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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国家外汇管理局赤峰市分局指导建设银行赤峰分行顺利落地辖区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授信银企对接”应用场景,为赤峰某有限公司投放信贷资金2亿元人民币,有效缩短了企业融资时间、拓宽了银行获客渠道。 下一步,赤峰市分局将继续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的宣传与推广,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为赤峰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2025-02-06/neimenggu/2025/0206/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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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报告显示,该组织将俄罗斯2025年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1.4%,比此前预测高出0.1个百分点,并维持2026年1.2%的预期。此外,俄经济发展部预计2025年GDP增长率为2.5%,俄罗斯央行预计为0.5-1.5%。(文章来源:俄新社) 2025-02-06/heilongjiang/2025/0206/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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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heilongjiang/2025/0123/2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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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伊春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双鸭山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绥化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七台河市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牡丹江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齐齐哈尔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鸡西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河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鹤岗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庆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heilongjiang/2025/0123/2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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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2-06/gansu/2025/0206/2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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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01-15/shenzhen/2025/0115/2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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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银行结汇16272亿元人民币,售汇17040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6544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33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结汇2264亿美元,售汇2370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233亿美元,累计售汇24336亿美元。 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1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7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092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58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124亿美元,对外付款6566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4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102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1-16/xizang/2025/0116/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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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儋州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儋州自律机制)成立大会在人民银行儋州市分行成功召开,人民银行儋州市分行、外汇局儋州市分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31家银行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儋州市政府及海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以下简称省自律机制)秘书处相关同志应邀参加。 儋州自律机制由儋州市及澄迈、昌江、屯昌、定安、临高县域内31家银行机构组成。会上,审议通过了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及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名单,并现场签署了银行外汇业务展业自律公约、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公约。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儋州市政府和省自律机制秘书处相关同志对儋州自律机制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分别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儋州自律机制积极作为,切实推动辖区跨境金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儋州市分局将加强对儋州自律机制的指导和支持,持续推动儋州自律机制成为促进业务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平台,为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2025-01-17/hainan/2025/0117/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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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1.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修订《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汇发〔2019〕38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2.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汇发〔2022〕68号) 3.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通知(津汇发〔2017〕71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津汇发〔2024〕69号) 四、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5.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汇发〔2022〕90号) 2025-01-17/tianjin/2025/0117/2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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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甘肃省分局决定辖内6家派出机构自2025年1月23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形状为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5年1月17日 2025-01-17/gansu/2025/0117/2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