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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http://www.gov.cn/xinwen/2018-10/24/content_5334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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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要求,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带队到河北省巨鹿县开展扶贫调研,实地调研脱贫攻坚相关情况,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 外汇局定点扶贫单位河北省巨鹿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潘功胜一行到巨鹿县东辛庄村、西辛庄村走访贫困群众,详细询问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帮扶脱贫举措,慰问基层干部和挂职扶贫干部。深入金银花园区和扶贫龙头企业、外向型企业和科技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产业建设、企业发展及助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情况。 调研期间,潘功胜召开外汇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关于巨鹿县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潘功胜对巨鹿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可喜转变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要深刻认识扶贫脱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优势、强化担当,加大金融外汇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履行好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外汇局挂职巨鹿的扶贫干部要继续扎根扶贫一线,积极工作、勇挑重担,帮助当地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巨鹿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完) 2018-11-15/safe/2018/1115/10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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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6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万亿美元)。 2018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0.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9万亿美元)。(完) 2018-11-23/safe/2018/1123/10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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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http://www.gov.cn/xinwen/2018-11/21/content_5342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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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http://www.gov.cn/xinwen/2018-11/24/content_53429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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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25/content_53432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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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http://www.gov.cn/xinwen/2018-11/29/content_53442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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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http://www.gov.cn/xinwen/2018-11/26/content_53433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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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1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欧阳洁、新华社记者吴雨、中央电视台记者孙艳、经济日报记者陈果静的联合采访。 记者: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会议明确,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理解?央行在这方面如何落实? 易纲:2018年,面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内外部形势,人民银行增强了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措施,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2018年无论是各项贷款还是普惠口径小微贷款都同比大幅多增,货币金融环境总体稳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会议精神,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着力缓解信贷供给的制约因素。比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口径,新年伊始宣布降准释放流动性1.5万亿元,1月下旬将实施首次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等。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市场利率合理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速下行而减弱,反而是加大支持力度,体现了逆周期的调节。同时,我们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逆周期调节措施与补短板、加强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精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会议明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央行如何把握货币政策的“度”? 易纲: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的“度”,主要体现为总量要合理,结构要优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总量,既避免信用过快收缩冲击实体经济,也要避免“大水漫灌”影响结构性去杠杆。比如,1月4日宣布的降准政策分两次实施,和春节前现金投放的节奏相适应,并非大水漫灌。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也应保持与名义GDP增速大体匹配。同时,还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另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投向,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的作用,在总量适度的同时,把功夫下在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上。比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人民银行宣布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记者: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易纲:刚才我提到,人民银行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下一步,我们还需要从供需两端进一步改善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从实体经济需求端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有效的融资需求有所下降。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端看,银行的风险偏好下降,自身还受到资本、流动性、利率等多重约束。我们已经采取措施着力缓解银行信贷供给端的约束。比如:在资本方面,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在流动性方面,央行前几天刚刚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通过创设TMLF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同时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施策,通过“几家抬”,从供需两端共同夯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关键是要建立对银行的激励机制,主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而不是用下指标、派任务的行政办法。比如,对于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长期资金,财政部门对其免征利息收入增值税,监管部门提高部分监管指标容忍度,银行尽职免责,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措施? 易纲: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长短结合、综合施策,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从统计数据上看,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投放持续增长,2018年11月末,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8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小微贷款覆盖面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授信1806万户,较2017年末增长28%。民企债券融资大幅改善,推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直接和间接支持了49家民营企业发行31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促进民企发债规模在去年11、12月同比增长70%。 今年,人民银行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工具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滴灌;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支持民企融资纾困。同时,继续发挥“几家抬”政策合力,畅通政策传导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汇聚银政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千方百计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记者:怎样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 易纲:党的十九大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之后,金融体系采取了多项举措。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整体稳健,但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们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又要把握好节奏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稳住宏观杠杆率。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继续推动产能出清、债务出清、“僵尸企业”出清。 二是妥善应对外部重大不确定因素对金融市场的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充实应对外部冲击的“工具箱”。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制度安排,提振信心。 三是加强政策协调,继续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既要防范化解存量风险,也要防范各种“黑天鹅”事件,保持股市、债市、汇市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四是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活力。 五是提升金融领域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强化正向激励机制,营造鼓励担当、尽职尽责、积极进取的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完) 2019-01-10/safe/2019/0110/1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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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三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积极适应外汇管理新常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促进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经过持续深入的改革实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跨境融资逐步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率先实现基本可兑换 改革开放40年来,外汇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主动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协调推进投资便利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一方面积极“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2012年底,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大力精简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流程,前后共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子项,建立起与扩大开放相适应、具备有效管理且社会成本较低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模式。2015年6月起,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管理部门实施间接监管。上述改革实施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已达2.95万亿美元。 另一方面,外汇局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真实合规的境外直接投资。2009年7月,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以登记为核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5年6月,进一步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由此,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已无管制,大大便利了境内机构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2017年,外汇局配合多部门有效抑制重点领域非理性境外直接投资,在满足真实合规境外直接投资需求的同时,促进跨境资金有序流动,有效防范风险。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近1.52万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额的比重达22%。 逐步建立并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将引入外部资金发展本国经济与切实防范外债偿付风险这两个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确立了外债登记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统筹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前提下,外汇局稳步推进外债管理体制改革,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建立了外债管理和统计框架。 为大幅简化外债登记管理,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外汇局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实际紧密结合,于2013年5月,全面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大大简化了外债业务办理流程,减轻了银行和企业负担;2016年,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抓住改革窗口期,通过地区试点、以点带面等方式稳步推进外债规模管理方式改革,适时建立起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8705亿美元,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为加大对“走出去”企业融资支持,2005年8月,外汇局顺应市场需求全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明确将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便利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开展跨境担保业务。2014年进一步改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取消跨境担保的数量控制、大部分业务资格条件限制和所有事前审批,仅保留登记管理要求。同时,坚持放管结合,规范担保人尽职审查要求、担保项下资金用途负面清单等管理,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由此,跨境担保项下实现了基本可兑换,较好地助力解决企业境外融资困难、授信不足等问题。 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融入全球经济,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多渠道多层次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力提升了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融合水平。目前,除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外,证券投资其他交易已实现基本可兑换或部分可兑换。 一是实施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2013年以来,外汇局持续推进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在登记、账户、资金汇兑等方面实施多项简化措施。2016年,针对境外上市所涉及境内基石投资者有关用汇需求作相应安排,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杠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推出并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等制度安排,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从2002年开始,逐步推出并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的投资额度内参与跨境证券投资。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机构获批1002.56亿美元额度,203家RQFII机构获批6426.72亿元人民币额度,152家QDII机构获批1032.33亿美元额度。 三是构建内地与香港多渠道、多层次的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市场深度融合。从2014年开始逐步推出沪港通、深港通,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跨境证券投资。2015年7月,推出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机制(即“基金互认”),标志着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两个子项实现部分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新突破。2017年7月,“债券通”正式开通,进一步促进了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和深度融合,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 四是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配合境内原油期货等特定品种期货市场开放,自2015年起,外汇局完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对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不设投资额度限制,资金汇出汇入无需审批,有力支持了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五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进一步开放。2016年5月,向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仅保留备案和外汇登记要求,大大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展望未来,外汇局表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渐进式改革思路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大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0/safe/2018/1210/10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