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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于《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办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登记。 二、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支付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科学调配人员,妥善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2019-06-11/ningbo/2019/0611/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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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 2019年5月25日 2019-06-12/ningbo/2019/0612/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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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象山县支局联合当地海关、招商局举办外贸政策宣讲会,辖内外贸企业近500人参加此次活动。 2019-06-17/ningbo/2019/0617/1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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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在剧院广场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现场宣传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2019-06-13/ningbo/2019/0613/1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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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月12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6-12/ningbo/2019/0612/1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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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月1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6-13/ningbo/2019/0613/1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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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月1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6-14/ningbo/2019/0614/1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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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月1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6-17/ningbo/2019/0617/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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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慈溪市支局赴古塘社区服务中心参加“四点钟乐园课程”活动,为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学生讲解外币小知识,拓展小学生的课外知识视野。 2019-10-21/ningbo/2019/1021/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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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赴舜宇集团开展现场调研,宣讲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征求企业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2019-10-17/ningbo/2019/1017/1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