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889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049亿元,进口17440亿元,顺差66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986亿元,进口4418亿元,逆差14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246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9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7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8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61亿美元,进口3041亿美元,顺差72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176 720 贷方 27034 3761 借方 -21859 -3041 1.货物贸易差额 6609 919 贷方 24049 3345 借方 -17440 -2426 2.服务贸易差额 -1433 -199 贷方 2986 415 借方 -4418 -615 2.1加工服务差额 76 11 贷方 84 12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4 3 贷方 89 12 借方 -66 -9 2.3运输差额 -181 -25 贷方 861 120 借方 -1042 -145 2.4旅行差额 -1623 -226 贷方 312 43 借方 -1934 -269 2.5建设差额 112 16 贷方 176 24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4 -13 贷方 -6 -1 借方 -88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32 4 借方 -31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344 -48 贷方 39 5 借方 -384 -5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04 42 贷方 567 79 借方 -262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0 44 贷方 798 111 借方 -479 -6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2 -4 贷方 20 3 借方 -52 -7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 1 贷方 13 2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1-26/shenzhen/2025/0126/2044.html
-
市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制订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5年1月23日 2025-02-05/shenzhen/2025/0205/204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银行结汇15408亿元人民币,售汇15715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33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781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结汇2139亿美元,售汇2182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429亿美元,累计售汇8048亿美元。 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64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402亿元人民币。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6062 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811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031亿美元,对外付款6858亿美元。2025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90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521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6-18/shenzhen/2025/0618/215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4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4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73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呈现一定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9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向好。4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09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4月下旬外资投资境内股票转为净买入。三是主要流出渠道平稳有序。4月服务贸易资金净流出环比基本持平;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但低于去年同期;来华和对外直接投资基本稳定,关联企业借贷往来跨境资金由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银行结汇和售汇环比分别增长12.8%和13.9%,市场交易保持活跃。结售汇差额基本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理性有序。4月衡量市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为64.4%,环比上升6.9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为65.4%,环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继续巩固。4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专项债发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等,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降准降息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随着有关政策落地见效,我国经济运行向好势头有望继续巩固,更好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近期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有助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06-18/shenzhen/2025/0618/2151.html
-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深圳等10个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2025年1月23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标志着上述业务试点政策在深圳正式落地实施。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3月深圳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来,15家跨国公司集团参与了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发布后,已备案的跨国公司直接适用新政策,将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 下一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总行、总局指导下落实落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支持深圳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2-05/shenzhen/2025/0205/204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9.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9.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1万亿美元)。 2025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0.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6万亿美元)。 2025-06-18/shenzhen/2025/0618/2152.html
-
附件:深圳市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2024年12月31日) 2025-01-13/shenzhen/2025/0113/2043.html
-
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3/shenzhen/2025/0123/2038.html
-
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3/shenzhen/2025/0123/2040.html
-
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9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86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8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8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3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933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1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48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63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41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154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807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1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41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8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9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67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78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724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9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22亿SDR。(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933 1807 1367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8297 -9543 -72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3 2023 1531 贷方 5 74707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4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66 2496 1889 贷方 8 67019 9364 7084 借方 9 -49153 -6868 -5196 1.A.b 服务 10 -3383 -473 -358 贷方 11 7688 1074 813 借方 12 -11071 -1547 -11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0 29 22 贷方 14 232 32 25 借方 15 -22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7 12 9 贷方 17 236 33 25 借方 18 -148 -21 -16 1.A.b.3 运输 19 -647 -90 -68 贷方 20 2342 327 248 借方 21 -2989 -418 -316 1.A.b.4 旅行 22 -3735 -522 -395 贷方 23 864 121 91 借方 24 -4599 -642 -486 1.A.b.5 建设 25 222 31 23 贷方 26 366 51 39 借方 27 -145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6 -27 -21 贷方 29 11 2 1 借方 30 -207 -29 -22 1.A.b.7 金融服务 31 -3 0 0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79 -11 -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16 -100 -76 贷方 35 99 14 11 借方 36 -816 -114 -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35 89 67 贷方 38 1354 189 143 借方 39 -720 -101 -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8 118 90 贷方 41 2027 283 214 借方 42 -1179 -165 -1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3 -9 -7 贷方 44 51 7 5 借方 45 -114 -16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4 -3 -3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54 -8 -6 1.B 初次收入 49 -1881 -263 -199 贷方 50 5780 807 611 借方 51 -7660 -1070 -810 1.C 二次收入 52 331 46 35 贷方 53 744 104 79 借方 54 -413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2933 -1807 -1367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6 1 1 借方 58 -3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2937 -1807 -136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5110 -2111 -159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65 -120 -9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13 -295 -223 2.2.1.1.1.1 股权 63 -2204 -308 -23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1 13 1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247 175 132 2.2.1.1.2.1 股权 66 1776 248 188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28 -74 -56 2.2.2 储备资产 68 2173 304 23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56 22 1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1990 278 21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5亿美元(折约21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117 4220 3176 贷方 2 294432 41236 31061 借方 3 -264315 -37016 -27886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72 5391 4059 贷方 5 270851 37932 28572 借方 6 -232379 -32541 -24514 1.A.a 货物 7 54812 7679 5782 贷方 8 243421 34091 25679 借方 9 -188609 -26412 -19897 1.A.b 服务 10 -16340 -2288 -1724 贷方 11 27430 3840 2893 借方 12 -43770 -6129 -4617 1.A.b.1 加工服务 13 818 115 86 贷方 14 901 126 95 借方 15 -83 -12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265 37 28 贷方 17 796 111 84 借方 18 -531 -74 -56 1.A.b.3 运输 19 -3971 -556 -419 贷方 20 8039 1126 848 借方 21 -12010 -1682 -1267 1.A.b.4 旅行 22 -15018 -2102 -1584 贷方 23 2842 398 300 借方 24 -17860 -2501 -1884 1.A.b.5 建设 25 601 84 63 贷方 26 1202 168 127 借方 27 -601 -84 -6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59 -120 -90 贷方 29 175 24 18 借方 30 -1033 -145 -109 1.A.b.7 金融服务 31 26 4 3 贷方 32 290 41 31 借方 33 -264 -37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542 -356 -268 贷方 35 724 101 76 借方 36 -3266 -457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68 248 187 贷方 38 4644 650 490 借方 39 -2875 -402 -3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63 415 312 贷方 41 7574 1060 799 借方 42 -4612 -646 -48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82 -40 -30 贷方 44 136 19 14 借方 45 -418 -59 -4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09 -15 -11 贷方 47 108 15 11 借方 48 -217 -30 -23 1.B 初次收入 49 -9412 -1319 -995 贷方 50 20882 2926 2204 借方 51 -30293 -4245 -3199 1.C 二次收入 52 1057 148 111 贷方 53 2700 378 285 借方 54 -1643 -230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1546 -4416 -3322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4 2 1 借方 58 -18 -3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1542 -4415 -33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956 -5038 -379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2005 -1684 -1271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2333 -1728 -1303 2.2.1.1.1.1 股权 63 -9296 -1302 -981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037 -426 -32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27 45 32 2.2.1.1.2.1 股权 66 4177 585 43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850 -540 -407 2.2.2 储备资产 68 4414 623 47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65 9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0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350 614 46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429 196 14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8亿美元(折约64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2-18/shenzhen/2025/0218/2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