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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同一企业的待核查账户资金(货款)可否跨行划转到其经常项目结算账户? 答:A类企业可以。 2019-03-15/hainan/2019/0315/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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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月1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3-18/ningbo/2019/0318/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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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http://www.gov.cn/zhengce/2019-03/17/content_53745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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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http://www.gov.cn/xinwen/2019-03/14/content_5373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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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企业向境外B企业出口货物,能否签订三方协议,由境外非关联方C企业替B企业支付货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规定,经常项目交易(含货物出口)的跨境收支应符合真实性和一致性,因此不能代为支付货款。 2019-03-15/hainan/2019/0315/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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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企业可以购汇后汇出境外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吗(收款人账户为外籍员工境外个人账户)? 答:境内企业购汇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应理解为境内企业向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并代外籍员工办理购汇支付手续,因此,应按照境外个人在境内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所得购汇汇出办理,审核雇佣合同、税务凭证等证明材料。 2019-03-15/hainan/2019/0315/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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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2019-01-18/ningxia/2019/0118/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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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江苏省分局在无锡召开全省一季度外汇形势分析会。会议由分局国际收支处陈涤非处长主持,李瑾副处长、无锡、常州、苏州、南通、徐州、扬州六家中心支局国际收支部门负责人和外汇形势分析人员,以及来自无锡市船舶、纺织、电子等行业的九家企业财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参会中心支局分别就辖区企业进出口情况及中美贸易摩擦对外贸企业的影响、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和外汇存贷款等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各参会企业围绕行业形势、外贸进出口和中美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分局国际收支处还就企业关心的话题以及外汇局关注的重点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9-03-18/jiangsu/2019/0318/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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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举办了新生代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主要就贸易便利化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辖内30家企业代表以及余姚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2019-03-18/ningbo/2019/0318/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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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历程 展望未来 当好外汇管理改革“排头兵” ——浙江省分局召开纪念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座谈会 为庆祝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回顾外汇管理改革发展40周年的光辉历程,共同交流浙江省外汇管理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助推浙江外汇管理再上新台阶,3月13日下午,浙江省分局在杭州召开了“纪念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座谈会”,张全兴副局长出席并讲话,省分局各处室人员、宁波市分局、各市中心支局以及在杭外汇指定银行参会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 会上,外汇局和银行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忆往昔、谈体会,分享了从事外汇业务以来的所见所闻与切身感想。宁波市分局回顾总结了40年以来服务外贸发展的成就,从1979年宁波港正式对外开放至今,外汇管理始终坚持外汇外贸共发展、政策创新求突破,为宁波外向和民营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重点推动的外汇普惠金融更是有效提高了辖内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温州市中心支局代表感悟,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几十年来,温州外汇管理工作始终根据当地的实需实情,实心实意地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积极创新,认真规范,推动温州经济持续发展。金华市中心支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培育、发展、提升义乌国际贸易商贸市场为核心,用包容和创新的精神,积极培育贸易新业态,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市场采购外汇管理改革之路。舟山市中心支局参会代表结合自身30余年的外汇管理工作经历,饱含深情为大家回顾了自己参与工作、经历改革直至现阶段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心路体会,并就下一步更好地做好外汇管理工作谈了自身感想。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作为与浙江外汇局系统渊源最为深厚的银行,在会上为大家回顾了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独立分设和行使职能的历史过程,并对40年以来浙江外汇市场经历的翻天复地变化进行了比较。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回顾了新世纪聚焦主业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历程,重点介绍了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成效与经验。 张全兴副局长最后强调,40年来,我国外汇管理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浙江外汇管理工作在总局的积极指导下,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不断为浙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浙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他指出,回首40年以来的发展历程,最主要的是总结经验,继续当好全国外汇管理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下一阶段,浙江外汇管理工作要立足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历史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激发贸易新活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着力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增强开放经济金融管理能力,进一步助推浙江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3-14/zhejiang/2019/031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