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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介绍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邢慧娜(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进行经济数据的例行发布。我们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的还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贾宁先生,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先生。 现在,先请李斌先生作情况介绍。 2025-07-22 15:00:01 李斌(徐想 摄)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李斌: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利用今天这个机会,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2025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的有关情况,然后和我的同事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5年以来,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升,全球经济和跨境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有效应对外部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活力,表现好于市场预期。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涉外收支规模稳步增加,这是从总量的角度来看。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7.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0.4%,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人民币在跨境收支中的比重达到了53%。上半年,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合计2.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规模为历史同期次高。这些数据表明,我国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继续保持活跃。 二是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这是从收入和支出的差额看。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3亿美元,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净流入态势,其中,二季度净流入环比增长46%。分项目看,上半年货物贸易项下净流入保持高位,外资总体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平稳有序。 三是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上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253亿美元,但是从月度看表现出明显的变化。其中,1月结售汇为逆差,2-4月趋向基本平衡,5月和6月结售汇转为顺差,企业、个人等主体的交易行为总体理性有序。上半年,衡量结汇意愿的外汇收入结汇率为60%,同比保持稳定;衡量购汇意愿的外汇支出售汇率为65%,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四是外汇市场交易活跃。上半年,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总计达到2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即期和衍生品交易量分别是7.4万亿和13.6万亿美元,占比分别是35%和65%。 五是外汇储备规模稳定。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3174亿美元,较2024年末增加了1151亿美元。上半年非美货币对美元升值,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估值变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冲击风险,运行总体平稳。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持续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以上就是我向大家简要通报的上半年外汇收支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非常乐意一起来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 2025-07-22 15:08:48 邢慧娜: 现在请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5-07-22 15:09:07 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中国证券报记者: 刚才李局长提到,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表现好于预期,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外汇局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2025-07-22 15:12:51 李斌: 谢谢您对外汇形势的关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今年以来,外汇形势复杂多变,风险挑战明显增加。面对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市场顶住压力,运行平稳,表现出较强韧性。刚才,我介绍了外汇收支五个方面的特点,下面我再补充三方面内容。 首先,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1.9%,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7.15-7.35之间双向浮动,既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也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其次,外汇市场预期保持平稳。从远期、期权等外汇市场指标来看,当前市场对人民币没有明显升值或者贬值的单边预期。市场交易理性有序,人民币走弱时,企业主体逢高结汇增多;人民币走强时,企业逢低购汇增多,总体上看,没有追涨杀跌这些非理性交易行为。 第三,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稳中有增,总体处于合理均衡水平。与经常账户顺差相对应,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呈现逆差,与经常账户顺差规模大体相当,国际收支呈现出自主平衡格局。来华各类投资总体向好。1-5月份,股权性质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11亿美元,同比增长16%;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约330亿美元,逆转了去年下半年净流出态势。对外投资有序推进。1-5月份,股权性质的对外直接投资519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对外证券投资保持活跃。 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我们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通过价格机制来促进市场供求平衡。我们持续优化外汇政策供给,深化外汇领域的改革和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市场单边预期发散,严厉打击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上半年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超过400起,配合公安机关处罚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180多起,切实维护良好的外汇交易秩序。总体看,稳市场、稳预期等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谢谢! 2025-07-22 15:13:0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知道,作为开放的大型经济体,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受到了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呈现出哪些特点?谢谢! 2025-07-22 15:27:32 李斌: 这个问题涉及国际收支,请贾宁司长来回答。 2025-07-22 15:27:59 贾宁(徐想 摄)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 贾宁: 感谢您对国际收支的关注。国际收支是对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各类经济交易的汇总和记录。其中,经常账户记录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情况,资本和金融账户记录跨境投资和融资情况。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可以全面反映一国对外经济发展和经济内外部平衡状况。围绕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变化,我与大家交流两方面的情况: 第一,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运行稳健。首先,货物贸易顺差是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的主要来源。2020年以来我国货物贸易顺差增加,与内外部因素变化有关。近年来全球商品需求增加,2020-2024年全球商品进口年均增长5.8%,高于2015-2019年年均0.7%的增长水平。受此带动,我国出口增长较快,进口亦呈现增长态势。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2.4%。其次,服务贸易更加活跃,逆差总体收窄。我国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扩大签证便利化,外籍来华旅行热度提升。受此支撑,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收入稳步扩大,支出平稳增长,逆差总体收窄。今年上半年,服务贸易收入同比增长13%,其中跨境旅行收入增长42%,服务贸易支出增长2%,服务贸易逆差下降14%。再就是,我国投资收益逆差从2022年高位逐步回落,也有助于促进经常账户稳定。今年1-5月,投资收益表现继续向好,外资在华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7%,我国对外投资收益增长12%,投资收益逆差基本稳定。 近三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在2%左右,今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为1654亿美元,初步估计二季度顺差有所收窄,经常账户顺差与GDP的比值总体看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第二,我国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相应形成对外资产积累,国际收支保持自主平衡。经常账户顺差意味着我国通过出口商品等从境外获得资金流入,境外机构来华直接投资(FDI)以及购买境内股票和债券等也会带来资金流入。同时,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也会有对外投资等资金运用,由此形成对外资产。从宏观整体和国际收支平衡的视角看,经常账户顺差增长,必然会对应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因此不能将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简单地理解为资本流出压力增大。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主要是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增加,外资来华投资总体仍然保持净流入。 境外机构各类来华投资形成了我国的对外负债,而国内各类主体对外投资又形成了我国的对外资产。截至今年3月末,我国对外负债7.1万亿美元,反映了我们利用外资和吸引境外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成效。同期,我国对外资产10.7万亿美元,资产类型和持有主体多元,资产与负债相抵后,净资产为3.6万亿美元,这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发展成果的反映。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内外部平衡态势更加稳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将支撑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我先介绍这么多,我们每年3月末和9月末会在国家外汇局官网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欢迎大家查阅,谢谢! 2025-07-22 15:28:30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外汇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请问上半年的成效如何?给企业带来的便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2025-07-22 15:29:14 李斌: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您刚才的问题涉及到很多外资外贸企业,我们一直在努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融资便利性。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加强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促进外贸和外资稳健发展。我想围绕您刚才问的问题,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上半年的工作情况。 第一,扩大贸易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和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将更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纳入到便利化政策范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相关便利化业务达到7000多亿美元,同比增长11%。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的发展,鼓励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转变传统贸易审核方式,通过科技赋能,批量自动审核电子订单,为中小微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来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外汇资金结算服务。上半年全国办理了上述相关业务达到5.1亿笔。 第二,推进跨境投资和融资便利化。这里面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提升外商来华投资便利性。2024年末,我们在19地试点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惠及600多家企业,有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取消外商来华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账户接收前期费用资金,由此大幅缩短资金周转时间,加快投资落地,有关政策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其次,便利跨国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调配、管理资金。今年3月,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到天津、湖北、新疆、厦门等16个省市,并允许跨国公司在银行直接办理部分资本项目变更业务,据反馈,可以缩短约50%的业务办理时间。我们还在6月发放了30.8亿美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的需求。 第三,稳步拓展外汇展业改革成效。通过外汇展业改革,把银行识别客户、审核资料、监测风险等业务“前置”,支持银行对优质的一类客户实行凭企业指令即可办理外汇业务,改变了以往需逐笔审核单证的办理方式,业务办理平均时间缩短50%以上,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并减轻了银行事中审核压力。今年上半年,新增6家银行启动外汇展业改革,到目前为止,参与改革的银行总数已经达到22家,机构类型覆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拓展到全国。参与银行目前共评定出一类客户2万多家,这比2024年末增加23%,今年以来为客户凭指令即可办理跨境收支业务超过2000亿美元。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加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赋予诚信合规主体更高便利度,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我先回答这么多,谢谢! 2025-07-22 15:29:32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经济日报记者: 最近我们关注到《国家外汇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以及后续的安排?谢谢! 2025-07-22 15:45:09 李斌: 这个问题请资本司肖胜司长回答。 2025-07-22 15:46:36 肖胜(徐想 摄)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 肖胜: 谢谢您的问题。近日,朱鹤新局长宣布了多项支持性的改革政策。您问到的通知也是落实上述政策的举措之一,包括投资、融资和支付等三个方面9项措施,其中部分措施前期已经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次改革将推广到全国。这里我重点介绍以下3项政策情况。 第一个政策是便利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我们通常简称为“科汇通”。就是允许境内科研机构在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即可接收境外汇入的资金并使用。前期,北京、合肥、武汉、深圳等16个城市实施“科汇通”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这次改革将会把改革的试点进一步推广到全国,进一步畅通境外资金汇入渠道,为推动国际科研合作提供有效政策支持。 第二个政策是便利科创企业跨境融资。前期,我们在全国针对科创企业实施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其中广东、四川等17个省市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可以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省市的额度为500万美元。这次改革将科创企业自主借用外债的额度统一提高到1000万美元,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优中选优企业的便利化额度提升至2000万美元。这将进一步便利科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支持科创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第三个政策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将再投资资金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减少企业的操作成本和资金的流转时间,提高投资效率。 目前,这个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已经结束,我们正在抓紧梳理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后续将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正式发布。谢谢! 2025-07-22 15:46:57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记者: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政策,我们感受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成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一个方向,请问在推进本外币一体化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2025-07-22 15:47:51 李斌: 谢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来回答您的问题。近年来,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更加活跃,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增多,对本外币交易协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而言,本外币跨境收付都是计价结算工具,只是币种选择不同,本质上都是国际偿付手段。明确“相同业务、相同管理”要求,可以让银行、企业更好理解执行政策,也可以让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更加高效便捷。为此,国家外汇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积极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和业务流程整合。 第一个方面,在政策制定中体现本外币一体化思路。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我们逐步构建起标准和规则一致的资金池政策,以整合本币和外币资金池,更好满足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比如,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政策,允许企业对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股份减持和转让所得可以自由选择以人民币或者外币调回,由此可以助力企业高效融资、灵活用资。再比如,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熊猫债等业务的资金管理政策,均实现了本外币管理规则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第二个方面,在跨境业务流程中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我们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实现“一套规则、一站办理”。所谓“一套规则”就是,对本外币跨境业务构建统一规则,实现数据标准、跨境规则的统一,由此降低银行账户开立、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操作难度。“一站办理”是指,无论是使用本币或外币,在办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债权债务业务登记时,均可在外汇局或银行实现一站式办理,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深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助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涉外营商环境。谢谢! 2025-07-22 15:48:0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徐想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上半年外资购买人民币债券和股票总体是增多的,想问一下,您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另外,对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走势有什么判断?谢谢! 2025-07-22 15:48:22 贾宁: 谢谢您的提问,我先介绍一下近期外资配置人民币股票和债券的总体情况。2025年以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总体较为稳定。外资投资人民币债券规模上升,目前外资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存量超过6000亿美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近期外资投资境内股票总体向好,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基金101亿美元,扭转了过去两年总体净减持态势。尤其是五六月份净增持规模增加至188亿美元,显示全球资本配置境内股市的意愿增强。 我们判断,未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仍具有较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空间。目前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债券、股票的市值占比约为3%-4%左右,受多重积极因素支撑,预计外资仍会逐步增配人民币资产。 首先,经济基本面稳健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稳定宏观环境。随着扩内需政策效果显现,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近期,多家国际投行表示看好中国发展机遇,将中国资产评级由中性上调至超配。 其次,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拓展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便利性明显提升。同时,我国已建成比较齐全和有深度的金融市场体系,债券、股票市场的市值均位居全球第二,金融产品丰富、流动性强,为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第三,全球资产多元化配置需求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良好发展机遇。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投资者普遍认为,需要在全球开展更加多样化、分散化的资产配置。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比较独立的收益表现,已成为全球投资者分散风险的重要资产和增厚收益的重要配置标的。近期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官方论坛对全球75家央行调研结果显示,30%的央行表示将增配人民币资产。 总体看,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境内金融市场将进一步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人民币资产将更具吸引力。谢谢! 2025-07-22 15:48:40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徐想 摄)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近期国务院部署自贸试验区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工作,请问外汇局在这方面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谢谢! 2025-07-22 15:56:12 李斌: 请肖胜司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2025-07-22 15:57:13 肖胜: 谢谢您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工作的关注。国家外汇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的相关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高水平开放政策举措。2022年,国家外汇局在上海、广东、海南、宁波等四地自贸试验区的部分片区开展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之后又将部分试点政策扩大至北京、江苏等省市。 近期,为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国家外汇局计划将一批创新政策推广至全国更多自贸试验区。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试点。这方面政策主要包括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等5项政策,主要是优化业务审核方式,减少单证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支持企业更加便捷地开展跨境贸易。 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跨境投资和融资高水平开放。这方面政策包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等5项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融资渠道,提高投融资效率,助力稳外资和推动高水平开放。比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试点政策,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和便利境外长期资金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来华开展产业、实业投资,从而更好助力我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发展。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外汇创新政策,引领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持续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开放条件下的跨境监管能力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 2025-07-22 15:57:31 邢慧娜: 继续举手提问,最后一个问题。 2025-07-22 15:58:58 证券时报记者提问(徐想 摄) 证券时报记者: 请问,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外部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如何看待下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走势?谢谢! 2025-07-22 15:59:09 李斌: 感谢您的提问。在开放条件下,一国外汇市场会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总的来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外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这三个有利因素将支持我国外汇市场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有条件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首先,我国经济基本面稳健,外汇市场稳定运行基础坚实。今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二季度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等内需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77%,环比提高17个百分点。我国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国内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将为外汇市场稳定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稳固。我国坚持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经贸合作伙伴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将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投融资渠道持续拓宽,有助于推动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协调发展,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第三,我国外汇市场韧性不断提升,应对外部冲击能力增强。从宏观层面看,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增强,可以及时释放外部压力,促进供求平衡。从微观层面看,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提高,人民币跨境交易稳步增长,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均达到30%左右,都是历史新高。外汇风险敞口降低,有助于市场保持理性交易。从政策层面看,外汇市场积累了比较丰富的逆周期调节经验,也有丰富的政策工具储备,外汇领域监管效能稳步提升,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继续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2025-07-22 15:59:32 邢慧娜: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李斌副局长和两位司长,感谢各位媒体的参与。大家再见! 2025-07-22 16:04:51 新闻发布会现场(赵一帆 摄) (原文载于国新网) 2025-07-23/shandong/2025/0723/2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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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和完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等相关法规及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是指境外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境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的个人进行权益激励的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激励方式。 “境内公司”是在境内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含代表处)以及与境外上市公司有控股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的境内各级母、子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境内机构。 “境内个人”(以下简称个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境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包括中国公民 (含港澳台籍)及外籍个人。 二、参与同一项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委托一家境内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及资金划转与汇兑等有关事项,并应由一家境外机构(以下简称境外受托机构)统一负责办理个人行权、购买与出售对应股票或权益以及相应资金划转等事项。 境内代理机构应是参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家境内公司或由境内公司依法选定的可办理资产托管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 三、境内代理机构应持下列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统一办理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外汇登记表》); (二)境外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能够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等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另需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三)境内公司授权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书或协议; (四)境内公司出具的个人与其雇佣或劳务关系属实的承诺函(附个人名单、身份证件号码、所涉股权激励类型等); (五)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境内代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 四、个人可以其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中自有外汇或人民币等境内合法资金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以自有外汇资金参与的,银行应凭加盖了境内代理机构公章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人与境内公司雇佣及劳务关系说明等材料办理相应的资金划转手续。以人民币资金参与的,个人应将人民币资金划转至境内代理机构的账户,由境内代理机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统一办理有关购付汇手续。 五、境内代理机构为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需从境内汇出资金的,应按年度持书面申请、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在最初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的同时一并申请付汇额度的无需提供)、最新填写的《外汇登记表》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付汇额度。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境内代理机构出具载有对应付汇额度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银行凭此在付汇额度内为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相应的购汇及付汇手续。 六、境内代理机构应凭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在银行开立一个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该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从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划入的外汇资金,境内代理机构为个人统一购汇所得的外汇资金,个人出售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或权益后汇回的本金及收益,汇回的分红资金,以及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是:向境外支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需资金、境外汇回资金结汇或向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划转的资金,以及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的其他支出。 七、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外汇收入调回后,境内代理机构应凭相关书面申请、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境外交易凭证等材料,由银行将资金从境内代理机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分别划入对应的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并按照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调回资金中与原本金购汇部分对应的资金及所有收益,也可由境内代理机构凭上述材料在银行统一为个人办理结汇,并将结汇所得资金分别划入对应的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 八、境内代理机构应在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发生重大变更(如原计划关键条款的修订及增加新计划,境外上市公司或境内公司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原计划发生变化等)、境内代理机构或境外受托机构变更等情况发生后的三个月内,持书面申请、原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证明、最新填写的《外汇登记表》及相关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 九、因股权激励计划到期,或因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退市、境内公司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境内代理机构应在计划终止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原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 所在地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办理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手续,境内代理机构凭此办理后续的账户清理及资金汇兑事宜。 十、境内代理机构应于每季度初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备案表》(见附表2)。境内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应于每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及关闭情况表》(见附表3)、《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收支情况表》(见附表4)。 所在地外汇局应于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十一、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进行涉外收付款时,境内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十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对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所涉外汇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个人、境内公司、境内代理机构及银行等违反本通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十三、本通知要求报送的相关申请及登记备案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具有中文及其他文字等多种文本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为准。 十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7]7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放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购付汇额度及开立外汇账户审批权限的通知》(汇综发[2008]2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分支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表: 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 2.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备案表 3.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及关闭情况表 4.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收支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 附件2: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备案表 附件3: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及关闭情况表 附件4: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收支情况表 2025-08-28/tianjin/2025/0828/2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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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始终坚持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服务营商环境,于2025年3月至5月组织辖内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深入摸排需求、精准提供服务,回应、解决跨境企业痛点、堵点问题,为海南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增强海南涉外市场主体外汇服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诉求回应解决全覆盖 2025年“暖春行动”持续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诉求收集解决机制,全力聚焦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诉求解决回应无死角、全覆盖。行动以来累计走访、调研633家次,收到涉外企业反馈调查问卷556份,除当场解决的诉求外累计收集涉外企业各类诉求166项,成功解决151项,解决率91%,企业对诉求解决过程及结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锚定诉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涉外企业的各项诉求,海南省分局因地制宜,指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实施一系列外汇服务举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措并举提升便利水平。鼓励兴业银行海南省分行通过“政策+产品+服务”的综合方案,优化单证审核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帮助某企业实现EFE账户简易流程跨一线汇款。二是全面发力破解投融资难题。指导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完成首笔由银行办理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业务,有力推动跨境投融资高水平试点向纵深发展。三是专业指导增强避险效果。加强银企对接,召开“海南自贸港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交流会”,向企业普及汇率避险知识。 外汇服务长效保障,打造高水平暖春品牌 2025年是海南省分局开展“暖春行动”的第三年,本次行动不仅延续前两年的闭环服务管理模式,确保一对一掌握业务情况、面对面解决差异化诉求、手把手提供业务指导,更创新建立与重点企业的联络员机制,结合涉外企业跨境收支交易规模和业务实际,为省内105家重点涉外企业建立“1+3”跨境金融服务专班,向重点涉外企业及时传达跨境金融政策和汇率避险知识,确保企业与外汇局和业务经办银行之间政策传导、沟通协调畅通无阻。 未来,海南省分局将持续完善跨境金融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巩固“暖春行动”精品服务品牌,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为海南自贸港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金融外汇力量。 2025-08-28/hainan/2025/0828/2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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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江苏省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尽快推动政策落地,便利非金融企业尽早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9月9日前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并随函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0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5年8月28日 2025-08-28/jiangsu/2025/0828/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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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219号 邮编:130051 外汇行政审批窗口咨询电话:0431-88922389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444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930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482 监督投诉电话:0431-8857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43号 邮编:132001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3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3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2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568号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903272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平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1128号 邮编:1360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4-3251875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4-3223449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4-325195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化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路366号 邮编:134000 电话:0435-3207592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白城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6号 邮编:1370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921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890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8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源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2452号 邮编:1362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5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6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松原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465号 邮编:138000 电话:0438-3123517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白山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团结路6号 邮编:134300 电话:0439-3282871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2025-08-22/jilin/2025/0822/2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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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219号 邮编:130051 外汇行政审批窗口咨询电话:0431-88922389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444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930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72482 监督投诉电话:0431-8857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43号 邮编:132001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3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3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2-65099892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海兰路568号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903272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平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1128号 邮编:1360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4-3251875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4-3223449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4-325195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化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路366号 邮编:134000 电话:0435-3207592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白城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6号 邮编:1370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921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890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6-33508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源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2452号 邮编:136200 经常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5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6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0437-3206936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松原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465号 邮编:138000 电话:0438-3123517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国家外汇管理局白山市分局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团结路6号 邮编:134300 电话:0439-3282871 办公时间: 夏时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冬时令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2025-08-22/jilin/2025/0822/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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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非金融企业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等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研究草拟了《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为尽快推动试点政策落地,提升辖区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zbxm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217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意见”字样 附件: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8月28日 2025-08-27/guangdong/2025/0827/3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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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分局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在市中心广场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汇管理知识及政策法规,增强外汇风险防范意识。 宣传活动中,承德市分局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外汇知识宣传折页、“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开展宣传,向社会公众普及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非法集资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社会危害及对个人“钱袋子”的巨大风险,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外汇金融活动的诱惑。同时,现场为群众普及个人外汇知识,解答群众旅游、留学购付汇等工作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提升公众对个人外汇知识的了解,增强合规用汇意识。 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知悉度,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用汇案件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金融外汇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5-08-28/hebei/2025/0828/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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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922亿美元,较6月末下降252亿美元,降幅为0.76%。 2025年7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8-28/anhui/2025/0828/2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