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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纾困惠企的政策,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局长章红同志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渭南市分行行长康壹明同志、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围绕企业市场订单、巩固市场、壮大市场发展,金融政策支持等问题召开企业融资服务座谈会,为企业“补血”“减负”“拓空间”。 座谈会对前期开展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调研情况作了简要总结回顾,对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疫情特殊时期,有效稳定出口市场,积极拓宽国内市场,实现出口销售额同期增长405%,解决当地劳动就业3500人,为渭南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企业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和融资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逐一介绍了企业当前资金需求项目、资金缺口、贷款时间等需求清单。章红局长在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后,根据“企业有诉求,银行有要求”的实际,现场给企业开“药方”,推荐企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渭南市分行现场进行“点对点”对接,帮助解决企业难题。 本次座谈会,发挥了党员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的精准化沟通对接、专业化金融支持、特色化银企合作作用,就破解企业融资政策问题,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贷款需求方案,打出一套“组合拳”,为“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开辟出一条新路径。 2020-09-14/shaanxi/2020/0914/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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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贯彻落实近期总行、总局和分行召开的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升陕西辖区外汇系统干部业务水平,近日,2020年陕西省外汇管理第一次联合培训班在西安成功举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李学武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次联合培训由经常项目管理处组织承办,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及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韩城支局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 李学武同志在开班讲话中传达了总行、总局和分行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解读了总局潘功胜局长在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并对下半年陕西省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领导和业务骨干系统解读了外汇综合、国际收支、管理检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 本次培训还专门邀请了陕西省商务厅、西安海关、中信保陕西分公司的处领导和专家,对与外汇管理密切相关的业务和政策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紧凑充实,使全省外汇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总分局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的理解,提升了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了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服务涉外经济的能力。 2020-09-14/shaanxi/2020/0914/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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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7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544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421亿美元,升幅为1.4%。 7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加大财政刺激力度并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整体走强,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但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展望未来,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有利于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9-07/shaanxi/2020/0907/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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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旬以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主动加强与地市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推进外汇管理领域稳外贸稳外资相关工作。 通过参与汉中市政府主导的稳外贸稳外资相关工作,围绕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结合外汇领域重点企业走访情况,积极向市政府商务局、经合局等外贸外资主管部门推送重点外贸企业在享受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方面推进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落地实施,使外贸企业切实享受地方政府的各项优惠措施;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和政府外贸外资主管部门合作,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纽带作用,不断提升汉中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服务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 2020-09-14/shaanxi/2020/0914/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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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6 2020-09-07/shaanxi/2020/0907/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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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9) 2020-09-07/shaanxi/2020/0907/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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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印发),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国家(地区)的报送原则、记录时点和计值方法、境内分支机构与境外对手方的关系、跨机构信息校验、零申报、数据修改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八)至(十三)条。 (二)新增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B01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B02表)、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B04表)、境外发行债务证券(B05表)、存贷款及应收应付款业务(D系列报表)、涉外托管业务(H系列报表)等具体报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五)、(六)、(七)、(八)和(十一)条。 (三)新增有关可转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存托凭证、非上市股份全流通、贷款展期、境外投资筹备款、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吸收非居民投资者保证金、非居民以股抵债业务以及非居民购买境内信托产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五)、(六)、(七)、(十)、(十五)、(十六)、(十七)、(二十四)和(二十五)条。 (四)新增申报主体合并的填报要求,涉及第四部分第(六)条。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关系的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一)条。 (二)补充有关境外法人机构在中国境内分机构的申报义务分工,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的说法,以及申报主体的“离岸业务部”等是申报主体的内设部门,而不是独立的申报主体或非居民机构等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二)条。 (三)调整有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托管机构申报内容的说法,补充有境内托管机构的跨境投资业务的申报义务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三)条。 (四)补充其他因素引起的非交易变动的归类原则,涉及第一部分第(五)条。 (五)补充金额字段应与币种字段相匹配,以及贵金属合约币种填报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六)条。 (六)补充有关非居民之间股权转让导致的投资者信息变动,申报主体应同时填报非居民股东的撤资和增资信息的申报说明,涉及第二部分第(四)条。 (七)调整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E01表)的说明,补充相关案例,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八)补充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余额(X01表)的统计范围和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三)条。 (九)调整境内机构租用非居民境内不动产的说明,将之区分为“经营性租赁”和“其他形式的职工报酬”,涉及第三部分第(二)条。 (十)调整有关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原外方股东在不同情况下增资和减资的填报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四)条。 (十一)补充有关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说明。其中,存贷款等已做外债登记的债务类数据项应与对应登记外债类型和签约币种相匹配,其他业务遵从直接申报有关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十八)条。 (十二)调整有关债务减免的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九)条。 (十三)将多处“填报机构”调整为“申报主体”。 (十四)其他补充内容主要为举例说明。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6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18日 2020-10-12/shaanxi/2020/1012/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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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80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43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8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35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5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68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54亿元,储备资产减少393亿元。 按SDR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40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9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46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4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9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9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59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0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804 1,102 805 贷方 2 52,447 7,403 5,408 借方 3 -44,642 -6,302 -4,603 1.A 货物和服务 4 9,336 1,318 963 贷方 5 46,728 6,596 4,818 借方 6 -37,392 -5,278 -3,856 1.A.a 货物 7 11,427 1,613 1,178 贷方 8 42,777 6,038 4,411 借方 9 -31,351 -4,425 -3,233 1.A.b 服务 10 -2,090 -295 -216 贷方 11 3,951 558 407 借方 12 -6,041 -853 -623 1.B 初次收入 13 -1,597 -225 -165 贷方 14 5,140 726 530 借方 15 -6,737 -951 -695 1.C 二次收入 16 66 9 7 贷方 17 579 82 60 借方 18 -514 -73 -5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443 -345 -252 2.1 资本账户 20 -1 0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4 0 0 2.2 金融账户 23 -2,441 -345 -252 资产 24 -9,730 -1,373 -1,003 负债 25 7,288 1,029 75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86 -153 -112 2.2.1.1 直接投资 27 333 47 34 资产 28 -2,066 -292 -213 负债 29 2,399 339 247 2.2.1.2 证券投资 30 3,006 424 310 资产 31 -1,671 -236 -172 负债 32 4,676 660 48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17 -45 -33 资产 34 -251 -35 -26 负债 35 -66 -9 -7 2.2.1.4 其他投资 36 -4,108 -580 -424 资产 37 -4,386 -619 -452 负债 38 279 39 29 2.2.2 储备资产 39 -1,356 -191 -1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362 -757 -55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453 765 555 贷方 2 91,243 12,962 9,536 借方 3 -85,790 -12,198 -8,982 1.A 货物和服务 4 7,665 1,078 785 贷方 5 83,040 11,799 8,682 借方 6 -75,375 -10,721 -7,897 1.A.a 货物 7 13,039 1,844 1,350 贷方 8 75,290 10,697 7,871 借方 9 -62,252 -8,853 -6,521 1.A.b 服务 10 -5,374 -766 -565 贷方 11 7,750 1,102 812 借方 12 -13,123 -1,868 -1,377 1.B 初次收入 13 -2,388 -339 -249 贷方 14 6,985 990 726 借方 15 -9,373 -1,329 -975 1.C 二次收入 16 176 25 19 贷方 17 1,219 173 128 借方 18 -1,042 -148 -10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668 -234 -169 2.1 资本账户 20 -7 -1 -1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11 -2 -1 2.2 金融账户 23 -1,661 -233 -169 资产 24 -13,304 -1,886 -1,384 负债 25 11,643 1,653 1,2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054 -292 -215 2.2.1.1 直接投资 27 1,471 210 155 资产 28 -3,323 -472 -347 负债 29 4,794 682 502 2.2.1.2 证券投资 30 -707 -108 -85 资产 31 -5,266 -751 -555 负债 32 4,559 643 47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42 -91 -67 资产 34 -497 -71 -52 负债 35 -145 -21 -15 2.2.1.4 其他投资 36 -2,177 -303 -218 资产 37 -4,612 -652 -476 负债 38 2,436 348 258 2.2.2 储备资产 39 393 59 4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785 -531 -38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20-10-12/shaanxi/2020/101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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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实践,细化从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到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规范案件集体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等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细化听证程序,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听证标准,对于符合听证情形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明确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处罚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2020-10-12/shaanxi/2020/1012/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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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 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当前,全球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向好态势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10-09/shaanxi/2020/1009/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