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5月末上升15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1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5亿美元,升幅为0.05%。 6月,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国际收支基本实现自主平衡。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美元指数微涨0.5%,主要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全球经济复苏出现分化,贸易摩擦震荡升级,部分新兴经济体面临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压力。我国稳健的基本面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创新驱动,我国经济有条件保持稳定增长,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根本保障。另一方面,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联储持续加息缩表,全球流动性有所收紧的背景下,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 2018-09-07/shaanxi/2018/0907/212.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新特点?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储备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趋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2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 三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8年二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9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87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6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四是储备资产小幅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值得指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经常账户收支已经进入平衡区间,小幅顺差或者小幅逆差都属于基本平衡。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望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仍将保持总体平衡。 2018-09-07/shaanxi/2018/0907/21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6月,银行结汇10589亿元人民币(等值1640亿美元),售汇10457亿元人民币(等值162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1亿元人民币(等值2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049亿元人民币,售汇95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40亿元人民币,售汇88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4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9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217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88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4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3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8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894亿元人民币。 2018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59126亿元人民币(等值9282亿美元),累计售汇58245亿元人民币(等值914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80亿元人民币(等值1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600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328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12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95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8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001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599亿元人民币。 2018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386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对外付款19745亿元人民币(等值305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60亿元人民币(等值56亿美元)。 2018年1-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08635亿元人民币(等值17051亿美元),对外付款109381亿元人民币(等值171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46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亿美元)。 2018-09-07/shaanxi/2018/0907/210.html
-
2018年8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召开延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提升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二十余家银行金融机构四十余人参会。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副局长雷国伟同志向各行通报了当前延安市在涉外经济营商环境方面相对落后的整体情况,主要表现在银行业外汇网点占比低和外汇服务水平低等方面问题。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制定了增设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网点的工作方案,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将延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营商环境提升到全省先进水平,该工作方案得到了与会各方的高度认可和一致通过。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还公布了服务咨询电话和联络人,并建立了延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联络机制。 2018-09-06/shaanxi/2018/0906/208.html
-
为了解中美贸易摩擦对涉外企业的影响,8月31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赴辖内主要进出口企业进行现场实地参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分别听取了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涉外经济活动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情况,详细询问了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以及对金融外汇服务的需求和意见建议。榆林市中心支局康建平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作为榆林市重点进出口企业,希望企业继续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外汇管理部门也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善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助推榆林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09-06/shaanxi/2018/0906/209.html
-
近期,咸阳市辖内淳化、旬邑、永寿、长武等四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即将开业。为了加强新设机构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学习掌握,提高数据统计质量,8月20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在兴平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举办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培训会,6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参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使大家增进了对外汇业务政策内涵和现实意义的认识,熟悉掌握了办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报送工作的流程,为开展相关业务奠定了基础。 2018-09-06/shaanxi/2018/0906/207.html
-
2019年2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召开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工作专业会议。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李学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充分肯定2018年工作成绩、深入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工作形势的基础上,会议提出,2019年陕西省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总局、西安分行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深化外汇管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目标,紧紧围绕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三大任务”,积极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全面启动“四扩大两可控”跨境金融创新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内控效能提升年”活动,统筹平衡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与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关系,为加快陕西省“三个经济”发展和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跨境金融支撑,助推陕西省涉外经济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提出,2019年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要求,着力提升新时代全省外汇管理政策执行绩效。研究制定金融外汇支持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金融系统组织开展“四扩大两可控”跨境金融创新专项行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跨境金融创新。开展“内控效能提升年”活动,夯实内部管理基础、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全面提升内控效能。二是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方向,着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展陕西省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情况评估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脚底成本”。深入扩大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积极争取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和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试点,紧紧抓住争取商业保理公司外币融资试点、中欧班列(长安号)贸易融资等重点诉求,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坚持“严监管”常态化基本取向,全力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探索建立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现场核查检查机制、建立内外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全省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落实好“银行外汇业务微观合规与宏观审慎评估”。继续保持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力度,准确把握强监管和严处罚中的“度”,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四是坚持“本币优先”原则,着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使用扩面提速。把加快陕西“三个经济”发展作为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的有力抓手,联合商务等政府部门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落实“本币优先”原则 促进陕西贸易投资便利化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以全新视角和更高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磨练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内控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监测分析预警、着力提升调研能力,打造符合新时代外汇管理工作需要的履职队伍及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会上,陕西省分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分行外事处负责人分别向参会人员解读了《陕西省金融系统“四扩大两可控”跨境金融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通报了2018年陕西省贸易投资便利化评估情况、陕西省跨境金融风险评估情况、陕西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情况,并结合总行、总局相关司局召开的专业会议精神,分别安排部署了2019年本部门要抓好的具体工作任务。 此次会议采取“三会合一”并通过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即将原来分别召开的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专业会议、全省跨境人民币专业会议和全省外汇指定银行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合并在一起召开。分行机关从事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全体人员,陕西35家外汇指定银行、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分行相关处室代表共14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辖区各地市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分管行领导和相关人员7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还特邀陕西省自贸办相关人员参加。 2019-02-28/shaanxi/2019/0228/272.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呈现顺差。从相关统计数据看:一是银行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1月份,银行结汇环比增长9%,售汇下降2%,结售汇顺差121亿美元。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差进一步扩大。1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环比增长6%,涉外支出下降6%,涉外收付款顺差413亿美元,较2018年12月顺差3亿美元明显增加。三是外汇储备余额继续回升。总的来看,1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上升,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共同推动当月外汇储备余额上升152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继续改善,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呈现积极变化。2019年以来,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购汇意愿继续下降。1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在此情况下,1月份主要渠道的外汇收支状况均呈现积极变化。一是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和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分别增长96%和2.9倍。二是直接投资项下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延续较大顺差。三是证券投资项下结售汇由逆转顺,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增长70%。四是个人购汇继续稳中有降,同比减少11%。五是远期结售汇签约连续5个月保持顺差格局。 今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起到了稳定外汇市场的作用。下一步,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助于夯实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19-02-28/shaanxi/2019/0228/275.html
-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基础,筑牢底线,有效防控内部风险,全面提升内控效能,服务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在全省外汇管理系统启动了2019年“内控效能提升年”活动。 “内控效能提升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三清三构造”。 一是清理对标总行总局政策规定,构造符合实际的政策传导落地体系。立足总行、总局政策规定,畅通政策传导体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全面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政策措施奠定基础。二是清分梳理内部管理制度,构造适应新时代外汇管理需要的风险防控体系。立足现有制度体系,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制度规定,区分制度属性和范围,提升制度约束性和执行力,为防范和化解内外部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清查靠实岗位职责,构造全面提升履职效能的追责问责体系。立足岗位履职要求,全面梳理岗位职责,清查靠实主体责任,完善责任监督链条,为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添加动能。 活动将通过规划梳理、补齐短板、审定学习、总结验收四个阶段12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外汇管理政务、业务、服务各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查找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优化流程,全面提高制度执行效能、内部管理效能和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支持陕西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2-28/shaanxi/2019/0228/27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2019-01-02/shaanxi/2019/0102/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