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提升汇警合作深度,2020年6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陈杰调研员带队前往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就联合办案、案件线索移送、建立案件信息合作共享机制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2020-06-17/guangxi/2020/0617/1711.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3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06亿美元,升幅0.3%。 6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平衡。受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经济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往前看,我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0-07-10/shanghai/2020/0710/1355.html
-
2020年7月9日下午,在沪保险机构外汇业务专题座谈会(第一期)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召开。上海市18家经营外汇业务的法人保险机构和上海保交所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座谈会。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吴水平作了重要讲话,分局工作人员对保险业务外汇政策进行了宣讲,对在沪保险机构关心的外汇业务政策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与保险机构就外汇政策需求及业务开展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确保了信息对称。同时,鼓励保险机构解放思想、创新业务,将上海地区外汇保险业务做大做强,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合力。 2020-07-10/shanghai/2020/0710/1356.html
-
为进一步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2020年7月10日,我分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关于支持红筹企业境内上市的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资本市场服务工作。 在前期工作中,我分局已开创性解决红筹企业科创板上市涉汇问题,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推进红筹企业境内上市方面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合作,必将对服务好国家重点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07-10/shanghai/2020/0710/1357.html
-
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外汇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5月22日,乌兰察布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外汇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建设诚信外汇市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宣传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金融知识手册和宣传单页以及发放印有金融知识的手提袋,向广大群众普及个人外汇等金融知识,推动建立面向辖内居民的外汇知识普及长效机制。活动过程中共发放外汇知识宣传单(册)1000余册,现场咨询人数达2000余人次。 2020-06-09/neimenggu/2020/0527/811.html
-
为持续优化外汇管理,便利境内机构了解资本项目改革新政策,通辽市中心支局创新宣传方式,制作了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在线宣传视频。视频通过生动的动画与语音解读方式,向广大企业和银行广泛宣传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以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改革要点。同时,通辽市中心支局公布了政策咨询服务电话,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020-06-28/neimenggu/2020/0628/823.html
-
为加强国家外汇管理局乌海市中心支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辖内网络安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平稳运行,6月5日,乌海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外汇系统应急演练。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业务人员能够更加清晰掌握应急事件处置流程,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提高了外汇管理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为外汇应用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及外汇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保障。 2020-06-19/neimenggu/2020/0619/818.html
-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激励引导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担当奉献,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牢记使命担当”主题党日活动。6月28日,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党支部联合组织支部党员参观了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在活动中,全体党员仔细参观纪念馆展厅7个单元,512张历史照片,深切感受了革命先辈们矢志不渝、英勇奋斗、忘我牺牲的伟大革命精神。 活动二: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章活动。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章活动,通过回首入党初心,重温党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意识,提升了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活动三: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以《透过战“疫”的思考》为题,结合自身感受体会,从透过战“疫”我们应当看到什么、应当做什么讲授了党课。提出要坚守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阵地”、坚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阵地”、坚守纪律规矩不可逾越的“安全阵地”。 活动四: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驻银纪检办发的关于人民银行系统“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活动五:开展“接力传党旗”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了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线上“接力传党旗”活动,进一步激励了全体党员以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以使命鼓舞奋发的斗志。 通过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支部全体党员更加深刻领会了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党员干部进一步传承和发扬红色基因,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立足岗位,担当奉献,努力做好国际收支各项工作。 2020-07-10/gansu/2020/0710/1066.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43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74.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12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5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4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4月至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1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笔,金额合计54.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7-10/shenzhen/2020/0710/732.html
-
2020-07-10/beijing/2020/0710/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