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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警示教育走深走实,2025年3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开展“涵养清正廉洁之风 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前往贺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基地通过图文、影像、典型案例等展示形式,全面呈现了党自我革命历程以及近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成果,活动过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纪国法为标尺,以反面案例为镜鉴,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知纪明纪守纪、知责担责履责,努力为外汇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025-03-27/guangxi/2025/0327/3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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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昭平县仙回瑶族乡茶山村开展“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民族特色文艺汇演、知识问答等环节,同时,通过在村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一对一讲解等方式,围绕“远离涉汇骗局 筑牢‘汇’法防线”主题,向当地村民普及网络炒汇、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非法用汇的危害,宣传个人合法用汇渠道及个人外汇知识,努力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贺州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28/guangxi/2025/0328/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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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原币)(A0129)”“申报主体持股(份额)数量(A0130)”和“每股(每份)市价(A0131)”等项目不同币种如何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6点: “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原币)(A0129)”“申报主体持股(份额)数量(A0130)”和“每股(每份)市价(A0131)”等项目可最多填报五个不同币种的数据。如果存在五个以上币种,应按照从大原则,确定应填报的金额最大的前五个币种后,将剩余币种的数据折算为金额最大币种的数据,与金额最大币种的数据合并填报在“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原币)(A0129)”“申报主体持股(份额)数量(A0130)”和“每股(每份)市价(A0131)”中。 2025-04-10/tianjin/2025/0410/2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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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到“汇小二”金融服务点——广西长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外汇服务的新诉求、新期盼。座谈中,企业财务负责人介绍了近期经营情况、对外贸易的困难、外汇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的堵点及政策诉求。贺州市分局认真听取企业意见,逐条回应,并介绍了外汇贷、汇率风险中性等政策。下一步,贺州市分局将继续践行“汇小二”服务理念,督促各银行“汇小二”外汇金融服务队提升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20/guangxi/2025/0320/3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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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外汇风险防范意识,3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宾阳营业管理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指导下联合辖内多家商业银行播放广西区分局制作的“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聚焦主业稳健经营”宣传视频,将复杂的汇率风险管理知识转化为直观、易传播的内容,不仅有效推动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深入人心,还构建了“政策直达、服务下沉”体系,打通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5-03-25/guangxi/2025/0325/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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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分局执法证持有情况公示(截至2025年4月10日) 2025-04-10/shanghai/2025/0410/2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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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分局到那坡县平孟口岸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口岸运营、边境贸易发展、边境地区跨境金融服务等情况,并听取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汇报外币兑换业务开展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等。 2025-03-24/guangxi/2025/0324/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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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01-22/sichuan/2024/0524/2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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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2023-11-01/sichuan/2023/1101/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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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3-28/guangxi/2025/0328/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