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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fujian/2024/0531/2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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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16/anhui/2025/0514/2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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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数据质量,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外汇局阿里地区分局通过现场核查,不断规范银行业务操作,强化银行合规经营意识,保障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外汇业务稳健发展。 核查前,核查人员集中学习了《国际收支现场核查制度》《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确保核查流程合规。通过外汇业务系统对被查银行核查期内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结售汇统计数据开展非现场核查,重点分析数据总量合理性及个体异常情况。以“法规学习+非现场监测”双前置环节,锚定核查方向,提升现场核查效率与针对性。 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严格按照核查工作流程和要求,采取调阅申报单、原始业务凭证、内控制度、学习笔记,与核查前从系统导出的业务数据比对等方式详细核查了国际收支各类业务的合规性、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学习制度和业务的实效性。以“全流程+穿透式”双维度核查模式,进一步压实银行合规主体责任,精准识别业务漏洞与内控短板,为后续业务合规经营提供明确靶向。 核查结束后,核查组第一时间就核查结果向被核查行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反馈和沟通,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外汇管理最新政策,引导银行强化“合规是生命线”意识,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风险隐患彻底清零。以“问题反馈+合规提醒”双轨模式,推动被核查行从“整改纠错”向“体系升级”转变,切实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管理质效。 2025-05-13/xizang/2025/0513/1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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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钦州市分局积极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创新应用。2024年1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试点范围扩大到广西分局全辖后,钦州市分局统筹谋划、积极行动,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与“汇小二”外汇金融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落地首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业务。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具有优化衍生品业务流程、助力银行完善企业用户画像和降低企业衍生品交易成本等优势,可有效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避险能力,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完成外汇衍生品受理和签约登记2笔,服务企业2家,签约总金额达2505万美元。其中,建设银行钦州分行,为广西港青油脂有限公司完成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受理和签约登记,金额2500万美元;华夏银行钦州支行为广西自贸区广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远期结售汇业务受理和签约登记,金额5万美元。 下一步,钦州市分局将稳步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加入新场景试点,扩大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的覆盖面,指导各“汇小二”服务队积极加大对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各大应用场景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企业涉外业务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2025-01-03/guangxi/2025/0103/3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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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2023年7月28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联合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党支部、营业部党支部开展“学理论、悟原理”主题党日活动。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生动、内容充实,包括原文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学习材料、党建知识抢答和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三个环节。曾雁副局长出席活动并讲话,要求全体党员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更好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实干实绩实效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3-08-08/guangxi/2023/0808/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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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 为更好地向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请福州市区(不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乐区)的市场主体通过以下途径提交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 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现场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人行大楼1001室;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外汇管理二处,邮编:350003。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非银行机构及个人提交至:zbxm1001@sina.com、银行机构提交至:zbxmglc.pbc@fz.fj.pbc,其中可通过线上办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提交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 市场主体提交申请材料后,以及在提交申请中遇到问题的,均请及时联系我分局外汇管理二处,以便其及时查收相关材料并依法开展后续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1-88010728、0591-88010984。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我分局不再受理市场主体通过本局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微信、邮箱等途径提交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此前市场主体向我分局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微信、邮箱等途径提交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我分局仍依法予以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3年5月19日 2023-05-19/fujian/2023/0519/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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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下简称主题教育),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2月29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联合柳州市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贸促会、柳州海关等涉外经济部门以及部分外汇业务银行,共同召开外汇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分享会。会上,柳州市分局分享了主题教育调研中柳州企业、柳州产品“走出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参会各方就如何推动柳州对外贸易和跨境产业链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了跨部门合作共识。下一步,柳州市分局将积极运用外汇金融服务和支持政策,在全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过程中发挥柳州的独特作用,助推广西“涉外金融政策最惠区”、“涉外金融服务最优区”建设。 2024-03-01/guangxi/2024/0301/2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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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外汇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副局长带队赴拉萨综合保税区开展调研。为进一步了解园区发展现状,调研组围绕助力企业发展、优化综保区年度绩效评估等内容与综保区管委会、银行机构、园区涉外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 座谈会上,综保区管理局副局长汇报了拉萨综保区基本情况、面临的挑战以及涉外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特别就绩效评估工作中的外汇相关指标进行了重点讨论。与会银行和企业就如何提升贸易收支结算便利化水平、强化外汇政策支持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 此次调研加深了外汇管理部门与综保区的沟通与合作,为解决综保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与诉求提供了新思路,更为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更加紧密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拉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 2025-05-06/xizang/2025/0506/1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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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到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开展“优服务、送便利、促发展”政汇银企座谈会暨“汇小二”特色金融服务点挂牌活动,外汇局贺州市分局、钟山县经贸局、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中国银行贺州分行有关人员和园区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中,贺州市分局向与会人员介绍“汇小二”服务理念,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银行结合业务特点介绍了本行可提供的“基础版”和“定制版”服务,将政策与服务传导至“最后一公里”。交流环节,企业代表提出涉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期望,贺州市分局及银行进行了一一解答,形成良好互动。会后,在钟山工业园区举行了“汇小二”特色金融服务点挂牌仪式,贺州首个服务点成功落地。 2024-06-06/guangxi/2023/0606/2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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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联合市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在柳州万象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柳州市分局通过发放宣传册、进行案例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外汇管理法规及非法炒汇风险,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增强合法用汇意识,有效提升群众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 2025-03-17/guangxi/2025/0317/3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