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guangdong/2021/0719/2076.html
-
近日,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通过建立“三个相结合”服务机制,对肇庆市农产品重点出口企业实施“点对点”对接服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及肇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肇庆乡村外贸出口提质增效。 ——集中培训与个案辅导相结合。借助肇庆市农产品出口备案政企点对点对接服务启动会机会,集中举办出口备案业务培训,向60余家农产品企业宣讲农产品出口适用的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化支持措施、具体业务操作流程等。同时,结合企业的特殊情况及其重点关注的实际问题,以“一对一”的方式对20余家农产品重点出口企业逐一进行辅导,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 ——实地走访与远程服务相结合。实地走访辖内20余家农产品出口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农产品出口等一手情况,针对性地做好便利化政策推介,指导企业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同时通过电话访问形式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回应企业诉求。推行外汇管理政务服务“网上办”措施,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名录登记及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实现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 ——上下联动与多方联合相结合。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与怀集县支局组成联合服务小组,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积极推介最新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同时协调指导银行企业融资对接,推动银行向某农业公司发放扶持资金贷款500万元。封开县支局联合封开县农业农村局走访封开县某家禽育种公司,为企业下一步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参考。怀集县支局联合多家银行走访10余家农产品出口企业,扎实做好融资对接和出口货款结算服务。 2021-07-16/guangdong/2021/0716/20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从化支局;广发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加快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汇发〔2020〕1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辖内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1年6月22日 2021-07-27/guangdong/2021/0727/2080.html
-
近日,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联合地方职能部门合作共治,信息共享,监管互助,共办实事,共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共搭平台推宣传。联合东莞市商务局赴东莞沙田、道滘、常平、茶山、东城等镇街召开市场采购贸易政策专题宣讲会,向市场主体宣讲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政策,介绍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积极解答提问。 ——共研形势助提升。联合黄埔海关、东莞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召开外贸形势研讨会,就近期东莞外贸形势、物流和供应链运行情况、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及应对、涉外收支变化特点、企业汇率避险情况以及代表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互通信息,相互启发,共同扩大监测分析视野。 ——共建服务促优化。联合东莞市税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围绕出口退(免)税管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出口收汇、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业务频率较高、需求较为强烈的业务进行磋商,明确双方信息共享、共同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具体流程以及日常联系、信息交换、协助调查等具体合作内容,合力创建合规有序、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机制。 2021-07-19/guangdong/2021/0718/2077.html
-
见附件。 附件: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四) 2021-07-23/guangdong/2021/0723/2079.html
-
2021-07-28/guangdong/2021/0727/2081.html
-
2021-07-12/guangdong/2021/0712/2073.html
-
为笃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走、往细走、往实走,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联合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前往广东美珑美利集团开展调研。 广东美珑美利集团是国内较大的厨房用品生产销售一体化企业。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生产经营一度遇到困难。在了解到企业相关情况后,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主动救急纾困,为企业提供专班服务,指导银行为企业增加融资授信1.2亿元和提供结售汇汇率优惠,有效解决了企业困难。此外,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指导该企业根据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的规定,在银行直接办理了一般贸易出口刀具货款退款,有效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据了解,2020年,美珑美利集团出口收汇逆势增长17.81%,今年形势更加喜人,截至2021年4月底,企业订单金额已达到去年的85%。 调研期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了解企业相关业务进展、外汇便利化优惠政策在企业的落地情况及企业下一步政策需求。围绕企业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和汇率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宣讲了相关政策,并以远期结售汇产品及案例为例,详细讲解了规避汇率风险的应对措施,引导企业灵活运用汇率避险工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降低经营风险。 2021-08-19/guangdong/2021/0819/2099.html
-
2021年7月19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暖企调研活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姚勇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南方航空公司介绍了该公司飞机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及未来5年发展计划,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汇率避险工具应用及效果等。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宣讲了境内经营性租赁支付外币租金政策,深入了解了南方航空公司的外汇业务诉求,回应企业提出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人民币结算、FT账户、汇率风险防范等相关业务咨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问题。 苏赟副局长表示,希望南方航空公司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用好用足现有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持,推动各项外汇政策精准直达企业。 2021-08-11/guangdong/2021/0811/2094.html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基于知识图谱的外汇违法违规风险行为识别应用”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现在试点期间对本项目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见附件)进行公告。 具体项目咨询请发至邮箱:fxguang@163.com。 附件:《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1年8月11日 2021-08-12/guangdong/2021/0813/2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