度评估体系,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定制化保理融资服务。目前,已完成首笔出口业务,为新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二、深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改革,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滨海新区分局聚焦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在调研中了解到辖区某科技企业有迫切融资需求,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条件后,积极指导企业准备材料,成功办理了滨海新区第3笔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此举不仅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境外融资渠道,更体现了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精准性,为新区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了“金融活水”。 三、落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激活跨境资金配置效能 为深化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滨海新区分局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作为服务实体经济跨境投融资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接重点企业需求,全程跟进资格申请全流程。成功为辖区企业完成滨海新区首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该业务的落地,不仅实现了企业本外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筹使用,大幅降低了跨境融资成本,更有效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为新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构建全球化资金管理体系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助力滨海新区打造京津冀跨境资金结算枢纽。 下一步,滨海新区分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落地推广,以金融高质量服务赋能滨海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2-05/tianjin/2025/1205/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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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证券交易资金需要办理什么外汇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2.4审核原则第1条: 跨境转换机构以非新增证券为基础生成或兑回存托凭证需进行跨境证券交易(含基础证券买卖及符合规定的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投资品种)的,应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跨境证券交易登记。其中:生成或兑回境外存托凭证的,应由境外转换机构通过其境内托管人办理;生成或兑回中国存托凭证的,应由境内转换机构办理。 2025-12-11/tianjin/2025/1211/2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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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保内贷业务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是否有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8.4审核原则第1条: 外保内贷业务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境内债务人应在担保履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发现违规的,在将违规行为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后,外汇局可为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2025-12-10/tianjin/2025/1210/2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