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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积极践行金融服务为民理念,帮助企业主动适应后疫情时代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涉外重点企业对汇率波动影响的认识,提升涉外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2021年上半年,共举办汇率风险宣讲及衍生产品推介会3次,辖区外汇远期签约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3%,外汇套保比率达21%,较上年同期上升36%。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加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传导,分层次组织召开汇率形势分析及汇率避险产品宣讲推介会,针对企业高层讲“理念”,针对企业财务人员讲“操作”。通过典型案例教授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方法,通过企业现身说法分享汇率避险经验,通过政府、银行涉外企业微信群,宣传汇率避险知识,推介汇率避险产品,引导辖区涉外企业主动应对汇率波动风险。搭建跨部门信息交流平台,多渠道了解辖区涉外企业汇率风险影响情况及相关诉求,集中力量帮助企业解决汇率风险问题15个。 下一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传导的常态化、持续化、定期化,与政府部门合力做好汇率避险知识宣讲,通过党员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企业,不断提升辖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助推辖区涉外经济稳健发展。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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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规避汇率风险、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辖区外贸企业主动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提升企业汇率避险能力,增强银企携手共享外汇市场发展机遇的信心。 指导14家银行共同编写了《防范汇率风险 助力涉外经济之银行汇率避险手册及贸易融资手册》,共印制1万册。此手册依据企业使用外汇避险产品及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场景,涵盖当前主要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和贸易融资产品,包括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政策依据、产品优势及典型案例等,为辖区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 组织各银行开展企业汇率避险政策宣传。指导各银行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向客户讲解分发手册,大力推广汇率避险政策;指定各银行按月轮流制作宣传长图,并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分享;定期开展银企座谈会等活动,宣传解读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帮助企业选用合适的汇率衍生产品。目前,各行累计分发手册2000余册,发布宣传长图两篇,宣传活动取得初步效果。 2021-08-23/shaanxi/2021/0823/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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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就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情况,约谈辖内一家银行。 约谈会上,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通报了该银行差错率高、基础信息申报不及时等情况,对该银行2021年1月以来涉外收支申报工作进行剖析点评。 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对该银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外汇业务。确保外汇业务基础工作不出错、努力扩大外汇业务占比,为延安涉外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二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形成稳定的条线业务队伍。商业银行人员轮岗频繁,很难保持稳定的外汇业务队伍。因此,要下大力气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做好传帮带,加强工作交接和技能交接。三是强化沟通协调,畅通外汇管理政策传导。银行要加强与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沟通联系,确保畅通外汇管理政策传导,切实推动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政策惠及辖区企业。 2021-08-23/shaanxi/2021/082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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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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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就内控制度制定等相关问题对辖内一家银行进行约见谈话。 会上,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向该银行详细介绍了本次约见谈话的原因、目的,通报了该银行内控制度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报告提交超时限、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差错多等问题,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明确内控部门管理模式,设定专人专岗,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落实外汇管理政策;四是确保整改到位,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 该银行负责人表示将针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积极沟通交流,确保合规开展各项外汇业务,为辖区涉汇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2021-08-23/shaanxi/2021/0823/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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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2022年)(xlsx版本) 官方储备资产(2022年)(pdf版本) 2023-01-28/shaanxi/2023/0128/1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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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 2021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2.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1万亿美元)。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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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09-13/shaanxi/2021/0913/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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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09-13/shaanxi/2021/0913/1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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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30亿元,支出16358亿元,顺差247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32亿元,支出14127亿元,顺差29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98亿元,支出2231亿元,逆差43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08亿美元,支出2527亿美元,顺差3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31亿美元,支出2182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8亿美元,支出345亿美元,逆差6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72 382 18830 2908 -16358 -2527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4 449 17032 2631 -14127 -2182 2.服务贸易差额 -433 -67 贷方 1798 278 借方 -2231 -345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7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715 110 借方 -719 -111 2.4旅行差额 -539 -83 贷方 62 10 借方 -600 -93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74 11 借方 -61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3 3 借方 -63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5 2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8 贷方 53 8 借方 -233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7 12 贷方 271 42 借方 -194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76 27 贷方 453 70 借方 -27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7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9-22/shaanxi/2021/0922/1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