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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heilongjiang/2024/0412/2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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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12/shenzhen/2024/0412/1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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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及省分局关于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及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2月20日下午,苏州市分局联合银行自律机制举办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宣贯会。苏州全辖55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约15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围绕重要文件,逐条解析政策内容,结合履职实际进行要点及风险提示。对于辖内银行重点关注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从参考法规、审核材料、审核原则、表单填制、系统登记、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为银行规范开展业务加强理论基础。 本次宣贯会加强了辖内银行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的掌握,通过加强政策贯通,为政策落地生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下阶段,苏州市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精准有效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助力辖内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3-01/jiangsu/2024/0301/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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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联合南通地区银行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召开“示范银行网点及直联网点工作会议”,全市12家银行的30家网点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南通地区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通报了示范银行网点前期组织及建设情况、各参与示范网点的银行在配合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不足等。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分别结合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对示范银行网点提具体要求。 去年9月份开始,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为确保县域跨境金融服务业务不断、质量不减、节奏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构改革对基层跨境金融服务的负面效应,南通市分局开始部署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示范网点建设工作,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在:在党建引领方面,要筑牢政治根基,确保听党话、跟党走;在展业拓客方面,要做好穿透尽调,确保真实性、合规性;在内部风控方面,要强化精细管理,确保研判准、处置快。 下一步,南通市分局将联合南通地区自律机制着力将示范银行网点打造成南通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的坚强堡垒,充分发挥中坚力量和示范效应。 2024-02-20/jiangsu/2024/0220/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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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便利企业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在全辖范围内做好政策传达,主动加强对辖内法人银行的指导。3月8日,苏州市分局成功指导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数字化系统为辖内企业办理一笔外债付息业务8000美元,实现苏州法人银行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落地。 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外汇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前期线上调研的基础上,苏州市分局前往太仓农商行进行现场指导,结合前期5家试点银行资本项目数字化的相关经验,指导太仓农商行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改造网银系统,及时推进资本项目各项业务实现数字化服务进程。在苏州市分局的指导下,太仓农商行引导有外债付息需求的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提交汇出汇款申请,上传相关影像资料,银行业务人员线上审核后为企业办理汇出,实现“无纸化”“低碳式”业务办理,帮助距银行较远的乡镇企业“足不出户”完成资本项目收付汇的全流程办理,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大幅度提升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效率。 下一步,苏州市分局将持续做好对太仓农商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指导工作,进一步探索资本项目便利化结汇、汇入汇款资料在线提交等资本项目业务线上办理场景。同时,依托太仓农商行的经验,全面提升银行数字化服务水平,推动辖内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增量扩面,切实将业务“数字化”转化为服务“便利化”,全面提高外汇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2024-03-11/jiangsu/2024/0311/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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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和总分局年初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淮安市分局召开金融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座谈会,市商务局、重点银行及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共12人参会。 座谈会上,淮安市分局主要宣讲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外汇管理导向,并解读了跨境电商相关的便利化政策和外汇管理核心政策,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与会银行围绕跨境电商结算、融资和汇率避险等特色产品,以及费率和实操等方面进行推介;与会各单位针对跨境电商业务难点和诉求进行了讨论和回应,并就积极丰富金融配套服务、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回流等达成共识。 本次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共同商议建立信息互通、调研互动、党建共融的政企银常态化沟通机制,为跨境电商走稳走强提供坚实保障。 下阶段,淮安市分局将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持续加大政策和服务精准供给,提高跨境电商结算便利度和获得感,以高水平金融服务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2024-03-07/jiangsu/2024/0307/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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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盐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8日,盐城市分局联合盐城地区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召开商业银行外汇政策宣导会,全市28家外汇银行分管行领导和外汇业务牵头部门负责人约60人参加会议。 会上,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建设银行盐城分行作自律机制2023年度工作报告,6家银行分别围绕2023年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外汇套保、跨境人民币工作经验和成效进行交流发言,苏州银行盐城分行作为自律机制新成员,与自律机制轮值秘书长建设银行盐城分行签订自律机制公约,市分局各科室负责人作2024年外汇重点工作提示。最后,陈剑耀副局长作讲话,充分肯定了2023年全市外汇工作,剖析了当前国内外金融外汇形势,并就做好2024年全市外汇工作提出目标要求。 下一步,盐城市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各项外汇政策宣传,加强汇银联动发力,推动各项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助力盐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3-11/jiangsu/2024/0311/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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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4月12日) 2024-04-12/hainan/2024/0412/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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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02-04/shenzhen/2024/0204/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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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5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355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44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04亿元。 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8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5181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9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5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6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6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2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48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5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9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95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9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1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69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2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055 562 424 贷方 2 71392 9885 7471 借方 3 -67336 -9324 -7047 1.A 货物和服务 4 6817 944 714 贷方 5 67071 9287 7019 借方 6 -60254 -8343 -6306 1.A.a 货物 7 10908 1511 1142 贷方 8 60898 8432 6373 借方 9 -49991 -6921 -5231 1.A.b 服务 10 -4090 -567 -428 贷方 11 6173 855 646 借方 12 -10263 -1422 -1074 1.B 初次收入 13 -3079 -426 -322 贷方 14 3623 501 379 借方 15 -6703 -928 -701 1.C 二次收入 16 317 44 33 贷方 17 697 97 73 借方 18 -380 -53 -4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355 -466 -352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9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350 -466 -351 资产 24 -6478 -899 -678 负债 25 3128 434 32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446 -340 -256 2.2.1.1 直接投资 27 -1886 -259 -197 资产 28 -3145 -436 -329 负债 29 1259 177 132 2.2.1.2 证券投资 30 2490 348 261 资产 31 -798 -111 -84 负债 32 3288 458 345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7 -5 -4 资产 34 62 9 7 负债 35 -99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3013 -424 -317 资产 37 -1693 -237 -178 负债 38 -1320 -187 -139 2.2.2 储备资产 39 -904 -125 -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00 -96 -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66亿美元(折约261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826 2530 1893 贷方 2 268536 37887 28408 借方 3 -250710 -35357 -26514 1.A 货物和服务 4 27347 3861 2893 贷方 5 248878 35112 26328 借方 6 -221531 -31252 -23435 1.A.a 货物 7 42114 5939 4452 贷方 8 225381 31792 23839 借方 9 -183267 -25853 -19388 1.A.b 服务 10 -14767 -2078 -1559 贷方 11 23497 3321 2489 借方 12 -38263 -5399 -4048 1.B 初次收入 13 -10591 -1482 -1113 贷方 14 17008 2400 1799 借方 15 -27599 -3882 -2912 1.C 二次收入 16 1071 152 114 贷方 17 2651 375 281 借方 18 -1580 -223 -16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5181 -2151 -1611 2.1 资本账户 20 -21 -3 -2 贷方 21 13 2 1 借方 22 -35 -5 -4 2.2 金融账户 23 -15160 -2148 -1609 资产 24 -16124 -2282 -1716 负债 25 964 134 10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907 -2099 -1569 2.2.1.1 直接投资 27 -10188 -1426 -1071 资产 28 -13138 -1853 -1390 负债 29 2951 427 319 2.2.1.2 证券投资 30 -4329 -632 -472 资产 31 -5393 -773 -579 负债 32 1064 141 10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48 -75 -57 资产 34 -353 -49 -37 负债 35 -195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158 34 31 资产 37 3014 441 329 负债 38 -2856 -407 -298 2.2.2 储备资产 39 -253 -48 -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45 -379 -28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200亿美元(折约846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4-12/beijing/2024/0412/2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