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赴福建参加“三省四地金融改革试验区”启动交流活动。 2019-12-18/zhejiang/2019/1218/1088.html
-
12月16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召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9-12-23/zhejiang/2019/1223/1091.html
-
12月4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参加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 2019-12-16/zhejiang/2019/1216/1086.html
-
12月16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 2019-12-24/zhejiang/2019/1224/1092.html
-
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赴总局参加分局长座谈会。 2019-12-17/zhejiang/2019/1217/1087.html
-
12月1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赴蚂蚁金服调研。 2019-12-19/zhejiang/2019/1219/1089.html
-
12月1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2019-12-20/zhejiang/2019/1220/1090.html
-
12月24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之江饭店会议中心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应邀到会并答记者问。针对现场记者提到的金融支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做法与成效,徐子福副局长指出,一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系统高度重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始终致力于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和保障。一是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着力提升国际贸易效率。二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创新融资产品,积极引导金融系统保障资金供给。四是优化金融环境,大力畅通义乌市场支付渠道。同时,徐子福副局长指出,目前杭州中心支行和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正在积极推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试点,银行直接参与跨境电商收结汇试点也已经启动,这些都将继续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动力和支持。下一步,杭州中心支行和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坚定支持义乌发展的各项改革举措,提供扎实的金融服务和保障,推动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019-12-26/zhejiang/2019/1226/1094.html
-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并解决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中收付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省分局部署的“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统计工作,12月19日,岳阳市中心支局联合外汇指定银行赴辖内湖南长达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和岳阳宇翔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走访活动。 湖南长达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加坡提供管道检测工程服务,岳阳宇翔科技有限公司向苏丹、马来西亚提供清洗工程服务。岳阳市中心支局与该两家“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企业的经营现状、收付汇等情况,了解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同时向企业宣讲了相关外汇政策,重点宣讲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第十二条“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要求企业在业务经营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遵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并引导企业和银行开展合作争取双赢。企业表示将加强外汇政策学习,确保合规经营,主动沟通反馈,按季报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2019-12-27/hunan/2019/1227/125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月,银行结汇10430亿元人民币,售汇1082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9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486亿美元,售汇154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812亿元人民币,售汇1013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18亿元人民币,售汇6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4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0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49亿元人民币。截至11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17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36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80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43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150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0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6695亿美元,累计售汇1727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58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060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925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22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00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77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7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408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16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8917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93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2亿元人民币。2019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2287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2203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3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9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25亿美元,对外付款31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亿美元。2019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355亿美元,对外付款3222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2-27/hebei/2019/1227/1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