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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外汇知识,增强涉汇主体合规用汇意识,2019年3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饶市中心支局积极结合学雷锋活动平台,在上饶市市民广场和中心广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2019-03-08/jiangxi/2019/0308/1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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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辖区外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和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有效传导外汇管理政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对农业银行宁夏区分行外汇从业人员开展外汇政策培训。宁夏分局与该行加强沟通,根据该行业务培训需求,重点围绕货物贸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政策解读以及银行端资本项目数据质量与合规异常指标触发案例解析等展开现场培训辅导。此次培训准备充分、针对性强,获得培训单位的广泛好评。 2019-03-08/ningxia/2019/0308/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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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保险公司赔付的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申报。与非寿险保险有关的赔偿,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与保险无关的赔偿,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重大损害的赔偿支付(例如石油泄漏或药品的副作用),应申报在“521990-资本账户-资本转移-其他资本转移”项下。 对保单未涵盖的重大损害或严重伤害进行赔偿而产生的重大非经常性支付,应计入资本转移。此类支付可由法庭判决、仲裁裁定或在庭外调解产生,包括因重大爆炸、石油泄漏和药品副作用等引发损失产生的赔偿支付。 2019-03-07/jiangxi/2019/0307/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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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9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一)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 (二)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 (三)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的; (四)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四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且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五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规定的帮助恐怖活动罪或者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 二次以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依法应予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计算。 同一案件中,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第七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所得数额难以确定的,按非法经营数额的千分之一认定违法所得数额,依法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八条 符合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和条件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第十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于犯罪活动的账户开立地、资金接收地、资金过渡账户开立地、资金账户操作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等。 第十一条 涉及外汇的犯罪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十二条 本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2019-02-14/gansu/2019/0214/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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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月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3-08/ningbo/2019/0308/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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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山西省分局在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主持召开了“政、汇、企”三方参加的优化跨境电商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座谈会。邢毅副局长出席座谈会,并对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就外汇管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了现场调研。 邢毅副局长在座谈会讲话中指出,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是山西省分局积极落实总局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和省政府推进跨境电商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山西省分局将不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扶持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重点强调:一是创新外汇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跨境电商贸易新业态,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下,制订适合我省跨境电商发展的差异化政策,对企业结汇难等问题给予帮助;二是倾听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提供既“量身定做”,又形式多样的融资渠道和资金结算方式;三是研究探索跨境电商模式下资金运转与跨境电商订单信息、物流信息、海关申报信息的运作和综合利用方式,完善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 在座谈会上,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负责人介绍了全省跨境电商的总体发展情况,9家企业代表汇报了跨境电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对外汇政策的诉求。山西省分局有关人员对跨境电商相关外汇政策进行了讲解和宣传,并就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通过座谈和调研,山西分局了解了当前武宿综合保税区山西省跨境电商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瓶颈,同时强化了与跨境电商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下一步,山西省分局将认真梳理跨境电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据企业的外汇政策需求,主动做好外汇服务和政策指导,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2019-03-12/shanxi/2019/0312/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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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汇管理改革暨外汇局成立40周年之际,忻州市中心支局以“我与外管共成长”为主题,采取多种方式,纪念外汇管理改革。一是对外汇局成立以来的系列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成就进行了集中宣传和展示。在中心支行组织的联欢会上,外汇管理部门编排并表演了配乐配图朗诵“我与外管共成长”,回顾了外汇局成立40年来走过的历程,讲述了基层外汇管理改革的点点滴滴和诸多成效,增强了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对外汇管理改革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了“我与外管共成长”主题座谈会。会上,结合工作实际,回顾了外汇局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果,展望下一步外汇发展方向,坚定了做好涉汇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向涉汇银行开展了“我与外管共成长”征文活动。组织8家涉汇银行报送征文25篇,由外汇业务亲历者舒发了外汇业务变化对自己的影响,讲述了自己同外汇业务共成长的故事。 2019-02-28/shanxi/2019/0312/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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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中推进外汇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 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拉开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4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高效集约配置外汇资源的同时,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成功抵御跨境资本流动高强度风险冲击,与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在实践中日趋完善。 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趋势,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在复杂条件下取得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是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显著提高的40年。随着我国逐步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外来直接投资国和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对人民币可兑换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1996年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新世纪以来,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债从事前审批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类标准评估,我国资本项目已具有较高可兑换程度。 改革开放40年是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的40年。40年来,人民币汇率制度经历了从官定汇率到市场决定、从固定汇率到有管理浮动汇率的重大演变。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外汇留成制度,1980年以后逐步形成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顺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94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2005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近年来,我国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产品不断丰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外汇市场持续创新发展,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其外汇市场“自动稳定器”功能得以更好发挥,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40年是外汇储备在大规模经营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40年。1981年起,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新世纪以来,随着涉外经济发展,我国逐渐摆脱外汇资源短缺状态,外汇储备规模2006年以来稳居世界第一。一方面,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和大规模经营挑战,外汇储备加强中长期战略摆布,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保障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基本形成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模式。截至2018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3.07万亿美元,较1978年末增长1.84万倍。另一方面,外汇储备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拓展多元化运用。2003年成立中央汇金公司,创造性支持金融机构改革。2011年成立储备委贷办,不断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坚持市场化原则,为服务“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40年是成功应对金融危机风险冲击的40年。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采取多项措施,避免外部风险传染。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外汇市场几度出现较严重的“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负向螺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定外汇市场的综合性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高强度外汇市场冲击。2018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外汇市场出现边际变化。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总结近年来成功应对外汇市场高强度风险冲击的实战经验,坚持底线思维,多措并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有力维护了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以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统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同时带动管理重心从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依法行政顶层设计,适时修订完善《外汇管理条例》。推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近年来先后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企业单笔业务办理时间下降70%以上。提升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贯彻事前准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大幅节约市场主体“脚底”成本。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打造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新高地和试验田。 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初步形成。宏观审慎从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大局出发,以防控大规模、不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总体目标,主要针对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采取必要的逆周期管理工具,调控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强化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监测监管。微观监管保持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坚持功能监管,加强行为监管,分类管理、合理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打击跨境套利、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活动,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 开放条件下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框架经受住了经济周期考验。我国开放型经济体金融宏观调控框架,经受住了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双顺差”,到美国量化宽松,再到美国复苏加息的完整周期考验。在这一框架下,外汇储备按照国务院、人民银行、外汇局三级授权管理,成为货币政策有效兼顾对内对外两组目标两组工具的重要载体和政策纽带,在我国成功抵御历次严重外部冲击中发挥了重要的“护城河”作用。 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刊载于《人民日报》2019年03月11日17版) 2019-03-13/safe/2019/0313/1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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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市中心支局召开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9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 2019-03-13/sichuan/2019/031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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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月1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3-13/ningbo/2019/0313/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