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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重庆市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审核,毅德(重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瀚华慧泰(重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获批参与重庆市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QDLP试点是由获得试点资格及对外投资额度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募集资金,试点基金以募集资金开展对外投资。QDLP试点在投资主体、投资范围等方面都进一步拓宽,能更好地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境外资产的合理需求。2021年7月,《重庆市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以来,全国已有10余家基金管理企业提出参与试点意向。此次获批的毅德基金由新加坡ICHAM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是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首个落地的QDLP试点企业,将有力促进重庆与东盟地区在金融领域的互联互通。瀚华慧泰基金由瀚华金控旗下的惠微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将投资于证券股票市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锚定基金等。 为积极稳妥、审慎有序推进重庆QDLP试点工作,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证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在坚守风险底线前提下,严格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资质审核,优化多部门“一站式”审批服务,指定专人与试点主体“一对一”对接,确保企业“即申报、即受理、即审核”,提高行政服务的便利性和及时性。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将加强与政府部门、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辖区银行机构等多层面联动,将对接境内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等市场培育工作做深做细;引导银行切实发挥服务高净值人群专业性、时效性优势,采取境内外机构联动方式提供优质资金托管服务,统筹提升金融外汇服务综合实力;完善试点主体事中、事后监测和投资报告制度,促进跨境资金双向有序流动,为试点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2021-09-13/chongqing/2021/0913/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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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相结合,推动全省外汇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党员联千企-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全省1200多家外汇名录登记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办实事,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使命。 一、“线上+线下”多措并举,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 针对我省涉外企业发展现状,甘肃省分局开展“党员联千企”活动,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和交流座谈等“线上+线下”方式,联千企、听诉求、找难点、通堵点,切实解决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遇到的困难。 --找准企业外汇政策需求。对19家银行、253家企业开展线上调研,电话、微信对接500多家中小企业,了解企业对外汇市场产品和政策需求。实地走访省公航旅、天水海林等省内60多家重点涉外企业,了解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遇到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明确外汇工作开展方向。 --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全省外汇局系统开展“送外汇政策上门”服务活动,主动对涉外企业开展宣传辅导。借助兰州中支微信公众号,开辟外汇知识专栏,大力宣传风险中性理念,线上浏览量超过5千余次。充分利用“3·15”“5·15”等活动,开展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宣传活动,以政策宣讲会、业务培训会、现场政策咨询等方式,向涉外企业提供外汇政策服务。截至7月末,开展宣传5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20余场、惠及企业500余家、近3000余人。 --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外汇局系统指导中行为酒钢宏兴办理期权1亿美元;为甘肃天成拉尕山景区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协调开立外债专户,推进境外融资2亿元人民币;指导解决甘肃新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自然人股权转让,入账1400万元人民币等各类问题。截至目前,已帮助我省涉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0多个,涉及资金7.12亿人民币。 二、“四位一体”凝聚合力,增强企业风险中性意识 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制定了《“四位一体”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培育专项行动方案》,凝聚外汇局、自律机制、外汇银行和企业四方面合力,培育企业风险中性理念,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外汇金融支撑。 一是强化监测评估。按月统计各银行风险中性宣传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自律机制评估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及审慎经营评估,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编写了通俗易懂的汇率避险指南和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示范案例,指导企业有效管理汇率风险。 二是搭建汇政银企互动交流平台。外汇自律机制针对企业高管组织开展了“风险中性及汇率风险管理策略”专题培训,邀请“中国金融40人青年论坛成员”等知名专家,通过“主会场+分会场+线上直播”的方式,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深化政汇银企交流沟通。 三是指导外汇银行开展“陇银普汇”活动。指导银行建立联系机制,畅通为企业服务渠道,对重点客户的汇率避险需求做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提升企业运用金融工具管理汇率风险的能力。 四是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引导企业高管人员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决策机制,合理、灵活地选择避险工具,确保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持续性。 三、“便捷+安全”同步提升,推广应用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 今年以来,外汇局甘肃省分局在全省重点推进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和“出口信保保单单融资”3个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应用场景。帮助银行简化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融资时间由原来的3天时间缩短到目前仅需1个小时可以完成,有效加快了融资节奏。同时,区块链平台的报关单核验功能,解决了银行遇到的企业拿报关单虚假融资和重复融资的“痛点”。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3160余万美元;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业务逾1亿美元。 2021-09-13/gansu/2021/0913/1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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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3/xiamen/2021/0913/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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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2%。 2021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质量继续提升,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09-08/xiamen/2021/0908/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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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http://www.gov.cn/xinwen/2021-09/10/content_56365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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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http://www.gov.cn/xinwen/2021-09/10/content_56366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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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http://www.gov.cn/xinwen/2021-09/10/content_5636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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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3/sichuan/2021/0913/1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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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2%。 2021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质量继续提升,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09-13/neimenggu/2021/0913/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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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开展了普通党员讲党课系列活动第一期,全体党员参加。本期主题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讲人员结合自身挂职锻炼的经历,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方面,为大家讲解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重要性,指出“四个意识”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站位要求,是面对复杂环境、解决复杂问题的关键。国际收支处党支部书记在党课结束后发言表示,主讲人结合自身经历对“四个意识”的阐述清晰、准确,对挂职锻炼期间的工作思考深刻,值得大家学习。下一阶段,要继续鼓励普通党员讲党课,用自己的语言把党史学习教育的体会讲出来,把日常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传出来,切实提升普通党员党性与综合能力,在全处营造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 2021-09-08/jilin/2021/0908/1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