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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xizang/)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西藏自治区分局外汇管理处为主动公开责任主体。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 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外汇管理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外汇管理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外汇管理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9 外汇检查与 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10 现行有效 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外汇管理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外汇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外汇管理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外汇管理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外汇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外汇管理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外汇管理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外汇管理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外汇管理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外汇管理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外汇管理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外汇管理处 2019-12-16/xizang/2018/1228/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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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郑卫国副局长带领分局三个处室相关人员走访渤海银行厦门自贸区分行,了解银行经营情况、业务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银行对外汇局的意见建议。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银行管理与经营情况的介绍,与银行就贸易融资、个人结售汇、内保外贷、国际收支申报、区块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银行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解答并出谋划策。郑卫国副局长结合工作实际对银行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利用好自贸区的区位优势及两岸金融服务中心的便利,推进两岸同业合作;二是要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三是办理业务应当坚守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则。 2012年下半年以来,厦门市分局建立了赴银企实地调研制度,秉持“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理念,坚持局领导带队“走出去”,深入了解银企经营情况,听取银企反映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征集银企对外汇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已走访辖区38家外汇指定银行中的37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9-12-06/xiamen/2019/1202/1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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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0359.17亿元,同比增长10.0%。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5803.66亿元,同比增长9.8%,增速比上月末低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3.6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74.46亿元,同比少增479.0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33.6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593.94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74.3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622.78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48.03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12亿美元,同比多增48.19亿美元。 1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728.44亿元,同比增长11.3%。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5192.48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3.1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417.83亿元,同比少增205.74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15.4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0.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55.28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211.57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增加262.61亿元,融资租赁增加78.97亿元,票据融资减少128.3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30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03.00亿美元,同比下降24.1%,当月外币贷款减少2.39亿美元,同比少减17.37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12-18/shenzhen/2019/1218/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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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辖内银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展业能力,了解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近期,海南省分局组织辖内21家外汇指定银行共计40余人举行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座谈会。会上,海南省分局传达了总局近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要求,通报了2019年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开展情况;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等7家银行分别就非关联关系代垫业务、出口贸易融资风险控制、进口贸易结算及跨境电商等主题进行了交流。此外,海南省分局还积极了解各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难点,并结合展业三原则进行详细答疑。 2019-12-18/hainan/2019/1218/1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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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问:企业应当按照什么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答: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 30、问:“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多久? 答: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 2019-12-16/shenzhen/2019/1217/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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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问:对购汇后境内划转至直系亲属的,购汇用途的填写有何规定? 答:对购汇后境内划转至直系亲属的,购汇用途应根据收款人的实际用途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亲属划转。 34、问:个人外币现钞是否能够代取? 答:可以。 2019-12-17/shenzhen/2019/1216/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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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2019-07-26/xizang/2019/1218/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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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177亿元,支出14158亿元,顺差201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6亿元,支出11561亿元,顺差328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31亿元,支出2598亿元,逆差12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8亿美元,支出2003亿美元,顺差28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00亿美元,支出1635亿美元,顺差46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8亿美元,支出367亿美元,逆差17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019 286 16,177 2288 -14,158 -200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86 465 14,846 2100 -11,561 -1635 2.服务贸易差额 -1,267 -179 贷方 1,331 188 借方 -2,598 -367 2.1加工服务差额 86 12 贷方 88 12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48 7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327 -46 贷方 252 36 借方 -579 -82 2.4旅行差额 -1,071 -151 贷方 218 31 借方 -1,289 -182 2.5建设差额 24 3 贷方 72 10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25 4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0 3 借方 -13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19 贷方 33 5 借方 -170 -2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193 27 借方 -136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28 18 贷方 369 52 借方 -241 -3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4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8 1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12-18/shaanxi/2019/1218/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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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管理,了解差错产生原因,解决申报出现的问题,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12月1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渭南市银行国际收支申报交流座谈会。 各家银行参会人员积极谏言,从操作系统、申报主体身份界定、客户外汇知识储备等方面分析差错产生原因,提供各自日常申报纠错方法,并就今后如何降低差错发生率,提高数据申报质量分享了想法和做法。针对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渭南市中心支局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并对零差错申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日常申报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外汇局和上级机构沟通,形成在沟通中学习、在沟通中思考、在沟通中解决问题的思想认识,增强差错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政策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细微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消灭模糊认识和概念偏差,形成有问题,找制度的工作思路。三是强化措施,有效整改。针对自身国际收支申报差错,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对于业务量较大、错误发生频率较高的支行,应重点关注,加强指导,不断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本次座谈会,深入分析了造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差错的原因,及时解决了外汇业务一线柜台面临的问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为银行同业之间互相沟通学习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为外汇数据质量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2019-12-18/shaanxi/2019/1218/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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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咸阳市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2019年12月6日,咸阳市商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举办咸阳市领导干部及企业管理人员外经贸政策培训会,70余家进出口企业、咸阳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郭明鑫科长代表外汇局在会议上进行政策宣讲。 培训会议上,郭明鑫科长首先介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情况和主要工作内容,同时向参会企业详细讲解了现行的货物贸易外汇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政策、企业借外债的外汇政策等。通过对现行政策的宣讲,让企业感受到外汇局在促进便利化、服务外向型企业方面所作出的工作。 郭明鑫科长重点向企业宣传了最新的便利化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并且,运用在工作中遇到的实例,向企业表明了咸阳外汇局面对企业的特殊情况时,真心实意解决企业难题的决心。 会议最后,在与外经贸企业对接交流环节,部分企业代表向外汇局提问,询问相关政策规定,郭明鑫科长也为企业做出了相应解答,企业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这次培训班,针对性强、课程设计合理,有效提升了各进出口企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助推辖区企业外贸业务进一步优化升级。 2019-12-18/shaanxi/2019/1218/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