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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开展符合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为落实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 jiang-zhe@mail.safe.gov.cn hbhz@pb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632室(邮政编码:100048)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 010-68402349 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2019-12-20/shanghai/2019/1220/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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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苏州地区银行合规经营意识,深入学习外汇新政,苏州地区银行自律机制于12月中旬至月底开展了线上合规知识竞赛,全市53家成员银行踊跃参与。 近期外汇局陆续出台一系列便利化新政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在苏州地区银行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的牵头组织下,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开发了线上合规知识竞赛小程序,选取自律机制展业规范、外管新政等内容制作题库。成员银行全员通过答题自测,发现知识短板,加强政策学习,提升自身合规水平。 通过开展线上合规知识竞赛,全市银行业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加深了对外汇政策的领会与执行。下一步自律机制将继续在外汇局指导下开展形式丰富的自律活动,强化成员银行合规意识,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地区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9-12-23/jiangsu/2019/1223/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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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的要求,我分局积极落实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于12月配合税务局开展银企参与的系统测试工作。根据测试情况,企业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为约5分钟,银企反响良好。 2019-12-20/shanghai/2019/1220/1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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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http://www.gov.cn/xinwen/2019-12/21/content_5462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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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19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9-12-23/guangdong/2019/1223/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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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横琴澳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澳资企业)跨境投融资,在澳门回归20周年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横琴澳资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并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二是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允许横琴澳资企业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如目前仍为“投注差”模式的,可以调整为宏观审慎模式。三是进一步放宽外债币种限制。允许横琴澳资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四是试点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五是便利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六是进一步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横琴澳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下业务时,可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推动惠澳政策的落地实施,支持澳门经济、贸易和投融资发展。(完) 2019-12-23/shenzhen/2019/1223/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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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改进和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将2016年度广州地区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含)已办理外汇登记且外汇登记状态为正常的广州地区(不含增城、从化,下同)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含特殊目的公司),均应在2017年6月30日(含)前完成2016年度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手机登录微信扫一扫附图中的二维码了解有关操作。 二、相关市场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三、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存量权益登记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境内企业和事务所申报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企业端上年度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成功办理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用户仍可继续使用。另外,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若企业忘记密码可用上述用户办理存量权益登记工作。 四、特殊目的公司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需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上传。 五、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不得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六、参加外汇局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应按照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按季度向注册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七、广州地区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保险公司)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存量权益登记咨询电话:020-81883195。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7年1月23日 附图: 2017-01-24/guangdong/2017/0124/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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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保险外汇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相关要求,请各相关保险机构及时报送以下材料: 一、广东辖内(不含深圳,下同)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应根据《通知》第一款及第八款规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报告2019年下半年外汇资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计划。 二、广东辖内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应根据《通知》第二款及第八款规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报告2019年下半年保险项下代收代付外汇业务计划,并于每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按时报送相关业务实际办理情况。 三、广东辖内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如存在《通知》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应自发现或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报告,并提交说明函。 四、相关机构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政策答疑及咨询电话:020-81870067。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9年6月14日 2019-06-14/guangdong/2019/0614/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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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质量,10月18日,海南省分局对辖内32家申报主体开展了业务培训。培训涵盖了制度解读、报表填写以及系统使用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申报主体进一步认识调查的意义,进一步熟悉统计的制度,进一步了解系统的使用。 2019-10-22/hainan/2019/1022/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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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月1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10-18/ningbo/2019/1018/1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