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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出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明确提出“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 与会同志围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等,结合外汇管理本职工作开展了学习讨论,并一致认为: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准确把握“十三五”这一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坚持开放发展,主动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有效防范和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015-11-05/hubei/2015/1105/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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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主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会议,党组中心组成员、总会计师,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中组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聚焦“严以用权”,紧密联系外汇管理实际,交流观点、分享体会,达到了提高认识、深化理解的目的。 会议认为,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是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形成机关党建工作合力。前一阶段,局党组和各单位结合外汇管理中心任务,联系正反典型、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题教育,专题研讨逐步深入,为下一步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从多方面继续努力。局党组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以身作则,在遵规守矩上见行动,在整改落实上见实效。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好旗帜和标杆,注重细节小事,经常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认识、提升境界;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鞭策自己,自觉改造提高,自觉接受监督;要准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立规执纪,推动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2015-11-13/hubei/2015/1113/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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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向各发卡行致函,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政策,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请问,外汇局出台该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3年起,外汇局出台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近期监测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日前外汇局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增设年度限额。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超过上述年度限额的,由中国银联将该卡列入关注名单,禁止其在境外继续提取现钞。上述限额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持有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也会受到日限额、年限额的管理。 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刷银联卡的方式支付。经向中国银联了解,银联卡已可在境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受理银联卡的商户涵盖游客常去的商场、宾馆、景点,及超市、餐饮等日常消费类商户。 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不鼓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跨境大额提现。 2015-10-21/hubei/2015/1021/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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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337亿美元,对外负债4969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4640亿美元。 在对外资产中,直接投资10129亿美元,证券投资276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39亿美元,其他投资13695亿美元,储备资产377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6%、4%、0.1%、21%和59%;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28274亿美元,证券投资899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108亿美元,其他投资1231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7%、18%、0.2%和25%。 201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净头寸 1 14,640 资产 2 64,337 1 直接投资 3 10,129 1.1 股权 4 8,3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1,820 2 证券投资 6 2,760 2.1 股权 7 1,777 2.2 债券 8 983 3 金融衍生工具 9 39 4 其他投资 10 13,695 4.1 其他股权 11 1 4.2 货币和存款 12 3,125 4.3 贷款 13 4,658 4.4 保险和养老金 14 200 4.5 贸易信贷 15 4,547 4.6 其他应收款 16 1,165 5 储备资产 17 37,713 5.1 货币黄金 18 624 5.2 特别提款权 19 105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46 5.4 外汇储备 21 36,938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0 负债 23 49,697 1 直接投资 24 28,274 1.1 股权 25 26,027 1.2 关联企业债务 26 2,247 2 证券投资 27 8,997 2.1 股权 28 6,727 2.2 债券 29 2,270 3 金融衍生工具 30 108 4 其他投资 31 12,318 4.1 其他股权 32 0 4.2 货币和存款 33 4,611 4.3 贷款 34 4,341 4.4 保险和养老金 35 85 4.5 贸易信贷 36 2,987 4.6 其他应付款 37 195 4.7 特别提款权 38 98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2015-10-16/hubei/2015/1016/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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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30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804亿美元)。 2015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8.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0万亿美元)。 2015-10-16/hubei/2015/1016/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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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67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96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01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046亿元人民币。 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75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54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3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416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3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3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5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3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基本平衡,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23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605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15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0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0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8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1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9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27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967 13,075 贷方 2 41,714 119,723 借方 3 -37,747 -106,648 1.A 货物和服务 4 5,799 15,735 贷方 5 38,503 107,355 借方 6 -32,704 -91,620 1.A.a 货物 7 9,953 25,680 贷方 8 35,006 96,983 借方 9 -25,053 -71,303 1.A.b 服务 10 -4,155 -9,945 贷方 11 3,497 10,372 借方 12 -7,652 -20,3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25 920 贷方 14 327 927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3 108 贷方 17 61 165 借方 18 -18 -57 1.A.b.3 运输 19 -854 -2,201 贷方 20 589 1,803 借方 21 -1,443 -4,004 1.A.b.4 旅行 22 -3,782 -9,248 贷方 23 907 2,607 借方 24 -4,689 -11,855 1.A.b.5 建设 25 73 264 贷方 26 215 718 借方 27 -142 -45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9 -126 贷方 29 93 217 借方 30 -132 -343 1.A.b.7 金融服务 31 -1 -26 贷方 32 32 98 借方 33 -33 -12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42 -949 贷方 35 18 55 借方 36 -359 -1,00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2 554 贷方 38 362 1,060 借方 39 -170 -50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72 883 贷方 41 866 2,642 借方 42 -594 -1,75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46 贷方 44 12 35 借方 45 -31 -8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3 -79 贷方 47 15 44 借方 48 -37 -123 1.B 初次收入 49 -1,478 -2,112 贷方 50 2,604 10,634 借方 51 -4,081 -12,747 1.C 二次收入 52 -354 -548 贷方 53 607 1,733 借方 54 -962 -2,28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967 -7,548 2.1 资本账户 56 -1 17 贷方 57 4 25 借方 58 -5 -9 2.2 金融账户 59 -3,966 -7,56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012 -21,73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53 5,793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67 -5,20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120 11,000 2.2.2 储备资产 64 10,046 14,16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2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 51 2.2.2.4 外汇储备 68 10,050 14,139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52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5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201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34 2,120 贷方 2 6,666 19,394 借方 3 -6,032 -17,274 1.A 货物和服务 4 927 2,548 贷方 5 6,153 17,387 借方 6 -5,226 -14,839 1.A.a 货物 7 1,591 4,157 贷方 8 5,594 15,707 借方 9 -4,004 -11,550 1.A.b 服务 10 -664 -1,609 贷方 11 559 1,681 借方 12 -1,223 -3,289 1.A.b.1 加工服务 13 52 149 贷方 14 52 150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8 贷方 17 10 27 借方 18 -3 -9 1.A.b.3 运输 19 -137 -356 贷方 20 94 292 借方 21 -231 -648 1.A.b.4 旅行 22 -604 -1,496 贷方 23 145 422 借方 24 -749 -1,918 1.A.b.5 建设 25 12 43 贷方 26 34 116 借方 27 -23 -7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 -20 贷方 29 15 35 借方 30 -21 -56 1.A.b.7 金融服务 31 0 -4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5 -2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 -154 贷方 35 3 9 借方 36 -57 -16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1 90 贷方 38 58 172 借方 39 -27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4 143 贷方 41 138 428 借方 42 -95 -28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7 贷方 44 2 6 借方 45 -5 -1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3 贷方 47 2 7 借方 48 -6 -20 1.B 初次收入 49 -236 -340 贷方 50 416 1,726 借方 51 -652 -2,066 1.C 二次收入 52 -57 -88 贷方 53 97 281 借方 54 -154 -36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34 -1,219 2.1 资本账户 56 -0.2 3 贷方 57 1 4 借方 58 -1 -1 2.2 金融账户 59 -634 -1,2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239 -3,49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4 94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14 -84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9 1,788 2.2.2 储备资产 64 1,605 2,27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8 2.2.2.4 外汇储备 68 1,606 2,272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0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5-11-13/hubei/2015/111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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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0月,银行结汇8145亿元人民币(等值1283亿美元),售汇9424亿元人民币(等值148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279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68亿元人民币,售汇897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9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077亿元人民币,售汇44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3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3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0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4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061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666亿元人民币。 201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90770亿元人民币(等值14661亿美元),累计售汇110875亿元人民币(等值1787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0106亿元人民币(等值32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024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428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03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0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59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93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62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818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0557亿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323亿元人民币(等值2414亿美元),对外付款15943亿元人民币(等值251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20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 2015年1-10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8147亿元人民币(等值2717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72907亿元人民币(等值2790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4759亿元人民币(等值734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11-19/hubei/2015/1119/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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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09.28亿元人民币,流出58.77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50.51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59.64亿元人民币,流入186.6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2.96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价,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3.44亿美元,流出9.39亿美元,净流入24.0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1.49亿美元,流入29.83亿美元,净流出11.66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50.51 流入 209.28 流出 58.7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72.96 流入 186.68 流出 259.64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4.05 流入 33.44 流出 9.3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1.66 流入 29.83 流出 41.49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5-11-19/hubei/2015/1119/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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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11月10日上午,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易纲为人民银行党员干部就“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做专题讲座。 易纲紧密结合经济金融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各项任务、重大举措。易纲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央银行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要以改革开放统领中央银行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坚持开放发展,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专题讲座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对人民银行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在京直属单位和相关单位部分党员干部,人民银行党校秋季干部进修班学员在总行主会场参加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党员干部代表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2015-11-13/hubei/2015/1113/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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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支持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工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公告[2015]第36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仅对基金互认总额度进行监控,不对单家机构的额度、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基金跨境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进出,涉及货币兑换的,可由托管人或代理人直接在银行办理;鼓励跨境发行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和跨境收付;实施信息报告制,互认基金信息报告手续下放至托管人(银行)或代理人(银行或基金公司)办理;建立系统化数据统计和报送程序,无需手工填报或重复报送。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11-13/hubei/2015/1113/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