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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外汇总局事后监管的要求,加强对银行各类代客业务数据报送质量的监督控制,天津分局于2015年二季度组织辖区银行开展针对历史交易数据报送情况的全面清查。通过此项工作,天津辖区银行代客业务数据报送质量控制再出新成效,为今后的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先期天津分局向辖内各银行发布《关于今后滞留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各行开展资本项目上报数据全面自查通知》,并向银行转发《银行资本项目下数据报送参考规则》供银行进行数据自查的参考。考虑到量大、各行业务状况不均等现实情况,我分局将此次数据自查时限安排为3个月,并采取各银行自行计划实施、按时汇报的模式督导银行开展数据自查工作。对银行随时反馈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做指导;每月末统计银行自查情况,并对反馈问题集中、自查进程慢的银行进行集中的答疑和督促,确保各家银行顺利、按时完成此次交易数据的全面清查。截止6月末,辖内银行均按时完成历史交易数据的自查,并提交了核查工作报告。 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通过此次组织对银行的交易数据全面清查,发现天津辖内银行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较高,整体报送情况良好。但一些银行在数据报送方面存在“保量不保质”的情况,虽然未出现迟、漏报的情况,但结汇用途、交易编码、交易附言等细项信息填报不准确。针对这类情况,我们组织所涉银行对交易数据信息进行了完善,并对此次因数据产生的滞留数据及时进行了更新处理。 三、工作成效 综合此次数据全面清查工作的效果,有三项重要收获: (一)督导积极、指导到位,各银行对数据报送质量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本次数据全面清查要求各行分行国际部门统一牵头进行开展,在清查过程中分局对各行进行积极的督导,向银行传递了数据报送质量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行对数据报送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各行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 (二)借力银行,自查变常态,为今后数据质量控制打下基础。在本次全面清查的通知中要求各行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自查机制,由各行分行对本行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推向银行开展自纠、自律,不但减轻了外汇局数据控制的工作量,还让各项数据的“源头”有人“把关”,为今后更有效的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以查代训,加深了对银行经办人员数据报送要求的普及。由于各行全面清查过程中,均采取的是由组织具体业务操作人员进行核查落实,通过要求各具体业务操作人员比照数据报送规则对其以往上报的数据进行自查,这些人员对于资本项目数据报送要求有了一次系统性的学习,可减少今后一线业务人员无知犯错的几率,从而提升全辖的数据报送质量。 2015-08-07/tianjin/2015/080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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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至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天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加强调研宣传。一是周振海行长亲自带队到8家银行和2家企业实地调研,召开6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座谈会,了解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及政策需求,指导银企做好金融创新政策落地的准备。二是走出去宣讲金融创新政策。近期,我分行随政府部门在香港开展了天津自贸区创新政策宣讲活动,还参加了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扩大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影响。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落实跨国公司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我分行于6月 10 日召集9家新获批跨国公司外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资格的企业进行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 中国外汇杂志社来津调研。7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外汇杂志社荣蓉执行主编一行来津开展“探寻自贸区旗下的改革创新”主题调研,并在我分行营管部召开座谈会。会上,天津市商务委及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管委会负责人、5家企业和3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就自贸试验区总体建设、创新政策、业务开展等情况作了汇报,参会人员就自贸试验区未来发展进行充分讨论。 金融创新政策进展情况。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可意愿结汇创新业务顺利开展。6月,银行为自贸试验区企业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登记10笔,注册资本63769.9万美元,FDI变更、注销登记2笔,涉及金额11320万美元;境外投资(ODI)登记1笔,协议投资额568.3万美元;资本金意愿结汇共8笔,金额为558.2万美元。 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截至 6 月 30 日 ,自贸试验区机构(包括注册在区内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驻区内境外机构、区内金融机构和区内其他机构)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3019个,自贸试验区企业开立资本项下外汇账户65个;跨境收支(含跨境人民币业务)80.5亿美元,其中跨境收入39.7亿美元,跨境支出40.8亿美元;结售汇38.5亿美元,其中结汇20.4亿美元,售汇18.1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59.7亿元人民币,其中跨境收入57.5亿元人民币,跨境支出102.2亿元人民币。 2015-07-23/tianjin/2015/07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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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核查工作水平,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核查手段,采取五项措施提高核查效率。 一是依靠科技手段提高非现场核查技术性。通过开发核查系统将核查规则电子化,建立核查规则共计5大类100项1113个子项。二是加强数据比对提高现场核查针对性。将银行基础数据与外汇局系统数据比对工作前置于下场前,下场后集中力量核对纸质业务单据,扩大核查覆盖面,增强核查目的性。三是多系统印证、多部门合作提高核查思路全面性。通过各系统数据信息的交叉核对、相互印证及时发现申报错误。四是完善内控流程及操作规程提高核查工作规范性。制订核查工作操作流程,并将核查方法、规则、要点、注意事项、特殊案例等内容逐步整理成册形成操作规程,将核查经验步骤化、纸质化、规范化。五是重抓申报第一关口,提高银行数据把关积极性。加强银行重视程度,引导其数据把关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国际收支核查效率大幅提升,核查思路逐步由单一性向全面性、发散性转变,银行自查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明显提高。下一阶段,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国际收支核查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国际收支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2015-07-15/tianjin/2015/07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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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外汇信息调研工作水平,提高信息调研采用率,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采取多种举措,扎实推动信息调研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调研推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内设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任成员的外汇信息调研联合工作小组;每周召开推动会,跟踪本周信息完成情况,确定下周信息选题,通过集中交流,群策群力,选准题目,及时推进。二是建立信息调研工作专题汇报机制。召开局办会、处办会汇报信息调研工作开展情况,把信息调研作为近期外汇管理的核心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将信息调研工作与评先评优、干部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在信息调研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人才,进一步激发干部潜能,提振工作士气。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认真抓好信息调研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015-08-06/tianjin/2015/080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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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分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改革推动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组织学习了总局相关文件,传达了市分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总局下发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及市分局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的部署,梳理完成支局层面需落实事宜共计11项,内容全面覆盖内控制度修订、业务指南编写及公示、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和服务规范制度、落实受理单制度和审批时限承诺制度、法律文书必须引用法律依据、落实评议制度等行政审批核心内容。同时,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科室、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岗,为顺利完成行政审批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局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改革顺利完成。 2015-07-30/tianjin/2015/073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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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局召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视频培训会。会议结束以后,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立即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结合总局培训会精神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与上级局对口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工作要求,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二是做好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准备工作,按照上级局要求及时调整内控制度,梳理对外服务规范、指南、流程等方面资料;三是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工作方法,总结国际收支网上预审系统建设经验,有效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四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此次培训会精神,并加强对总、分局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按照文件要求,逐项梳理落实,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5-07-21/tianjin/2015/072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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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参加了天津市商务委组织的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动会,研究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编制,就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便利化创新支持政策。 市商委就天津市争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市商委的工作部署,我分局将积极配合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的部分进行梳理,提出数据需求,接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数据,为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2015-07-31/tianjin/2015/073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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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非现场专项检查的要求,我分局加强对违规与异常跨境资金流出的非现场检查与分析,积极探索涉及跨境资金流动新业务、新领域的非现场检查与分析的指标与方法。通过分析本分局辖内外汇收支数据,以及远程交叉分析其他分局辖内外汇收支数据,锁定违规与异常线索。我分局自7月中旬开始对上述涉嫌违规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015-07-28/tianjin/2015/072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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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李女士通过海淘在国外某公司购得一套高档家具报关进口,商品在海运过程中受损,国外家具销售公司已为该笔货物购买保险,若李女士签收货物,可获得由保险公司付给的5000美元损坏维修金,则该笔赔偿金应如何申报? 答:该笔赔偿金属于居民与非居民间与非寿险赔偿相关的收入,应申报在“422000 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 2018-03-09/tianjin/2018/0309/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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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72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2472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47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1995亿元人民币。 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22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0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191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398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8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3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72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9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6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35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3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67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9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8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0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58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6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6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12亿SDR。 按SDR计值,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4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4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2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三季度 2017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2,472 7,226 贷方 2 46,420 133,513 借方 3 -43,948 -126,287 1.A 货物和服务 4 3,525 8,969 贷方 5 41,504 119,005 借方 6 -37,979 -110,036 1.A.a 货物 7 8,067 22,786 贷方 8 37,980 108,516 借方 9 -29,913 -85,730 1.A.b 服务 10 -4,542 -13,818 贷方 11 3,524 10,488 借方 12 -8,066 -24,306 1.A.b.1 加工服务 13 303 900 贷方 14 306 909 借方 15 -3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1 185 贷方 17 104 295 借方 18 -43 -110 1.A.b.3 运输 19 -992 -2,794 贷方 20 657 1,843 借方 21 -1,649 -4,638 1.A.b.4 旅行 22 -3,764 -11,722 贷方 23 625 1,917 借方 24 -4,389 -13,639 1.A.b.5 建设 25 54 124 贷方 26 205 566 借方 27 -151 -44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4 -362 贷方 29 71 196 借方 30 -205 -558 1.A.b.7 金融服务 31 41 94 贷方 32 75 174 借方 33 -34 -8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82 -1,216 贷方 35 85 236 借方 36 -467 -1,45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78 390 贷方 38 406 1,343 借方 39 -328 -95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4 777 贷方 41 952 2,890 借方 42 -698 -2,11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3 -91 贷方 44 13 40 借方 45 -46 -13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7 -103 贷方 47 26 80 借方 48 -53 -183 1.B 初次收入 49 -886 -1,119 贷方 50 4,459 13,046 借方 51 -5,345 -14,164 1.C 二次收入 52 -167 -624 贷方 53 456 1,463 借方 54 -623 -2,08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472 204 2.1 资本账户 56 1 -7 贷方 57 5 14 借方 58 -4 -20 2.2 金融账户 59 -2,473 21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478 4,19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490 1,449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83 -4,40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073 5,853 2.2.2 储备资产 64 -1,995 -3,98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6 67 2.2.2.4 外汇储备 68 -2,029 -4,04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7,43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三季度 2017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71 1,063 贷方 2 6,962 19,642 借方 3 -6,591 -18,578 1.A 货物和服务 4 529 1,322 贷方 5 6,225 17,508 借方 6 -5,696 -16,186 1.A.a 货物 7 1,210 3,354 贷方 8 5,696 15,966 借方 9 -4,486 -12,612 1.A.b 服务 10 -681 -2,032 贷方 11 529 1,542 借方 12 -1,210 -3,574 1.A.b.1 加工服务 13 45 132 贷方 14 46 134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27 贷方 17 16 43 借方 18 -6 -16 1.A.b.3 运输 19 -149 -411 贷方 20 99 271 借方 21 -247 -682 1.A.b.4 旅行 22 -564 -1,723 贷方 23 94 282 借方 24 -658 -2,005 1.A.b.5 建设 25 8 18 贷方 26 31 83 借方 27 -23 -6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 -53 贷方 29 11 29 借方 30 -31 -82 1.A.b.7 金融服务 31 6 14 贷方 32 11 26 借方 33 -5 -1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 -179 贷方 35 13 35 借方 36 -70 -21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2 57 贷方 38 61 197 借方 39 -49 -14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 114 贷方 41 143 425 借方 42 -105 -31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3 贷方 44 2 6 借方 45 -7 -1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5 贷方 47 4 12 借方 48 -8 -27 1.B 初次收入 49 -133 -167 贷方 50 669 1,919 借方 51 -802 -2,086 1.C 二次收入 52 -25 -92 贷方 53 68 215 借方 54 -93 -30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71 18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1 -3 2.2 金融账户 59 -371 1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72 60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73 213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7 -64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11 861 2.2.2 储备资产 64 -299 -58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10 2.2.2.4 外汇储备 68 -304 -59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08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7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三季度 2017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263 766 贷方 2 4,936 14,194 借方 3 -4,673 -13,428 1.A 货物和服务 4 375 952 贷方 5 4,413 12,651 借方 6 -4,038 -11,700 1.A.a 货物 7 858 2,420 贷方 8 4,038 11,536 借方 9 -3,181 -9,116 1.A.b 服务 10 -483 -1,469 贷方 11 375 1,115 借方 12 -858 -2,584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96 贷方 14 33 97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0 贷方 17 11 31 借方 18 -5 -12 1.A.b.3 运输 19 -106 -297 贷方 20 70 196 借方 21 -175 -493 1.A.b.4 旅行 22 -400 -1,246 贷方 23 66 204 借方 24 -467 -1,450 1.A.b.5 建设 25 6 13 贷方 26 22 60 借方 27 -16 -4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 -38 贷方 29 8 21 借方 30 -22 -59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0 贷方 32 8 19 借方 33 -4 -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1 -129 贷方 35 9 25 借方 36 -50 -15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 41 贷方 38 43 143 借方 39 -35 -10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7 83 贷方 41 101 307 借方 42 -74 -2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1 4 借方 45 -5 -1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11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6 -19 1.B 初次收入 49 -94 -119 贷方 50 474 1,387 借方 51 -568 -1,506 1.C 二次收入 52 -18 -66 贷方 53 49 156 借方 54 -66 -22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263 24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 59 -263 2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51 446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52 15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68 -46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0 623 2.2.2 储备资产 64 -212 -42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7 2.2.2.4 外汇储备 68 -216 -42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79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17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11-10/shanghai/2017/1110/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