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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41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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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4/content_6944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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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2期 作者:高宇 汇率风险表面上直接影响的是公司财务表现,但实际涉及公司多个部门的集体决策,其核心是“管理”,考验的是公司整体管理能力。 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加大,越来越多涉外企业都开始重视汇率风险管理,但能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公司依旧凤毛麟角。尽管很多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真正能掌握汇率风险本质和风险对冲逻辑的却很少。很多公司虽然想开展汇率风险管理,但缺少能针对不同风险特点采取合适管理策略的专业人员;很多公司虽然也接受了金融机构针对外汇市场和产品进行的专业培训,但如何与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决策机制相联通,仍面临很大困难。上述种种,也从侧面反映了企业汇率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践中的难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以飨读者。 明确“风险中性”管理目标 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初期,面对的首要困难就是如何在内部统一“风险中性”管理目标,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识别机制、决策机制、考核机制、操作机制等。企业做一次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决策容易,但难在能够坚持不懈、持续进行汇率风险管理。而这就需要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来约束和持续推动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表面上直接影响的是公司财务表现,但实际涉及公司多个部门的集体决策,其核心是“管理”,考验的是公司整体管理能力,而非单纯的财务专业能力。 在公司产生汇率风险时,财务部门往往作为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外牵头。而汇率风险管理因为会涉及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外汇资产负债和衍生品的会计核算等,由于每一项都包含较多专业名词和复杂逻辑,因而财务人员在向管理层汇报时往往会倍感压力:如阐述内容和方式不当,就很难让管理层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理解并获得支持。对此,财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专业能力,学习外汇风险管理专业知识,防止将注意力集中在研究外汇市场走势、人为进行判断上;二是深入分析隐含的汇率风险及其影响,通过揭示外汇市场的复杂性和预判难度,帮助管理层树立“风险中性”的意识;三是在理解风险对冲原理及对冲效果的基础上,要充分阐明套保可能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而非只说明收益情景;四是为保证沟通效果,财务人员应尽可能使用浅显意赅的表述来阐释汇率风险的避险原理,减少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在这一阶段,如果不能使公司内部树立起“风险中性”意识,甚至使管理层误以为汇率风险管理就是创造收益,那么后续的汇率管理就可能朝令夕改、半途而废。反之,如果公司内部建立起统一的“风险中性”管理目标,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都能充分理解汇率风险的产生及对冲原理,公司也理顺了各部门的权责关系,确立了明确的管理制度,则可为公司今后的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量身定制汇率管理策略 如何制定一套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是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管理中的第二大难题。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需要外汇人员深刻理解公司的战略目标:对内,对汇率风险追根溯源;对外,需要熟悉金融市场和工具。此外,由于不同的货币对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需要外汇人员熟悉不同国家的外汇监管政策、外汇市场影响因素、外汇产品及其定价以及不同国家涉及的税务成本等。需要注意的是,汇率风险管理策略表面上差别不大,一般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原则、敞口预测、工具选择、套保策略等要素,这些要素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目标和业务特点度身定制,不可照本宣科、盲目照搬。 以管理目标为例。很多公司提出以规避风险为目标,实践中则可将这一目标进一步细分为:平滑汇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保证预算达成、提高经营的可预测性、支持产品定价、管理投资风险等。不同的管理目标对应不同的管理策略。如有的公司更加关注长期、持续的财务表现,希望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随着汇率波动大起大落,其衍生品套保策略会聚焦在如何通过提前锁定汇率风险来平滑汇率。对此类公司,“分层滚动”锁定风险的套保策略会更加适合。还有的公司实施的是强预算牵引,更关注公司在预算期间的业绩达成情况,此类公司则可采用“钉住目标汇率”并结合“未达目标汇率的应对机制”作为套保策略。因此,外汇人员还需要密切结合公司的战略导向,抽丝剥茧理出汇率管理的核心目标,制定合适的管理策略,并与公司管理层达成共识。 在管理工具方面,很多公司虽然提出了“优先自然对冲,再采用衍生品对冲”的原则,但在实践中却可能忽视自然对冲的机会,而过度依赖衍生品管理。在把握自然对冲机会方面,外汇人员要特别注意汇率波动较大、交易成本很高的新兴市场货币,要对产生风险的公司主体进行分析,必要时可调整公司的价值链设计、盘活运营资产,以调整高风险货币主体的敞口,降低敞口规模、缩短敞口期限,将高风险货币尽快转为本币或流动性强、汇率波动率低的其他外币。除了关注衍生品管理,还要综合评估海外主体的融资能力、所在国的利率水平、相关税务成本,并根据利率平价原理,比较衍生品的锁定成本与融资等其他工具的综合成本,选择成本最低的管理工具。对于同一货币,也需区分在岸和离岸外汇市场。对此,企业可比较在岸与离岸市场汇率形成机制的差异,对差异较小的,基于对交易集中度、专业化考虑,可选择在金融市场发达地区统一设置交易中心;企业还可以通过考量货币流动性、税务成本、当地银行合作关系等因素,适当选择在境外进行交易。 套保策略,一般包括套保管理比例、下单时点及套保期限。本文重点阐述下单时点、套保期限的选择。企业选择下单时点,不应根据市场时机来判断,而应根据公司自身业务特点来确定。常见的套保策略有:静态对冲、滚动对冲、分层滚动。若公司进出口业务采用订单制,订单约定了各个时间点交付的金额及报价,则可采用“静态对冲”方式,在明确订单后,使用衍生品对各个期限进行锁定;若公司销售是直接面对境外零售终端或用户,未来的销售数据难以预测,则可采用“分层滚动”方式,不同期限分配不同比例,越近端期限因预测准确性越高,可相应地增加套保比例;若公司外汇敞口是较长期限且金额较固定,如长期外币负债,就可采用“滚动对冲”方式,根据不同期限掉期产品的流动性、货币之间利率差的变化趋势,选择合适的锁定期限,不断滚动锁定。 需注意的是,公司一旦确定管理策略,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层级审批,以确保达成共识,推进落地,不能再根据汇率变化而随意调整,包括在衍生品出现亏损时暂停锁定,或持有汇率走势观点,追涨杀跌。此类操作,会让公司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效果适得其反。当然,管理策略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业务模式调整、产品定位变化、金融环境发生趋势性变化时,管理策略也需进行调整。外汇人员需联合多个部门定期回顾汇率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审视管理策略给公司竞争力带来的影响。 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的汇率管理 相较一般涉外公司,跨国企业集团面对的汇率风险复杂程度相对更高。如集团公司若在多个国家设立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销售公司或采购平台等,会涉及多国的进出口贸易和不同业务特点的经营主体,存在日常经营的汇率风险;若公司对外进行投资/并购,则存在跨境投资过程中的外汇风险,甚至可能被卷入被投资标的公司自身的汇率风险。此外,在资金管理中,跨国企业集团也会面对多货币投融资的外汇风险。而从集团内部管理看,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分工较细、业务单元较多、国别众多,汇率风险管理需进一步向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具体可通过明确职责、理顺流程、建章立制等措施推进汇率风险管理的落地。 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提升对敞口的精细化管理,包括对敞口的快速识别和准确预测。即使再好的策略,也难以对冲因预测偏差带来的本不存在的敞口风险。一般而言,外汇人员一般不直接负责预测敞口数据,但应有分析敞口预测偏差并减少相应偏差的管理机制。如果提供敞口预测数据的人员不承担外汇损益责任,就没有动力提高外汇敞口预测的准确度。跨国企业敞口涉及面广,更需要明确业务与财务、成员公司与集团总部的职责分工,通过考核和激励手段提高前端人员的积极性,坚持培训一线人员提升风险识别、敞口预测的能力,使之能快速感知敞口变化,持续提高敞口预测的质量。 精细化管理仅依靠人力还不够,还需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型公司往往因业务发展较快,多个业务板块系统一时难以打通。需要集团总部制定统一标准,如会计核算标准、风险管理规则等,以确保各业务板块语言统一、数据有效、上报及时,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外汇管理系统,实时收集各经营板块敞口信息;同时,还应通过系统监测敞口及损益变动、衍生品市值波动,实现对汇率风险的可视、可控、可预警。 随着外汇专业人员配置的不断优化及团队的壮大,跨国企业集团还应不断提升汇率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重点是以下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对汇率风险管理业务的理解能力。汇率风险管理不会独立于公司业务而开展,因此外汇人员必须对业务有足够的了解,包括公司的贸易模式、资金流向、结算方式、竞争策略、定价策略、投融资策略等,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合适的管理策略。 二是对金融产品的综合运用能力。外汇人员需综合运用汇率、利率等产品,了解不同产品的相关性、定价和和走势,方能制定出更加综合的管理策略。 三是外汇交易能力。优秀的交易人员,能敏锐地感知到市场情绪的变化、机构报价的优劣,能够捕捉到短期较优的交易机会,采用更佳的交易策略,汇率避险实效也更胜一筹。不少集团公司有专门的交易团队,进行集中化交易,推进集团旗下不同主体之间的敞口轧差后再对外交易,以减少交易成本。有的企业集团有财务公司,可申请即期、衍生品资格,通过直接参与境内银行间市场,可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在拥有专业的交易团队、完善的风控体系的前提下,集团公司代客(指成员企业)交易也可能保留一定的外汇敞口。但该敞口与企业经营项下的敞口性质不同,是由交易买卖时间差和价差产生的风险。这部分敞口更依赖专业的风控策略和市场监控。公司需参考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模式,建立前、中、后台分离的风控体系,依靠风险管理系统进行风险量化,实时监控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四是风险量化能力。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风险的量化分析,包括通过VAR模型,计算敞口的在险价值;通过回测,分析公司汇率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通过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来测试极端情况的风险承受力等。这些都为汇率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可帮助企业更加科学地制定管理策略。 五是宏观分析能力。外汇市场与宏观环境、利率、商品等市场走势密切相关,跨国公司虽然面临着多国汇率波动的风险,但也存在配置多国资产和负债的机会,而汇率则是考虑本/外币资产负债配置的枢纽环节。外汇人员可通过分析不同货币市场间的传导机制,支持本集团在全球范围的投融资决策;其次,企业外汇敞口有一定期限,策略也更着眼于中长期,外汇人员通过理解宏观环境变化,提升对不同货币中长期趋势变化的敏感度,有利于为企业制定更加合适的风险策略。 六是财务核算及分析能力。很多公司将“减少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作为重要的管理目标。首先,外汇人员需要通过分析外汇业务对公司报表的实际影响与预期偏差,从异常中找到管理策略的不足,及时调整;其次,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效果的考核也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核算规则,以区分业绩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管理效果。此外,会计处理本身也可视为风险管理工具,如运用套保会计和对长期负债的资本化处理,可将汇率波动影响计入会计报表的权益类科目,从而减少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刚刚过去的2020年,全球金融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动荡加剧,而在全球经济复苏仍具有不确定性的2021年,企业“出海”面临的外部环境也依然严峻。鉴此,企业需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建议涉外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中,多依靠管理机制,少依靠对市场判断,以屏蔽市场干扰,聚焦主业发展,稳步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作者曾任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汇主管 2024-05-21/safe/2024/0521/24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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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2期 《中国外汇》记者:荣蓉 章蔓菁 随着外汇风险对冲渠道的进一步“扩容”,境外机构投资者有望获得更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降低外汇风险对冲成本,反过来也将为境内外汇市场注入新的动能。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金融市场的参与度不断提升。在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也在不断增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敞口的诉求愈发迫切。针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风险管理诉求,相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2020年以来,在原先的政策安排基础上,境外机构投资者迎来了更为便利的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安排,外汇风险管理步入新里程。 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下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下称“RQFII”)、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China Interbank Bond Market,下称“CIBM Direct”)、债券通、沪港通、深港通等多种途径参与境内金融市场。不同途径所适用的外汇风险管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对于互联互通机制(债券通、沪港通、深港通)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持有人或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对于以CIBM Direct模式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2020年新政策出台之前,可依据相关政策在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且符合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条件的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QFII、RQFII则可依据相关政策在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 2020年,在原先的政策基础上,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迎来新的政策和制度利好。1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下称“2号文”),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业务安排做出进一步完善;3月,外汇局发布2号文政策问答,从多方面详细解释了2号文所涉的相关操作性问题;5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指引(试行)》,2号文所涉及的“外汇主经纪业务”在具体交易规则层面得到落实;7月,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为首批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主经纪商,并达成首笔业务。 外汇风险对冲渠道再“扩容”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有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演进与发展有着清晰的脉络——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为便利的风险管理手段。这一点在有关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风险管理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外汇局2017年发布的《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中,就已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风险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而2号文则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外汇风险对冲渠道进行了“扩容”,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柜台市场可选择不超过三家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同时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适用于境外银行类投资者),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适用于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和非银行类投资者)。 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资本市场联席总监张劲秋看来,2号文为通过CIBM Direct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汇率避险的新契机。“一方面,2号文扩大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对手,有利于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得更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货比三家’的‘最佳实践(Best Execution)’原则,有助于降低外汇风险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便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更灵活地管理多币种的外汇头寸”。 2号文推出一年来,市场层面普遍给出了积极反馈。根据张劲秋的观察,自2号文推出以来,许多境外机构投资者都积极地向托管行了解政策的具体操作细节。很多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在政策出台后的第一时间就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直接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而对于资管、基金等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也对2号文表现出积极和开放的态度。“对于不少规模较大的境外银行类投资者,之前在中国已建有分支机构,对相关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申请操作流程也较为熟悉,所以更倾向于直接成为会员。而对于资管、基金等非银行类投资者,主经纪业务的推出便于其通过匿名的方式与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建立联系”。 在多条外汇风险对冲渠道中,对标国际主流服务模式的主经纪业务受到较多关注。在国际金融市场,主经纪业务一直受到对冲基金以及商品交易顾问的欢迎。市场参与者一旦选择主经纪模式,成为主经纪客户,则只需要与主经纪商建立法律关系,主经纪客户与主经纪对手方达成的交易由交易系统拆分为两笔背对背交易。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伦敦分行金融市场部主管李大鹏的介绍,不少基金之所以习惯采用主经纪模式,是因为从运营角度来看该模式最为简单,通过一家主经纪商便可享受更好的市场流动性。“境外基金通常下设多个产品,如果是直接成为交易中心会员,由于面对多个交易对手,其开展尽职调查、申请交易授信的成本会比较高。相比之下,主经纪模式允许其使用主经纪商的授信,避免了一对一自行与交易对手授信,操作上最为直接,同时还能有效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范围,获得更优价格”。 而在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音看来,实务中境外机构投资者也会衡量主经纪业务的成本,包括向主经纪商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及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缴纳的费用等。但相较于柜台交易,主经纪业务仍具有多项优势:其有助于降低交易对手集中度的风险,突破机构自身授信额度的限制,还可以帮助境外机构投资者拿到更具优势的价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的下一程 政策的持续优化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提供了便利。而实践中,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是选择在境外还是境内实施外汇风险管理,则会综合考量一系列因素。在《中国外汇》记者的调研过程中,多位业内人士均认为,对冲工具的流动性和价格、外汇衍生品的丰富程度以及基础法律制度和法律文件的安排,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选择外汇风险对冲方式时主要考量的因素。 在流动性方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人民币对美元的流动性在境内外市场没有显著差别,但如果涉及人民币对非美币种,则境外市场的流动性相对较好。此外,对三年期以上的外汇衍生品,境内市场的报价点差较宽。“站在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角度,无论是哪一种汇率风险管理模式,价格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境内价格好的时候,愿意用境内的渠道,境外价格好的时候就用境外的渠道。”李大鹏表示。对此,张劲秋也持类似观点。“离岸市场在外汇衍生品上的流动性有时会更强一些。”她谈到。“但境内市场的优势也很明显,能够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对冲在岸资产的外汇风险。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或海外投资者风险偏好发生变化时,离岸人民币汇率有时会表现得更为敏感。此时运用离岸市场交易工具对冲在岸资产的外汇风险敞口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衍生品丰富度上,千禧全球投资执行董事徐刚认为,近年来境内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不断丰富,在远期、期权、掉期等基础产品方面已较为健全;但由于不同类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往往有着多样化的外汇风险对冲需求,因此仍希望境内金融机构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组合对冲产品。“要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来境内外汇市场做风险对冲,关键是要完善和健全汇率风险对冲的生态系统。从国际金融市场的经验来看,如果能有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加入,来提供多样化的外汇风险产品,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也会带动相关行业标准和研究的发展,进而促进市场的全方位发展”。 此外,基础法律制度和法律文件能否与国际金融市场法律制度有效对接,也会直接影响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实施外汇风险对冲的意愿。“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而言,重点关注的是ISDA(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Association,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主协议的签署和终止净额结算制度在法律层面的落地。”葛音谈到,“2020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主协议文件,其中也包括境外机构更为熟悉且国际市场通用的ISDA主协议。而ISDA主协议对于境外机构而言,可以显著减少协议谈判的时间和成本,并且便于其实现全球衍生品头寸的轧差和统一管理,减少资本消耗,进而提升其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积极性。此外,终止净额结算制度能否在法律层面落地,也会影响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选择。” 进一步来看,外汇风险对冲渠道的拓宽不仅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风险管理实践,也为境内外汇市场注入了新的动能。在张劲秋看来,有关外汇风险对冲政策的不断优化与完善,不仅使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外汇风险管理上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也进一步增强了境内外汇市场的吸引力。“随着更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会给境内的市场参与者带来更多不同维度的市场观点和交易策略,在促进交流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境内外汇市场的广度与深度。我们观察到,近年来不仅是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人民币金融资产规模在稳步增长,境内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和流动性也在显著提升。”张劲秋谈到。 而在李大鹏看来,境内外汇市场在做市商制度方面的不断完善,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包括驻华外资做市商在内的各家做市商在产品、营销上的积极性,提高境内外汇市场的吸引力。“近期的做市商制度优化,进一步明确了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更多机构尝试做市,向综合性的做市商方向发展。受此推动,境内做市商服务能力与营销能力有望不断提升。长远来看,这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风险管理需求”。 2024-05-20/safe/2024/0520/24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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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22期 作者:王思聪 刘志刚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背景,从汇率走向、行权价格等要素着手,灵活适度应用外汇期权产品。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涉外企业要及时锁定汇率敞口,并灵活适度用好避险工具。与即期、远期及掉期产品不同,外汇期权产品一方面操作门槛相对较高,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因其兼具灵活度高以及可定制化特性,深入掌握期权在外汇套保中的应用,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增强汇率避险管理能力,助力企业更好地实现汇率风险中性目标。 期权产品使用误区 当前,涉外企业在汇率避险内部管理架构设计上实现了突破,但在避险工具使用方面,不少企业仍处于积累经验的阶段。从境内企业可采用的外汇避险产品看,主要有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产品。前三类产品结构相对简单,易于理解,市场参与度较高,价格也较透明,是企业汇率避险的主要产品。不过,上述三类产品也存在一定的短板,如产品要素固定、灵活度低等。针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特征,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对汇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要求,不少企业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并寻求在避险产品操作水平方面的提升。 外汇期权,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背景,从汇率走向、行权价格等要素着手,灵活适度应用外汇期权产品,从而实现既锁定了风险,又保留了一定灵活度的目的。2011年4月,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2015年“8·11”汇改之后,期权交易量一度出现快速增长。 不过期权产品相对复杂,要灵活应用并不容易。目前,不少企业对期权的理解仍存有以下两个误区:一是期权属于高风险产品,不适合稳健型企业汇率避险操作风格。不少企业对期权产品的理解往往和“对赌”“巨亏”等词汇关联在一起。这样的印象往往来源于海外市场的经济危机或者交易前台亏损等新闻。部分企业面对期权产品甚至谈虎色变,避而远之。二是把对期权产品的理解等同于对即期市场的理解。企业往往喜欢询问金融机构的市场观点,预判市场走势,然后通过卖出期权收期权费的方式来赌市场汇率不会突破自己的预设行权价。殊不知裸卖期权相当于“压路机前捡硬币”,收益有限但风险无限。企业虽然看上去是做了期权避险,但其实还是在赌即期市场走势,再加上没有及时锁定敞口,反而进一步放大了风险。走出上述两个误区,市场的变化也要求企业认真学习期权的避险功能。当前,人民币汇率市场波动增大,从最初的单边走势到目前的双向波动,人民币汇率更富弹性。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下的避险需要,简单地单边买入或者卖出期权将不再适用,区间波动型、期限错配型等组合型期权将会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这就需要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期权产品的学习。 期权产品的合理应用 主动避险型期权 主动避险型期权,顾名思义就是把避险的主动权抓在自己手中。这一类期权往往以买入期权,支付期权费的方式为主。产品范围上包括单纯的看涨、看跌期权以及期权组合。这类期权主要适用于不希望承担汇率波动,能够完全对冲风险的企业客户。 以某上市航空公司为例。该公司一般在会计科目上以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汇率作为基准汇率用于核算下一年度购买飞机的成本。对此,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策略是通过远期购汇锁定50%的敞口。2018—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涨幅超过4800点,该航空公司财务年报显示其汇兑损益科目亏损超过3000万元。鉴于投资者和股东对于公司利润表的关注,该航空公司迫切希望找到新的汇率避险工具,能够降低汇兑亏损或完全规避市场风险。对这种情况,企业可考虑主动避险型期权,在每年年底做财务预算时,划拨部分财务费用专门用于第二年购买外汇期权。具体操作如下:假设企业的成本汇率为美元兑人民币6.50,企业每年的购汇总量为1亿美元,企业购买1年期执行价为6.50的看涨期权价格为1980pips。在该假设下,锁定全部敞口,成本最多为1980万元。如果年末美元兑人民币即期价格在6.50上方,则企业可用美元兑人民币市场价与执行价进行差额交割,可完全对冲美元的上涨风险;如果年末美元兑人民币即期价格在6.50下方,则企业可选择不行权,以实时市场价格购汇(见图1)。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企业会计账目上汇兑损益科目均为零,而期权费可记为公司财务费用。该汇率避险方式相当于企业每年年初通过支出固定的财务费用,给自身汇率敞口购买了一笔“保险”,保护汇兑损益科目不出现亏损,而“保费”就是期权费。 上述单纯买入普通看涨或者看跌期权的劣势在于,期权费支出相对较高。对此,如果企业希望既能够进一步掌握避险主动权又能降低期权费支出,则可以买入期权组合来实现这一目的。例如,企业如果想降低期权费,可以选择看涨价差型期权组合。具体操作如下:买入1倍看涨期权和卖出1倍看涨期权。如企业买入1年期执行价为美元兑人民币6.50的看涨期权,同时卖出1年期执行价为6.70的看涨期权。期权费为1000pips,相比单纯买入看涨期权可以节省980pips。到期时,美元兑人民币即期汇率在6.50—6.70之间,企业可以选择差额交割,对冲市场风险;若市场价格在6.70上方时,企业收取2000点补贴,即6.70与6.50的差额(见图2)。虽然不能够完全对冲美元上涨风险,但是可以在锁定汇率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降低期权费,减少企业财务成本。 主动避险型期权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盈利能力,在编制预算时提前框定预先支出的财务费用——期权费,通过购买期权的方式将汇率避险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规避了汇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和估值压力。在具体实际操作中,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背景以及会计核算成本,合理选择期权行权价。 区间波动型期权 区间波动型期权是指通过期权组合的形式,将汇率波动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从而达到部分对冲市场风险的目的。相比主动避险型期权,区间波动型期权适用那些外汇专业避险能力相对较强、风险承受意愿相对较高的企业。 如某服装加工类出口型企业,年收汇额为5亿—8亿美元。受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企业利润率压缩,盈利压力较大。企业希望一方面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盈利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能够将期权费用控制在一定范围,以降低公司整体运营负担,保有盈利空间。为此,企业通过区间波动型期权,将自身的净敞口锁定在一定区间之内,具体选择了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产品。该组合包括买入1倍美元看跌期权,此时行权价为美元兑人民币6.4353(设为行权价1);卖出1倍美元看涨期权,此时行权价为美元兑人民币6.6212(设为行权价2),期限3个月。到期日,若美元兑人民币市场价格在执行价1和2之间,企业按照市场价格结汇;若市场价格在行权价1的上方或者行权价2的下方,则按照行权价1或行权价2来结汇(见图3)。使用该产品,无论汇率如何波动,企业的汇率敞口始终锁定在行权价1和行权价2的目标区间内,对市场风险实现了较好的保护,企业也基本实现了风险中性。同时,企业不需要先期支付期权费,对比主动避险型期权企业需支付1000pips以上的期权费,节省了财务成本。 区间波动型期权适用于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汇率波动,不希望期初支付费用,但同时可以实现汇率敞口锁定的企业。这类期权在市场判断和汇率区间选择上专业度要求较高,适用于具备较高专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对风险有一定承受力的涉外企业。在汇率避险产品实操层面,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外币净敞口、财务费用和成本控制要求,制定合理的套期保值比例;在具体产品选择方面,企业可以考虑主动避险型期权搭配区间波动型期权来实现不同风险比重产品的有效结合。 作者单位:东方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 2024-05-22/safe/2024/0522/24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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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 作者:陈植 编辑:张星 发布日期:2021-3-2 随着人民币汇率上涨创下2018年4月以来最高,且一度逼近6.3整数关口,众多小微外贸企业再度面临新的汇兑风险。 “今天我们前往银行办理结汇,一口气卖出50万美元,但拿到的结汇金额较一个月前,少了约2万元人民币。”3月1日,一家小微外贸企业财务人员向记者表示。 她坦言,不要“小看”2万元人民币的汇兑损失,这笔总值50万美元的外贸合同实际利润差不多约在25万人民币,这意味着汇兑损失一下子吞噬8%外贸利润。 记者多方了解到,随着避险资金涌入持续推高人民币汇率,越来越多小微外贸企业都遭遇类似的“窘境”。 一位专注生活用品出口的小微外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他以为美联储加快升息步伐将令人民币汇率回落,打算在人民币汇率回落至6.45后再结汇,如今人民币汇率不跌反涨至6.3附近,令他不得不承受约7万元的结汇损失。 “去年,我们外贸出口业务利润约在100万元,如今因汇兑亏损一下子损失7万,挺心疼的。”他感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部分小微外贸企业采取了外汇套保措施,如今人民币汇率再掀上涨行情,也让他们颇感“头疼”。 “年初,我们签订了一份远期外汇掉期交易协议,在7月可以按6.4-6.45汇价进行结汇。但如今避险资金涌入令人民币汇率持续上涨,部分企业高层开始担心这份远期外汇掉期交易协议没有起到理想的汇率锁价盈利效果。”一家小微外贸企业财务总监向记者指出。 一位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部主管坦言,这种现象在小微外贸企业领域比较常见——一旦人民币汇率偏离远期外汇掉期交易协议设定的结汇兑换价格,他们容易改变策略,选择随行就市押注汇率涨跌。 他表示,目前他所在的股份制银行正积极与这些小微外贸企业沟通,一方面向他们强调人民币汇率将延续双向波动态势,不要因为汇率短期上涨就觉得外汇套保措施“失效”,另一方面也围绕这些企业的外汇套保新诉求,优化整体外汇套保方案。 这位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部主管透露,此前当地相关部门召集多家银行举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辖区银行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改进宣传方式与内容,更好帮助企业树立外汇风险中性理念;二是从改进服务方式,丰富外汇套保产品种类、减免手续费入手,进一步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将外汇套保产品服务覆盖到更多中小微企业,提升汇率避险的普惠性;四是强化银行人员培训,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全面专业的外汇套保服务。 “目前,我们正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加大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宣导,结合自身外汇业务特点,引导客户逐步改变随行就市押注汇率涨跌的原有汇率操作习惯,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规避汇率风险,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说。 小微企业急寻对策规避结汇损失 上述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部主管向记者表示,上周以来,随着避险资金涌入令人民币汇率迭创2018年4月以来新高,小微企业的结汇需求明显上升。 “部分小微企业都将此前留存的美元头寸一次性结汇。因为他们担心,若人民币汇率持续上涨突破6.3,他们的结汇损失将进一步扩大,外贸业务利润随之所剩无几。”他透露。期间银行也向这些小微外贸企业推介远期外汇掉期交易等汇率套保产品,但后者要么觉得操作成本较高,要么认为企业财务人员一时无法掌握外汇套保知识,对引入外汇套保策略有点迟疑。 对此他们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联合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专项担保,增加小微外贸企业的套保授信额度,无形间降低他们的外汇套保操作成本;此外他们还向企业阐述外汇套保的诸多好处,尤其是在黑天鹅事件突然来临时,外汇套保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很多未知风险。 记者多方了解到,这些措施在促进外贸企业加大外汇套保力度方面起到不小的推动作用。去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59%,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36个百分点,推动企业套保比率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至2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指出,今年,外管局还将全方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管理,继续与政府部门协商,通过政府、银行、第三方机构合作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汇率避险操作成本,吸引更多企业使用外汇衍生品,避免自身经营过程的汇率风险问题。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将增加“供给”,比如鼓励银行提供更多外汇衍生品为企业服务,支持银行发展线上交易服务,便利企业开展询价交易等。 相比而言,大型外贸企业面对这轮人民币汇率涨势则显得相对淡定。 一位大型外贸企业财务总监告诉记者,通过一系列远期外汇掉期交易等外汇套保操作,今年企业的结汇汇率设定在6.4-6.5之间。 “尽管目前人民币汇率偏离我们所设定的结汇区间,但我们内部测算过,相比随行就市押注汇率涨跌,这些外汇套保措施仍能帮助我们规避数百万元汇兑损失风险。”他指出。 他坦言,即便人民币汇率短期内持续快速上涨,企业还可以降低外汇风险敞口规避相应汇兑风险,目前他们打算将外汇风险敞口进一步降低5个百分点,即将更多外贸应收货款纳入外汇套保范畴,进一步完善汇率波动风险对冲机制。 海外投资机构缘何不采取汇率套保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汇率持续上涨接近6.3整数关口,也在改变海外投资机构的汇率套保措施。 “近期我们加仓人民币资产避险之际,基本没有采取汇率套保措施。”一位欧洲大型资管机构亚太区首席代表向记者透露。究其原因,是在避险资本持续涌入与中国外贸高景气度延续的共振下,众多全球投资机构相信未来一段时间人民币汇率仍将保持坚挺,因此他们增加汇率套保(因此支付相应的汇率套保费用),反而会削减人民币资产投资组合的实际收益。 在他看来,近期境外离岸市场1年期人民币NDF报价从6.52上涨至6.4附近,表明众多海外投资机构都认为未来人民币汇率将呈现稳步上涨趋势。 记者多方了解到,不少海外投资机构也采取类似的做法。 “其中,不少全球投资机构直接在香港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通过沪股通/深股通渠道投资A股,期间也没有采取外汇套保措施。”一位香港银行外汇交易员指出。这背后,是多数全球投资机构认为,A股投资策略收益预期足以覆盖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所带来的汇兑盈亏冲击。 “如今,境外离岸市场人民币汇率套保工具相当丰富,即便人民币汇率短期出现较大幅度回调,我们也可以迅速买入相关汇率套保工具对冲汇率异动风险。”前述欧洲大型资管机构亚太区首席代表指出。 在一位股份制银行外汇交易员看来,相比外贸企业,投资机构对汇率波动的反应速度更快。这也是他们敢于在人民币汇率升值期间不采取汇率套保措施的最大底气。 “事实上,若外汇市场出现突发性事件,他们对汇率避险的动作也是最快的。因为他们的汇率风险对冲意识远远高于企业。”他坦言。 2024-05-20/safe/2024/0520/24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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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如何实施?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指在前期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范围和业务范围。与前期试点方式相同,此次扩大试点政策,将由各试点分局根据所在地实际需求制定试点方案,并对外公布试点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试点备案,并开展相关试点业务。 问题二:请问《通知》第五条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把握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这一要求?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为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按照以下原则把握:一是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身电子化业务系统监测跨境电商企业在本机构年度内办理的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情况,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要求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二是外汇局将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核对,并提示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商的企业客户在公布名单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问题三:请问《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是指哪些业务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对于“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差额业务”和“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符合报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论企业业务发生之日与实际报告日之间间隔是否超过30天,上述业务报告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实现网上办理。上述业务报告的法定报告时限仍按照38号文执行,如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预计的付款信息。 问题四:请问《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后,A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通知》第九条已明确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此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银行需按现行法规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 问题五:请问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相关材料)中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第十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以是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负责人签字。 2019-11-19/safe/2019/1119/24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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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0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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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34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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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0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