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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是指境外机构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0号发布)等相关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注册或备案等,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行为。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境外机构应在获得债券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后且首期发行前,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凭以下材料,到为该境外机构开立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办理登记: (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三)募集说明文件或定向发行协议等相关文件。 开户银行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境外机构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留存上述材料。开户银行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登记后,应将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业务登记凭证反馈境外机构的境内主承销商。 境外机构应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当期境内主承销商,凭业务登记凭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附件2),到当期开户银行更新实际募集资金登记信息。 四、境外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发债专户)。开立人民币账户的,可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发债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划入;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税费(税款、手续费等)资金划入;账户利息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发债专户的支出范围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支付或结汇支付发行债券本息和相关税费;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五、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使用,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留存境内使用的,应符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理规定。 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 六、境外机构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 七、境外机构偿还境内发行债券本金、利息、支付相关税费的,资金可从境外或境内汇入发债专户。还本付息资金需结汇的,应按照债券还本付息计划进行。 八、相关银行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规定,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监督和统计数据。 九、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涉外收付款境内主体、境内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本通知和《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十、境外机构根据本通知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在境内发行债券且债券仍在存续期,但未办理登记的境外机构,应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参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及时补办登记。 十二、本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 2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2022-12-06/dalian/2022/1206/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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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分局及所辖(中心)支局干部职工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让国家安全教育入脑入心,保障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理论学习先行,筑牢思想防线 大连市分局紧扣“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活动主题,科学安排各项理论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为重点开展学习。同时,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特点,组织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案例短片,体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思想防线;安排专人收集资料,推送权威机构发布的国家安全知识及相关内容,供干部职工参考阅读,灵活自主学习。 二、保密教育跟进,严守工作底线 大连市分局推动保密教育常态化,做好关键时点的保密宣传。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分局各部门集中学习保密规定和典型案例,认清保密红线,确保不“越线”;严格对照规定,提高管理要求,杜绝泄密发生;通过LED电子屏发布保密宣传海报,普及保密知识,营造了严守秘密的工作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关注“保密观”“大连保密”等公众号,及时获得保密提示,更新保密知识。 三、用足宣传资源,扩大影响范围 大连市分局及所辖(中心)支局发挥基层外汇局宣传堡垒作用,调动各类宣传资源,统筹内部教育和外部宣传,扩大宣传教育活动影响范围。以考促学固成果,制作国家安全法知识问卷,组织全辖干部职工参与答题,激发学习热情,巩固思想防线;网络宣传扩影响,通过分局互联网子站等发布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挂图,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增加宣传受众;广而告之造氛围,利用综合服务大厅、LED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播放展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标语、宣传海报和短片等,营造沉浸式的宣传空间,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大连市分局兼顾宣传教育效果和疫情防控要求,顺利完成了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活动。全辖干部职工提高了政治站位,树牢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了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将以更饱满的斗志和更昂扬的热情投入到外汇管理服务中去,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4-22/dalian/2022/0422/1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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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普兰店市支局认真筹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一、高度重视 安排落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关键节点上召开的,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是我党在建党百年的历史条件下,立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作出的科学总结。因此,支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部署,要求外汇局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工作。 二、多管齐下 稳扎稳打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线上观看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现场直播,聆听相关领导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解读,认识领悟全会的精神主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线下自主学习,支局通过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全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聆听了《蔡奇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六个方面深入解读》;借助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自学。通过以上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悟程度。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共同竞答关于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的知识点,检验学习情况,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 三、融会贯通 交流探讨 通过以上系统的学习,支局各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全面、更为深入的理解和领会,尤其在联系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沉着应对各项风险挑战并不断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产生了为更多的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大家畅谈学习体会,分享感悟心得,决定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手头每一份工作的强大动力。 2021-12-14/dalian/2021/1214/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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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隐患化解能力,近日金州新区中心支局邀请辽宁省消安消防应急知识宣传中心教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内容从身边常见常错的风险行为入手,涉及火灾发生的原因、火灾预防、火场逃生基本知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以及如何正确报警等方面,着重从“油”“气”“电”三个方面中的用电安全进行了详实专业的讲解,并结合了诸多真实案例的教训,引导员工科学建立“防、灭、逃”的消防安全意识。整个培训生动贴切、紧张有序,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有效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强力排查火灾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奠定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金州新区中心支局将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时刻筑牢火灾防范底线。 2022-11-30/dalian/2022/1130/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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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 《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2-06/dalian/2022/1206/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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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651亿美元,升幅为2.13%。 2022年1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经济呈回稳向上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12-13/dalian/2022/1213/1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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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dalian/2022/1206/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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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dalian/2022/1206/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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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dalian/2022/1206/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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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今年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新时代1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对于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做好人民银行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认真履行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会议提出,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化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有力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基础设施和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等领域支持力度。 三是推动金融平稳健康运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行业重组并购,推动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头部房企资产负债状况。推动长租房地产市场建设,按照租购并举方向加快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提升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常态化监管水平,引导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发挥场景、数据和技术优势,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扩大国内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做好重点企业集团、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好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举措。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惠面。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近期,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12月19日以来已通过14天逆回购操作提供跨年资金3580亿元,及时满足市场需求,维护年末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要发挥好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加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保障,有针对性地加大支付清算、现金供应、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金融需求。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系统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完) 2022-12-23/dalian/2022/1223/1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