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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治人物的法治实践和致敬英雄的感人事迹,弘扬了宪法精神,全面展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太值得我们学习”。近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组织观看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后,一位党员干部感慨道。为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河南省外汇战线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携手河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以宪法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培育法治思维,促进外汇管理提质增效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持续增强外汇管理服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外汇局系统17个地市分局200余名员工和360余名银行外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系列课程,培养了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服务过程中自觉依宪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提升了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履职水平。 记者在这次“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场走访时了解到,外汇局河南省各市分局结合当地实际,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外汇局焦作市分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当地人民法院法制室观看法制宣讲,到宪法文化广场参观,亲身体验法治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的震撼效果,感受法治力量;外汇局开封市分局重点围绕宪法修订历史和结构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切实达到“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聚力量”的学习预期;外汇局南阳市分局精心收集宪法学习资料,在图书室专门开辟宪法文化橱窗,采用展览宣传的方式,介绍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宪法的理解…… 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法治专题节目和旁听庭审视频,举办宪法知识专题学习会20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近年来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学习研讨活动30余次。 汇银联动协调,推动宪法宣传入点扩面 “大姐,给您看下宪法和个人外汇知识手册,这些法律一直在守护着咱们的权益……”一名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主动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册,解读宪法条文,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金融力量。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联合河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组建素质过硬、参与广泛的宣传队伍,推动宪法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进大厅、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在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公共服务大厅和2000多家银行网点厅堂,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现场交流宣传覆盖25000多人次。在各个社区、广场,宣传队设立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10000多份,现场讲解超10000人次,向周边群众普及宪法,讲解法律知识和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用普法案例引导更多群众学法知法懂法遵法,合法合规用汇。在企业厂房车间,宣传队开展“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化措施”“新形势下的出口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等外汇政策、外汇产品宣讲,充分结合涉外企业发展需求做好普法宣传。在20多所老年大学、大专院校、中学校园里,宣传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个人外汇政策知识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生动的普法教育,现场互动交流2600人次,提升了老人、青少年遵守宪法、依法诚信用汇意识。该局通过一系列、多维度、深层次的普法宣传,切实起到“走进一个点、普及一大片”的普法教育效果。 创新宣传理念,全面提升宣传质效 “外汇局在微信群里发的《外汇政策一览表》,太实用了!想找到哪条外汇便利化政策,一搜就有。”三门峡市一位企业负责人说道。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梳理近年来外汇管理重大政策和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制作《外汇政策一览表》,通过涉外企业联系群向辖内企业推送,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该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推动“线上+普法”深度融合。通过18个涉外企业联系群,向涉外企业广泛投放宪法知识、外汇便利化政策、外汇法规等图文内容100余篇,组织开展线上宪法知识竞赛,形成主动学习宪法精神的良好态势和浓厚的“线上”宣传氛围。同时,该局还利用互联网子网站平台发布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业务办事指南等相关政策知识,及时解答市场主体法律法规问题咨询。 本次活动开展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联合河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利用微信群、客户群、新浪微博、抖音等多个平台,累计推送转发宪法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相关信息1万多条次,宣传信息浏览观看量达10万条次,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的同时,也普及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树立了外汇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2024-12-27/henan/2024/1227/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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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11/henan/2024/1111/1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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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了涉外经济营商环境,有力支持了河南涉外经济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河南省涉外收入824.2亿美元,同比增长8%,涉外支出678.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涉外收支顺差145.9亿美元,同比增长1.3%。 以经济责任审计、外汇管理合规性审计等日常工作为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代训,推动审计结果转化,有效提高了基层外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履职水平。2024年以来,共发现河南辖区4家地市分局业务合规等19条问题,提出14条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分局进行全面整改到位。 创新便利化+政策宣传、线上服务、汇率避险和减费让利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辖区银行向企业延伸外汇业务链条,增强企业政策红利获得感。为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果,该局持续增强企业获取政策的便利化程度,积极开展“经常学、经常讲、经常宣”活动,2024年以来,联合辖区银行以行政许可网上办、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名录登记改革、汇率避险产品推介、诚信兴商等主题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300余次,惠及企业2000余家。 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制定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实现四星级以上酒店、指定的休闲街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实现外币兑换全覆盖,支持美元、欧元等常用外币现钞兑换,实现外币卡人民币取现无障碍,进一步提高了河南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全省近2000个银行网点设立外籍来豫人员“绿色通道”,支持为外籍来豫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外币代兑机构150余家,支持外币卡取现自助终端近13000台。 2024-11-12/henan/2024/1112/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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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了涉外经济营商环境,有力支持了河南涉外经济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河南省涉外收入824.2亿美元,同比增长8%,涉外支出678.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涉外收支顺差145.9亿美元,同比增长1.3%。 以经济责任审计、外汇管理合规性审计等日常工作为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代训,推动审计结果转化,有效提高了基层外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履职水平。2024年以来,共发现河南辖区4家地市分局业务合规等19条问题,提出14条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分局进行全面整改到位。 创新便利化+政策宣传、线上服务、汇率避险和减费让利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辖区银行向企业延伸外汇业务链条,增强企业政策红利获得感。为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果,该局持续增强企业获取政策的便利化程度,积极开展“经常学、经常讲、经常宣”活动,2024年以来,联合辖区银行以行政许可网上办、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名录登记改革、汇率避险产品推介、诚信兴商等主题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300余次,惠及企业2000余家。 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制定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实现四星级以上酒店、指定的休闲街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实现外币兑换全覆盖,支持美元、欧元等常用外币现钞兑换,实现外币卡人民币取现无障碍,进一步提高了河南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全省近2000个银行网点设立外籍来豫人员“绿色通道”,支持为外籍来豫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外币代兑机构150余家,支持外币卡取现自助终端近13000台。 2024-11-12/henan/2024/1112/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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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海南省、河北雄安、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2个地区开展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以上12个地区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探索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2023年,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试点以来,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完善政策措施和外汇服务,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24-11-08/henan/2024/1108/1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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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执法证信息公示(截至2024年12月20日) 2024-12-26/henan/2024/1226/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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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6月30日) 2024-08-02/henan/2024/0801/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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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022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076亿元,进口15484亿元,顺差65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51亿元,进口3811亿元,逆差1160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0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1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59亿美元,进口2699亿美元,顺差76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33 760 贷方 24728 3459 借方 -19295 -2699 1.货物贸易差额 6593 922 贷方 22076 3088 借方 -15484 -2166 2.服务贸易差额 -1160 -162 贷方 2651 371 借方 -3811 -533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79 11 借方 -16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86 12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289 -40 贷方 758 106 借方 -1047 -146 2.4旅行差额 -1164 -163 贷方 315 44 借方 -1478 -207 2.5建设差额 29 4 贷方 105 15 借方 -76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2 4 借方 -8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3 -40 贷方 71 10 借方 -354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3 31 贷方 469 66 借方 -246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5 41 贷方 687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3 2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10 1 借方 -26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8-29/henan/2025/0829/1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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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外汇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从严从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积极支持稳外贸,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提质,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有序推进跨境投融资管理改革,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新发放投资额度30.8亿美元,研究制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创历史新高。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银行凭客户指令办理跨境收支超2000亿美元。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有力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我国外汇市场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展现出较强韧性。四是着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健全外汇监管法治基础,完善外汇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外汇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实施优化外贸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政策。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等一揽子措施落地见效,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政策,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优化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面提质。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继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区域开放发展,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强化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适时开展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推进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制定《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实施方案。七是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评估论证和政策出台后的跟踪问效。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外管”。持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5-08-01/henan/2025/0801/1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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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银行结汇16700亿元人民币,售汇15070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88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902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结汇2336亿美元,售汇2108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3768亿美元,累计售汇13793亿美元。 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5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909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67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1811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904亿美元,对外付款6981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551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431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8-15/henan/2025/0815/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