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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领域违法犯罪第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常德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海关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常德市中心支局黄小雄副局长就深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商、资源互补共享、线索联合研判,共同开创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做了讲话,重点分析了当前涉外经济形势和打击涉外违法犯罪工作现状,并就推动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协作,健全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机制建设;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各成员部门的检查办案能力;三是齐心协力,推动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关于对涉汇领域违法犯罪实施联合打击的合作备忘录》。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海关的分管领导做了专题发言,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实施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的必要性,均表示一定要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优势,积极联动、共享信息,协同执法,共同打击辖内涉外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就如何加强常态化协作、专题研讨、丰富合作形式等提出了宝贵意见。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长效合作机制的正式启动。参与各方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实现对涉外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打击,更好地推动全市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22-08-30/hunan/2022/0830/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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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人民银行、外汇局稳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外汇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株洲市中心支局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上半年外汇形势分析暨稳企纾困政策落实通报会。株洲市中心支局副局长郑桂华、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辖内18家外汇指定银行部门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外汇科肖建军科长首先传达了全省年中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通报了株洲市上半年外汇形势和稳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随后,各外汇指定银行就落实稳企纾困政策中取得的成效和遇到的困难进行了交流讨论。 郑桂华副局长在充分肯定前阶段外汇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为全市经济稳定回升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二是要迎风起舞,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三是要加大督促力度,建立好通报制度。 2022-09-01/hunan/2022/0901/2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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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2020-11-09/shaanxi/2020/1109/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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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拉近外汇政策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2022年8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采用云直播的方式举办梧州市汇银企政策云上对接活动。活动以TALK SHOW直播形式进行,梧州市中心支局和建设银行梧州分行的三位外汇业务骨干担任政策主播,与万名观众一起趣谈跨境金融发展史,以平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互动的形式,让外汇政策“活起来”,让观众“乐意听、听得懂”外汇惠民惠企政策,整场直播观看人数超过1.5万人,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022-08-31/guangxi/2022/0831/2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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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岗 位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综合管理 邓睿琦 女 大学本科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9日 监督电话:010-68402159、010-68402358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日 2022-09-01/safe/2022/0901/21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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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http://www.gov.cn/premier/2022-08/31/content_5707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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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疫情对吉林涉外经济的负面影响,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和稳企纾困工作,4月16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出台《关于优化外汇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进一步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推动吉林涉外经济加快恢复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一是坚持守好外汇业务线上线下两个阵地。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合理调度线上线下业务资源,启动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保障各业务渠道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业务办理需求。在有序恢复银行网点对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鼓励市场主体采取“网上办”“微信办”“邮件办”“电话办”等无接触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多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外汇金融服务。 二是着力提高外汇金融服务水平。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要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建立“汇银企”快速反映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经营用汇需求和实际困难,及时向属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政策执行的难点和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跨境资金收付和融资等涉汇难题。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异地协作、线上对接等方式,通过“一企一策”开展定制化外汇服务,实施精准帮扶,保障市场主体的外汇服务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加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支持力度。要提供“特事特办、要事快办、急事急办”经常项目外汇服务,支持企业通过线上办理名录登记及企业报告,同时鼓励企业通过邮寄办、预约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登记表业务,线上线下全面保障贸易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国际贸易,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及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支持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及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跨境结算成本。支持银行通过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金融服务模块,实现贸易结算环节的交单、审单及收付汇全流程一站化线上处理,优化贸易结算流程,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凭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收汇业务,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收结汇渠道,降低结算服务费率,同时为出口跨境电商提供更加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是强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与服务。加快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要坚持“可简尽简、应简必简”的原则,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水平。开辟跨境融资绿色通道,线上办理跨境融资业务,保障企业跨境融资需求。简化外债登记流程,指导市场主体通过线上审核资料的方式办理外债登记行政许可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缓释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和压力。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出资确认流程,对疫情期间急于办理外方资本金出资确认的外商投资企业,支持银行可先采用手工录入的方式第一时间为企业办理出资确认业务,事后及时向属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五是扎实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经营外汇业务银行要着力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开展汇率避险宣传和实操培训,加大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服务人员外汇政策和实务水平,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汇率避险服务,不断增强企业财务人员特别是高管人员的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创新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在精准风控管理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缴纳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比例,减免办理衍生品业务汇率点差及相关费用,最大限度降低中小微企业套期保值成本。充分利用“吉企银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在平台外汇衍生品专区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外汇套保产品,实现企业汇率避险需求线上对接。 六是深入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各试点银行要加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主动、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区块链服务平台优化融资业务流程,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切实提高融资效率和便利化水平,让平台现有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为涉外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 2022-04-18/jilin/2022/0418/1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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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适应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在全系统颁发统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并相应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培训要求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要以统一执法证为契机,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要按照《办法》要求,将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作为申领执法证的前提条件,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采取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完成首批申领执法证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二、换证工作要求 (一)2013年6月30日前,各分局应按照《办法》要求,完成辖内执法证申领人员资格审核,并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申领汇总表》(《办法》附2)报至总局综合司。 (二)2013年9月30日前,总局完成向分局发放执法证工作;2013年10月31日前,分局完成本分局辖内执法证发放工作,执法证发放工作全部结束。2013年11月1日起,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和外汇检查证(以下简称旧证)停止使用。 执法人员领取执法证均应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上缴旧证。换领执法证前,旧证仍然有效;换领执法证的同时,旧证上缴并作废。 (三)2013年12月31日前,收支司和管检司分别收回并销毁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和外汇检查证。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 2013-11-22/safe/2013/1122/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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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5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考核年度(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下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标准》执行。 二、自2017考核年度起,风险性考核指标分值调整为15分[1];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2]调整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60%+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中的相关条款废止。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的通知》(汇综发〔2016〕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所附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司),010-68402127(资本项目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467(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2月17日 [1]原分值为:10分。 [2]原公式为:银行总行最终考核得分=∑银行一般性考核单项指标得分65%+风险性考核指标得分+总行单独考核指标得分。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 2017-03-01/safe/2017/0301/5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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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2022年云南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人民银行2022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工作。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局长李波作工作报告,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郝曙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支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朱斌作外汇管理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昆明中支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始终,坚持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云南金融发展全过程和基层央行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践行“金融为民”初心,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效能,全力支持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云南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正在不断积聚。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云南潜在优势加快转换为发展优势提供了机遇;系列稳增长政策落地实施,为云南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增动力提供重要支撑;发展势能不断蓄积,为云南发挥后发优势创造了条件。 会议要求,2022年云南省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总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讲政治、转作风、抓特色、提质效”的工作主线,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为推动云南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1.稳字当头,努力营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宜货币环境。把保持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作为货币信贷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总量政策的结构性功能。持续健全市场化利率传导机制,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2.稳中求进,接续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工作。持续发挥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继续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打通政策落实难点堵点。 3.锐意进取,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强化对接,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政策工具落地。加快提高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的能力。持续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4.恪尽职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稳妥处置存量风险,积极预防增量风险。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大力维护金融秩序,营造稳定健康的金融大环境。 5.深化改革发展,全力支持云南辐射中心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稳步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抓实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加强汇率避险分类指导,积极研究探索符合辐射中心建设实际的外汇管理开放政策。 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法治央行建设。进一步提升央行研究工作权威性。继续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升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深化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业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国库高质量建设。依法推进信用建设。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切实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7.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坚定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规矩意识和制度执行。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金融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做好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把准方向、吃透政策、抓住问题、解放思想、守牢底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能力水平。要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作为、发扬“钉钉子”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本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要积极作为,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1-06/yunnan/2022/010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