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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深圳市存贷款情况 2024-06-20/shenzhen/2024/0620/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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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自文件发布后,雅安市分局第一时间将前期市分局编制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操作流程》发放给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并组织学习,要求相关银行在网点电子屏投放新政策宣传资料、摆放业务办理指南等。 复习。自5月下旬起,按照省分局工作安排,及时指导银行学习总局的操作指南,做好答疑解难,同时,指导银行主动联系近期需要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储备”。 首办。5月31日晚,指导相关银行顺利完成名录登记银行办理模块的系统配置,并于6月1日落地辖区银行名录登记首办3户,高效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复盘。结合“一线查访”、暗访等工作,市分局对银行名录登记业务进行了现场查阅,并指导银行不断优化流程,扩大宣传范围和网上办理覆盖率,切实解决县域企业“脚底成本”“时间成本”。 2024-06-21/sichuan/2024/0621/2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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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外汇便利化政策有效落地,优化外汇管理服务,2024年6月17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对阿里地区分局外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在专项审计进场会上,阿里地区分局分管行领导加措同志汇报了2024年上半年阿里地区分局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及专项审计自查情况。 外汇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外汇管理处处长永勤拉姆同志首先肯定了阿里地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其次就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就专项审计的时间范围、内容及形式进行了明确。 外汇局阿里地区分局局长尼玛旺堆同志表示,非常欢迎上级局审计组同志的到来,要求阿里地区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人员要全力配合本次审计工作,希望阿里地区分局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全面规范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更好发挥外汇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作用。 2024-06-21/xizang/2024/0621/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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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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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3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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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4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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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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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1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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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58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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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11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061亿元,进口16246亿元,顺差2815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59亿元,进口3747亿元,逆差168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5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74亿美元,进口2816亿美元,顺差159亿美元。(完) 附件:2024年4月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6-21/shanghai/2024/0621/2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