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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11-25/shanxi/2021/1125/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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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0月,银行结汇11951亿元人民币,售汇1088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062亿元人民币。2021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323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6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69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银行结汇1862亿美元,售汇169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2021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20460亿美元,累计售汇1849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965亿美元。 2021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18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94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234亿元人民币。2021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408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6660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742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46亿美元,对外付款419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48亿美元。2021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858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588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696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11-25/shanxi/2021/1125/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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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一是银行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48亿美元,较9月份顺差规模提升,主要受国庆假期影响,部分企业贸易收汇集中在假期后进行。9月至10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月均顺差规模与二季度以来的月均水平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三是截至10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76亿美元,较9月末增长0.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全球资产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从外汇市场相关指标看,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总体平稳,并且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剔除国庆假期因素,9月至10月的月均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9月至10月的月均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购汇意愿保持平稳。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10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的跨境资金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体现了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支撑作用;非居民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为11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此外,跨境留学支出、直接投资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并趋稳。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2021-11-25/shanxi/2021/1125/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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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http://www.gov.cn/premier/2021-11/24/content_5653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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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http://www.gov.cn/premier/2021-11/24/content_5653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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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http://www.gov.cn/xinwen/2021-11/24/content_5653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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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http://www.gov.cn/premier/2021-11/24/content_5653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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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疫情、汇率波动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海运费暴涨成本增加、收益不确定等不利影响,常德市中心支局建议企业采取出口信保和远期锁汇等措施降低风险。截至目前,我市27家涉外企业投保,办理远期锁汇企业10家。该中心支局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为1家企业办理4笔2.04亿元外债转投资事宜,该企业获得增资2.04亿元,外债账户全部注销,4笔需偿还外债得到完美解决。这是该中心支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常德市中心支局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了解企业诉求,疏通政策传导“堵点”,实现政策传导“接地气”、对接帮扶“直快准”。该中心支局指导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先后为2家企业办理3笔约3.4亿元跨境融资业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助力涉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同时,该中心支局指导外汇指定银行创新推出“跨境e汇通”“关银-key通”等外汇服务产品,为企业量身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精准化的服务,汇集金融政策合力,为企业谋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外汇指定银行为企业办理经常项下各类涉外融资共计26.98亿元。 为激活金融创新潜力,该中心支局创新建立“一行一企”联建帮扶机制,挑选7家参联外汇银行结对7家企业,定向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投融资支持。该中心支局还创建了重点企业库,组织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对21家重点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今年来,该中心支局为2家企业办理32笔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结汇金额约930万元,切实提高了辖内外资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升金融服务效力,该中心支局构建经常项目头部企业重点银行“336”联系机制,强化汇银企三方常态化沟通联系,多渠道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承诺企业政策解读3日内直达、业务咨询3小时内予以回复、真实合规诉求一周内妥善解决。今年以来,该中心支局收集便利化案例30例,积极回应企业政策咨询诉求60余次。同时,该中心支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优化外汇服务机制,提高外汇服务质量,节省企业“脚底成本”。截至目前,该中心支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4笔,获好评43条,整体满意率达100%。 2021-11-25/hunan/2021/1125/1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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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分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3个100”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更多有实际需求的企业享受到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改革的“红利”,近日,怀化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实务培训,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经办员共20余人参训。 培训会上,怀化市中心支局资本项目岗同志从2020版《指引》在促进便利化方面的主要调整内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以及境外放款、再投资管理和数据删改工作内部管理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述。该同志的授课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收获良多。 培训结束后,分管外汇工作的副行长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就此次培训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做好培训内容的消化吸收和“转培训”工作;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柜台、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将便利化政策尽可能的普及到辖内所有涉汇企业,让更多有需求的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三是处理好“优服务”与“防风险”的关系,在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也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客户身份识别和准入,认真落实事后抽查,尽可能的确保参与便利化的企业资金使用真实、合规。 2021-11-22/hunan/2021/1122/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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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金昌市中心支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关于废止有关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尽快落实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服务辖内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相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向金昌市中心支局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jcwg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邮编:737100) 3.将意见传真至:0935-8213224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关于废止有关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 2021年11月25日 2021-11-25/gansu/2021/1111/1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