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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月至10月,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业务总量达80.5万票,较2018年同期提升5.2倍,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空运舱单、税费支付、企业资质5大类业务覆盖率已达100%。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外贸企业可同时运用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办理等7大功能,享受“一次登录、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的报关服务。此外,企业可以通过网站公共查询服务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实时推送,掌握进出口货物状态,跟踪物流信息。通过此平台,货物申报数据减少20%以上,报关效率提升80%。 昆明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便利企业进出口,昆明海关会同云南省口岸办、云南省航务管理局、云南出入境边境检查总站等单位研究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申报功能在云南的推广应用。现在,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完成进出境船舶向海关、海事及边检的一单三报操作,实现船舶进出境21个业务环节的“一窗式”办理。该申报功能的推广应用使船舶进出境通关申报时间从平均16小时压缩到2小时。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申报功能已实现对全省水港口岸全覆盖。 此外,昆明海关还与云南省口岸办建立“两级保障”联合运维服务体系,同时与海关总署数据中心、海关总署信息中心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串联作用,提供“一站式”的联合运维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联合运维服务共处理异常问题364个,报关数据2150票,平均处理时间缩短至1小时以内,压缩比例达50%以上。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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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从今年12月1日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和德宏片区开始同步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国在包括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往企业要想进入市场,开门营业,必须先拿到许可证,再去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先证后照”。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正是为了解决以往“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善营商环境。我省试点工作包括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省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在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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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外贸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今年前10个月,云南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18.56小时和0.36小时,较全国同期快23.82小时和3.88小时,分别排名全国第9位和第3位,同比压缩61.9%和71.4%。 为优化营商环境,昆明海关紧紧围绕云南外贸实际,研究制定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方案,开展百日提升行动,推动中越河口-老街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对农产品、鲜活水产品设置“农产品专用窗口”,实行快速通关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海关对进口铁矿、锰矿等5类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平均放行时长由原来的9天缩短为0.75天。 此外,今年前10个月,昆明海关共签发原产地证书4.38万份,签证金额16.58亿美元,为企业减免关税8300余万美元。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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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近日通报,今年1月至10月,云南农产品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农产品出口达25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8%,农产品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出口额的31.4%。 据昆明海关介绍,今年下半年,云南农产品出口连续4个月增幅均超过4成,且出口规模不断扩大。10月,全省出口农产品40.4亿元,为前10月农产品出口额高点。 从品类来看,今年前10个月,全省出口水果114.7亿元,增长82.5%,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44.1%,水果出口额创全省历史同期新高。其中,出口鲜葡萄29.9亿元,增长62.5%;出口柑橘21.3亿元,增长49.8%。同时,全省出口蔬菜79.9亿元,增长9.5%;出口鲜切花4.4亿元,增长22.2%;出口茶叶2.8亿元,增长63.1%。 东盟已成为云南出口农产品最大消费目的地。今年前10个月全省对东盟国家出口农产品169亿元,增长60%,对东盟农产品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65%。 2019-11-29/yunnan/2019/1129/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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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联合昆明机场、民用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等执法单位以及航站区管理部开展法制宣传及联合执法系列活动,向广大旅客普及外汇使用相关知识,以提高防范能力。此次共同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发放《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非法网络炒汇平台》宣传资料,及时解答旅客疑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旅客知晓度,对于防止非法买卖外币行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 2019-06-21/yunnan/2019/062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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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今年刚好走过第四十个年头。40年间,从官方固定汇率制度到有管理的市场浮动汇率制度,从人民币不可兑换到人民币基本实现可兑换,从没有外汇市场到统一开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建立,从外汇管制到以事中事后管理为主的“均衡管理”,外汇管理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值得回顾和纪念。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成立于1981年5月,回顾云南外汇管理近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云南外汇管理在服务云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支持改革开放事业方面取得重大的成就,逐步形成了与云南省对外开放新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的外汇管理体系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3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57—1978年) 1953年云南省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1956年私营公司也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国民经济进入计划时期,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遵循“以收定支,以出定进”的思路,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云南省地方进口用汇,由人民银行总行、对外贸易部按计划下拨省人行统一掌握使用,超过计划必须报经批准后才能予以支付;境内机构出口获得的外汇收入,必须出售给国家,不得擅自保留、使用或私自存放境外。在个人外汇管理方面,不允许个人购汇,但实行便利侨汇政策。 二、经济转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79—1993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我省外汇管理部门逐步采取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措施。建立和发展云南省外汇调剂中心,进一步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高外汇使用效益,1988—1998年该中心运营的10年期间,共调剂外汇21.3亿美元,为云南外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行外汇留成制度,调动创汇单位积极性,扩大外汇收入,全省贸易外汇收入由1978年的6948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7.9亿美元,允许创汇的地方和企业留存一定比例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的物资进口,云南省进口用汇由1980年的1436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3.7亿美元。放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继续执行侨汇物资供应优待和侨汇储蓄优惠政策;1980年4月起发行外汇兑换券,方便对旅游外汇的管理;1991年11月起允许个人经批准后购买外汇。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94年至今)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迈上快车道。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1994年,我省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省内外汇指定银行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省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由中国银行1家逐步扩大到2018年的55家,形成了以中资银行为主体,覆盖全省的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网。外汇管理方式不断优化。推动简政放权,逐步放开行政审批,经常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项目占到92.5%;外汇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转变,搭建省级银行外汇自律机制,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80%以上,全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上升,外向经济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258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121亿美元,分别为1993年外汇收支的22倍和10倍。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开办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交易,2018年我省企业办理各类外汇衍生品业务占到结售汇总额的近10%,涉汇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力推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业务,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途径;支持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7个机构13个网点开办业务,挂牌交易币种40个;支持开办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现钞调运,有效满足市场对周边国家货币现钞兑换需求。 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局中谋划,积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外汇管理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增强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促成市场化人民币汇率机制形成。始终坚定不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增强开放经济金融管理能力。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40周年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应改革开放需要而生,外汇管理事业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背景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将坚定树牢开放理念,主动服务云南省对外开放的政策诉求,全力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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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年来,云南省外汇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彻全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服务云南省开放型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窥一斑而见全豹,从几组数字可以看出,外汇管理在提升全省投资便利化程度、增强用汇主体获得感、支持云南省外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 从进出口数据来看:对外贸易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外贸总额达到298亿美元,较1998年的19亿美元增长15倍,其中边境贸易达到81亿美元,增长108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占到全省外贸市场份额的67.5%。 从跨境收支数据来看:跨境收付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涉外经济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达到258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1倍,年均增长18.9%;资本项下跨境交易活跃,全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不断加快,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4.3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3倍,对外直接投资支出6.8亿美元,增长1687倍;交易对手呈现多元化,“朋友圈”不断扩大,发生跨境支付的国家由1998年的70个扩展到150个,东盟成为我省最大经济合作伙伴,跨境收付占比由8%上升到45.3%;人民币国际化成绩斐然,美元在结算货币中一家独大局面出现趋势性改变,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比由1998年的0.006%上升到2018年的33.1%。 从结售汇数据来看:结售汇规模大幅增加,2018年全省银行代客结售汇达到121.6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6倍,年均增长9.3%;服务贸易用汇保障加强,2018年服务贸易项下购汇达到19亿美元,其中旅行项下购汇金额15.1亿美元,较1998年增加21倍;外汇服务供给不断增加,通过银行办理的外汇业务由即期扩展到远期、期权、掉期,通过银行可兑换外币达到25种,实现对周边国家小币种的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省外汇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服务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不断提高对我省重大战略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外汇管理改革在云南的先行先试,支持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激发贸易新活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策略,积极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高质量外商到云南省开展投资。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经贸畅通和资金融通,结合云南省沿边省情,针对边境贸易研究出台更为精准的收支申报、结售汇、跨境结算、反洗钱、融资支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 二是不断强化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稳妥有序配合总局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对外开放,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重点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同时不断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交易环节对外开放程度。丰富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省内外汇服务供给主体,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融资项下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完善外汇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与产品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的理念,采用汇率衍生工具等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减少押注单边升贬值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我省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是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我省外汇领域风险的重要手段。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结合云南实际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预警和响应机制,以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关注对象,实施逆周期调节,着力维护全省外汇市场稳定平衡,研究银行外汇业务微观合规与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充实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机制。加强行为监管,强调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打击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行为,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外汇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外汇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坚持违法必究。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借助贸易投资渠道的洗钱行为、构造交易套利行为等。重点检查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查实质性违规、违法构造交易套利行为。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与反洗钱、公安等部门监管合作。(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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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作为传统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国有银行在滇建立网点最早且持续经营时间最长银行,见证参与了七彩云南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更参与开创了云南涉外经济的辉煌景象。 1980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凡未设国家外汇管理分局的地区,由中国银行行使外汇管理职能,昆明中行也开始行使外汇管理职能。1983年9月省外汇管理分局从昆明中行分设,由此,昆明中行不再承担管理外汇职能,但仍属于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承担着统一经营全省外汇的职能。昆明中行在这一时期更名为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办了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边贸业务、外汇贷款等业务。在外币兑换方面,随着来昆明旅游的境外客人迅速增加,云南中行及时应对,除了在辖内网点开办外汇兑换业务外,还在机场、翠湖宾馆、昆明饭店等地方设立了外币兑换点,承担云南省的外汇券发行与回笼工作,满足外来游客的需要,支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在国际结算方面,云南中行充分利用中国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积极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办理全面进出口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使外贸进出口企业缩短收汇时间、规避汇率风险、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节约成本,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外贸企业发展。在边贸业务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动边境贸易的迅速发展和扩大,云南中行在瑞丽、畹町、腾冲、盈江、陇川等边境口岸设立了5个县支行,大力支持发展边贸业务,推动其成为我省一大特色;在外汇贷款方面,云南中行开办了特种外汇贷款、卖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外商业贷款、三资企业外汇贷款、国际信托、国际租赁等新兴业务,多渠道帮助云南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发云南省丰富资源,大力支持我省的经济发展。 1996年,我国的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云南中行积极探索外汇业务金融新产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批准率先开办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实盘买卖等业务,全力满足我省对外企业的实际需求,支持我省外汇业务便利化发展。2005年,云南中行充分发挥国际化优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为我省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一直以来,云南中行的国际结算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市场份额一直翘楚同业,多次实现云南省跨境金融产品首发。2011年成为首家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区域市场交易报价和交易银行,同时创新泰铢跨境调运新模式、极大降低泰铢兑换成本。2012年以来办理首笔付款汇利达业务、首笔云南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首笔货物贸易国际汇款电子单证审核业务。2015年,为做好“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工作,云南中行联动相关海外机构成立了“中国银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具体推进 “金融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我省发展战略,做金融服务南亚、东南亚发展的参与者、践行者。 商业银行在外汇合规经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6年9月13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的指导下,由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全省27家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公约,成立了云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建立两年多来,云南中行牵头为各成员行创造了开放的交流平台,建立了工作磋商制度、纠纷处理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和政策咨询及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统一了进口贸易单证审核标准、开展了4次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培训,并成功将自律机制向州市进行推广,建立了红河州外汇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用实际行动在我省的外汇管理改革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得到了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肯定,获评“开拓创新省级自律机制奖”。 站在外汇管理改革的浪潮之上,云南中行将努力做好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者”,对外企业的“服务员”,外汇业务合规的“守门人”,为云南外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与开放型经济体建设尽自己的责任与力量。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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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借着改革的东风,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伴随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努力发挥国有大行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优化边境贸易结算方式,以创新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结合本地特点,探索开展支付、结算、融资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促进边贸结算便利化 引领边民互市结算电子化 2010年1月18日工行云南省分行恢复成立河口支行,成立后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边贸结算业务。传统的边贸结算跨境人民币收付款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传递,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工行河口支行依托网上银行系统推出“边贸通”业务,即边贸业务电子化结算方式,由该行与越南当地银行通过该行网上银行为边境贸易提供汇款、查询、电子交易等金融服务,更加方便、安全、快捷。目前河口支行边贸结算合作银行从最初的1家发展4家,2010年至2018年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4.98亿元。 近几年云南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迅速,云南省政府也在加快边民互市体系建设,实现兴边富民。2018年3月26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边民互市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边民货物海关报关申报、检验检疫报检的一体化电子操作流程。2019年3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与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对接试点协议》,工行借助自身优势,通过与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密切合作,共同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集开户核验、跨境结算、资金汇兑以及贸易融资等于一体的“全流程、全渠道、全方位”的跨境金融服务,推动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工行云南省分行也积极响应,专门开发具有个人边贸特色产品“工银互市通”产品。截至目前,该行边民互市电子结算系统已运行投产,现已组织中国边民开立边民互市专用卡457张,缅甸边民开立个人边贸结算账户5户,搭建了中缅边贸合作的新平台。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多元化 推进人民币结算区域化 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成立以来,工行云南省分行积极参与云南省跨境人民币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成为省内首家对外开立人民币进口信用证的银行;2011年成为首批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区域市场交易报价和交易银行之一;跨境清算结算方面,与越南、缅甸和老挝共计6家代理行开立了同业往来账户,签订边贸结算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边贸结算渠道。近期正在与越南投资发展银行老街省分行和联越邮政商业银行老街省分行建立边贸结算合作关系,推动与越南的边贸结算业务。同时不断扩大经营网点外币现钞兑换范围,目前可从美国银行调运泰铢、澳元、加元、新加坡元、新西兰元等10个币种外汇现钞,满足出国留学、境外旅游等外币兑换市场需求。 云南省与越、老、缅3国陆地接壤,8个州市沿边,其中缅甸是云南第一大贸易伙伴。在缅甸央行宣布同意人民币作为合法结算货币前,工行利用工行仰光分行作为当地唯一中资银行的优势,与仰光分行紧密联动,探索人民币和缅币资金结算模式,先行先试通过工银渠道办理人民币中缅跨境汇款业务8笔、金额1203万元,为畅通中缅本币结算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今年1月30日缅甸中央银行正式批准人民币作为结算及兑换货币,获得外汇经营许可证的银行可开立人民币账户,目前已有缅甸国民银行等6家当地主流银行与工行仰光分行签署人民币账户协议,近期完成账户开立,仰光分行与当地金融机构人民币账户体系的搭建为下一步畅通中缅双边本币结算通道奠定了基础。 2019年,工行云南省分行将抓住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已储备的“走出去”项目融资进度,打造成为云南省外向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金融合作伙伴,积极探索边民互市电子结算体系建设,谋划布局跨境电商市场,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以实际行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云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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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明 197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并赋予其管理全国外汇的职能,1981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成立并承担管理云南省外汇交易的职能。40年风雨兼程,中国外汇领域出现了重大转变,外汇管理体制经历了深刻变革,市场开放程度大幅提升。 40年来,我国完成从外汇短缺国到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的转变,云南省实现从边陲末梢到开放前沿的转变。云南的对外贸易起源于小规模的边境贸易和小额贸易,改革开放初期,云南由于地处内陆属于对外开放的末梢,1980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仅为1.1亿美元。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云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目标,云南正以全新的姿态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推进对外开放。2018年,云南省实现进出口总额接近300亿美元,较1980年增长了270倍。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铿锵步伐,云南的对外贸易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在服务云南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云南对外经贸合作稳步推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0年来,云南省跨境收支从长期单边流入转变为双向流动。伴随着近40年来云南外贸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引进外资规模逐步扩大,“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云南省跨境收支总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的跨境收支总额达258亿美元,为1998年的31倍,跨境收入金额为137.34亿美元,较1983年的7218万美元外汇收入增长了189倍。跨境收支差额也由长期以来的净流入逐步转向双向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底线,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激发地方市场活力。 40年来,侨汇券和外汇券的兴起和消亡讲述了市场变革的历史。物资匮乏年代,华侨寄给亲属的外汇、境外来华人员带来的外汇被视为珍贵资源,为了鼓励海外侨胞多往祖籍国汇回外汇,同时保证侨眷在国内能够购买到紧缺商品,侨汇券和外汇券应运而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内市场供求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在国内物质供应极大丰富的同时,海外购物也越来越便捷,居民用汇便利性不断提升,作为过渡时期的外汇券,早已退出了流通领域,完成了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汇管理发展变革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40年来,个人用汇从管制到便利化额度管理。上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外汇极为短缺,对个人购汇采取严格的限制,只在规定允许的方面给予少量的用汇,个人出境前往世界各国的旅杂费批汇标准仅为几十美元。短短40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境旅游、留学等带来的个人用汇已经走进了寻常百姓人家。个人因私购汇的手续和凭证要求逐渐简化,购汇渠道不断丰富,实现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额度,购汇额度也“节节升高”。 40年来,企业结售汇实现了外汇留成制度到意愿结售汇制度的转变。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汇储备极度短缺,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全面调动地方、部门、企业创汇积极性,中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例如,当时属于中央部管的出口商品所得留成外汇,分给地方和企业80%,分给委托出口部门20%;机电产品按出口收汇留成50%,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外汇为出口收汇的30%。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飞速发展,外汇储备规模快速增长,我国对企业结售汇的管制不断放松, 2007年取消了经常项目的汇兑限制,境内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40年来,云南省对外经济往来和人员交往实现从寥寥无几到往来频繁的转变。1994年我省出入境人员仅为3189人次,2018年全省边境机关检查出入境人员达4584万人次,24年间增长了14373倍。随着对外交流的加速,居民对外汇的需求也日趋增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在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下,不断满足居民个人正常、合理的用汇需要。 以上几组变化只是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一个缩影。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未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不断融入全球经济,中国外汇管理模式还将更加完善,外汇管理重点领域的改革还将继续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还将大幅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还将不断升级……(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