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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 尊敬的尹力书记、殷勇市长、云泽局长、会满主席、傅华社长、金立群行长,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金融街论坛年会的召开有着特别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是金融系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下面,我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就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谈几点体会。 第一,我国经济增长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增速5.2%,全年5%的预期目标有望顺利实现,前天我会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中国进行经济金融磋商访问的代表团,他们最新的预测认为2023年中国经济将增长5.4%,这个增速在全球大型经济体中保持领先。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近期经济增长动能增强,生产消费稳步回升,就业物价总体改善,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主要经济指标向好。经济转型持续推进,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3%,有条件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物价平稳运行。 观察中国的经济增长需要注意两个视角。一是基数规模。我国GDP总量已超120万亿元人民币,在大基数的背景下,5%的增长已经是一个不低的速度。二是需要平衡好经济增速和增长的质量及可持续性。我国经济需要合理的增速,但更重要的是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比追求高增长速度更加重要。 第二,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统筹运用总量与结构、数量与价格工具,有力有效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3月、9月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中长期资金超过1万亿元;6月、8月两次降低政策利率,带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等市场利率持续下行。8月,推出房地产金融“政策包”,调降首付比、房贷利率下限,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指导商业银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居民家庭每年节省支出约1700亿元,惠及约5000万户家庭、1.5亿人。两次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长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6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目前,货币信贷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企业贷款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为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支持。 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将更加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平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的关系,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银行体系贷款余额超过20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超过300万亿元,过去几年,每年贷款新增20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新增30多万亿元。盘活存量贷款、提升存量贷款使用效率、优化新增贷款投向,这三个方面对支撑经济增长同等重要。 二是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等领域健康发展,做好“五篇大文章”。 三是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去年以来,美联储快速加息,但我国货币政策坚持以我为主,政策利率稳步下行。我们将继续以我为主实施好利率调控,按照经济规律和逆周期宏观调控需要,引导和把握宏观利率水平,保持利率水平与实现潜在经济增速的要求相匹配。 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今年以来,美元利率水平高企,全球避险情绪上升,推动美元指数升至2003年以来较高水平,带动非美元货币对美元集体贬值。得益于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基本稳定,对非美元货币有所升值。下半年以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指数上涨2%,人民币对美元小幅贬值0.3%,对欧元、英镑、日元分别升值1.5%、2.1%、3.7%。国际市场普遍认为美联储此轮加息接近尾声,美元持续升值的动能减弱。 我们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汇率的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同时,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外汇市场的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市场运行更有韧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作为外汇市场的监管者,在面对市场变化时更加从容,经验更加丰富。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第三,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金融风险可控,金融机构整体健康,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目前,各方面比较关心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关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在金融系统的占比都非常小。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化险,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已经较峰值下降一半。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正在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提升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早期纠正工作的标准化和权威性。 关于房地产金融风险。我国房地产市场经过20多年的长周期繁荣,正在进行重大转型并寻找新的均衡点。住房需求的中枢水平、住房市场交易结构以及业务模式都正在进行深刻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房地产市场转型带来了一定挑战,同时也蕴含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城镇化仍处于发展阶段,新市民规模较大,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很大潜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坚实基础。 行业发展长周期繁荣背景下,部分房地产企业长期“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经营,资产负债快速扩张,叠加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疫情冲击等,以恒大为代表的企业风险显性化并向行业扩散。近三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金融部门配合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改善行业融资性和经营性现金流,优化调整房地产金融政策,包括出台“金融16条”,设立保交楼专项借款,调整首付比、按揭贷款利率等宏观审慎金融政策。随着经济回升向好,加上房地产政策效果显现以及市场的自身修复,8月份以来,房地产市场成交总体改善。 目前,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贷款余额的23%,其中约80%为个人住房贷款,一直以来,在中国,我们实行非常审慎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整对金融体系的外溢影响总体可控。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弱化房地产市场风险水平,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外溢。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的看,我国政府的债务水平在国际上处于中游偏下水平,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较轻。地方政府债务有两个特点。一是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一般有实物资产支持,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好的正外部性。二是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集中于经济规模较大、经济增长较快的省份,他们有能力自行化解债务。 今年以来,金融部门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 二是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 三是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融资平台平等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并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 四是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转型成为不依赖政府信用、财务自主可持续的市场化企业。 第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 推动金融机构体系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中国征信市场发展。 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务实推进国际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 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23-12-13/jilin/2023/1213/2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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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9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615亿元,进口16349亿元,顺差326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77亿元,进口3168亿元,逆差139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0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6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80亿美元,进口2719亿美元,顺差26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876 261 贷方 21393 2980 借方 -19517 -2719 1.货物贸易差额 3266 455 贷方 19615 2732 借方 -16349 -2277 2.服务贸易差额 -1391 -194 贷方 1777 248 借方 -3168 -441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7 11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66 9 借方 -30 -4 2.3运输差额 -541 -75 贷方 472 66 借方 -1013 -141 2.4旅行差额 -1100 -153 贷方 100 14 借方 -1200 -167 2.5建设差额 45 6 贷方 90 13 借方 -46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1 -18 贷方 12 2 借方 -143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1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3 贷方 45 6 借方 -212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64 23 贷方 323 45 借方 -159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6 34 贷方 554 77 借方 -30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9 1 借方 -25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1-03/jilin/2024/0103/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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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1516亿元人民币,售汇12057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285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74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604亿美元,售汇1680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307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0亿美元。 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7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066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5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00亿美元,对外付款4885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6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14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2-14/jilin/2023/1214/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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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10月,银行结售汇以及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逆差环比分别收窄44%和66%。从经常项目看,我国对外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较高水平,环比增长52%,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重要作用。资本项目交易中,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延续净流入格局,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外资继9月净增持境内债券后,10月投资规模进一步增加,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进一步提升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信心,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人民币资产的避险属性也逐步增强。 未来,随着国内各项政策精准发力、落地落实,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深度、广度持续拓展,参与主体更趋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更加完善,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总体增强。此外,市场普遍认为美联储加息周期已接近终点,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在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下,我国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2023-12-15/jilin/2023/1215/2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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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81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4754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286亿美元、2379亿美元、995亿美元、703亿美元和366亿美元。2023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5918亿美元、3683亿美元和121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5%、34%和11%。(完) 2024-01-02/jilin/2024/0102/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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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18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706亿美元,升幅为2.28%。 2023年1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12-08/hunan/2023/1208/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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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2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38亿美元,降幅为0.44%。 2023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2-12/jilin/2023/1212/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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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山市分局主管副局长带队赴辖内金融机构开展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解读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和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政策措施,督促银行加强政策学习和宣导、积极主动对接企业,确保相关政策在白山市辖区落地见效。 2024-01-05/jilin/2024/0105/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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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1-27/hunan/2023/1127/2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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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此,记者采访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了解此次典型案例发布的背景与意义。 问:此次最高检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的案例有哪些特点,对于检察办案的指导意义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针对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之一,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看资金在境内外单向循环,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从检察办案看,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操控大量资金账户进行海量交易,司法办案中需要查清实际控制使用的资金账户及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交易流水。二是跨境对敲手段复杂多样,此次发布的案例中,除传统的对敲外,还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违规改造POS机并偷运出境刷卡交易等方式实施跨境对敲,隐蔽性、专业性更强,对侦查取证、审查证据的专业要求更高。三是与部分上游犯罪勾连紧密,非法买卖外汇成为助推其他关联犯罪实施的资金通道,涉及资金出境的违法犯罪活动通常需要借助非法买卖外汇实现,对全链条惩治违法犯罪提出了新的要求。 解决检察办案中指控证明犯罪难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是这批案例典型意义的重点所在。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和专业协作,加大对各类新型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的依法惩治力度。二是正确把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提高引导取证、证据审查能力,以查清境内资金流向为重点,紧盯关联账户,全面审查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在关联比对分析的基础上还原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三是切实加大非法买卖外汇犯罪全链条惩治力度,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涉及资金出境的犯罪案件时,注重审查发现涉外汇犯罪线索,围绕资金来源、去向、用途等全面引导取证、加强证据审查,努力查清犯罪链条上的全部犯罪事实。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外汇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协同治理外汇违法犯罪。 问:这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办理此类犯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在办案中发现,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对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引导取证、审查判断,需要熟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技术特征,以利于办案质效。此次我们选取了浙江、上海两个涉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案件,结合案例对相关取证要点进行阐释,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引导取证及证据审查指引。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充分运用检察技术辅助办案机制,弥补在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知识短板,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刚刚召开,下一步,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有何工作部署?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以此次联合发布案例为基础,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完善执法司法标准,依法惩治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同时,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突出重点高质效履行追诉犯罪职责,依法从严惩治非法买卖外汇、非法集资、洗钱、骗取贷款、欺诈发行证券等各类金融犯罪,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有效应对法律适用、指控证明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完善金融犯罪检察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金融犯罪检察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护能力。三是能动履职推动金融违法犯罪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促进全面加强监管,通过立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以案释法切实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建设。 问:能否介绍下外汇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外汇市场更加开放,跨境资金往来更加频繁、更加便利,市场参与主体普遍受益。目前,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角度,市场参与主体跨境收支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本外币兑换行为须依法依规在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等经批准的场所内进行。部分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通过非法渠道进行本外币兑换,或虚构交易背景以欺骗手段从银行等正规渠道进行资金汇兑,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非法资金跨境转移的通道。 随着金融科技和网络通讯手段发展,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 面对风险隐患新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司法机关,紧盯外汇违法犯罪动向,发挥执法合力,坚决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近两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经营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200余件,行政查处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骗购外汇等违规案件1100余起,罚没款约15亿元人民币,有力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问: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做好哪些工作?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方面。本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选取的8起案例,是两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行刑衔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持续向市场传导外汇市场严监管信号。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一是执法亮剑,坚决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依托外汇非现场大数据分析,精准探查异常外汇交易,深入挖掘并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外汇违法犯罪线索,参与重大复杂案情甄别研判,协助梳理补齐资金链关键证据,全力配合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工作。 二是行刑衔接,同步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保持协同打击步调,畅通行刑双向衔接,及时接收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外汇违规线索案件,依法启动行政调查处罚程序,严惩外汇违规行为。 三是惩防并举,积极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外汇法规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通报,以警示教育片、新媒体普法短视频、图解等多种宣传方式,详解外汇管理法规政策要求,揭示外汇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引导市场参与主体通过银行等合法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自觉远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4-01-02/ningbo/2023/1227/2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