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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截至2025年5月31日) 2025-07-04/guangdong/2025/0703/3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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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643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498亿元,进口15315亿元,顺差518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56亿元,进口3474亿元,逆差111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14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3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3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9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76亿美元,进口2611亿美元,顺差56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64 565 贷方 22854 3176 借方 -18789 -2611 1.货物贸易差额 5183 720 贷方 20498 2849 借方 -15315 -2129 2.服务贸易差额 -1118 -155 贷方 2356 327 借方 -3474 -483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7 贷方 68 9 借方 -15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72 10 借方 -45 -6 2.3运输差额 -254 -35 贷方 730 101 借方 -984 -137 2.4旅行差额 -1018 -142 贷方 307 43 借方 -1325 -184 2.5建设差额 49 7 贷方 107 15 借方 -58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18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4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1 -33 贷方 35 5 借方 -276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6 16 贷方 354 49 借方 -238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5 28 贷方 620 86 借方 -416 -5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9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7-04/shaanxi/2025/0705/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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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7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09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5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07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40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68亿SDR。(完) 2025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874 1654 1260 贷方 2 72030 10037 7645 借方 3 -60157 -8383 -638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788 1782 1357 贷方 5 66449 9260 7053 借方 6 -53661 -7478 -5695 1.A.a 货物 7 17047 2375 1809 贷方 8 59264 8258 6290 借方 9 -42217 -5883 -4480 1.A.b 服务 10 -4259 -593 -452 贷方 11 7185 1001 763 借方 12 -11444 -1595 -1215 1.B 初次收入 13 -1111 -155 -118 贷方 14 4961 691 526 借方 15 -6072 -846 -644 1.C 二次收入 16 198 28 21 贷方 17 621 86 66 借方 18 -423 -59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0094 -1407 -1068 2.1 资本账户 20 -5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7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0089 -1406 -1068 资产 24 -13222 -1842 -1400 负债 25 3133 437 33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2323 -1717 -1306 2.2.1.1 直接投资 27 -2430 -338 -259 资产 28 -3471 -484 -369 负债 29 1041 145 109 2.2.1.2 证券投资 30 -4390 -612 -467 资产 31 -6469 -901 -687 负债 32 2079 290 22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34 -74 -57 资产 34 -416 -58 -44 负债 35 -118 -16 -12 2.2.1.4 其他投资 36 -4969 -693 -523 资产 37 -5100 -710 -539 负债 38 131 18 16 2.2.2 储备资产 39 2234 311 23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780 -248 -19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88亿美元(折约134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7-04/shaanxi/2025/0705/2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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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中央金融工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派员到会指导。 朱鹤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路径方法等,把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为加强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朱鹤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现实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并运用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 朱鹤新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围绕金融监管履职,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要弘扬和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金融人才队伍。要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专题党课由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主持。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代表,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参加。 2025-07-07/safe/2025/0704/26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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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中央金融工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派员到会指导。 朱鹤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路径方法等,把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为加强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朱鹤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现实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并运用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 朱鹤新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围绕金融监管履职,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要弘扬和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金融人才队伍。要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专题党课由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主持。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代表,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参加。 2025-07-07/safe/2025/0704/26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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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and further standardize administration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and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GAC) jointly revised the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see the attachment). It is hereby printed and distributed to you and the relevant particulars are notified as follows: I. Banks that already qualify to transport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PRC territory prior to the issuance of this Circular do not need to reapply for such qualification. II. The License for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PRC Territory that has been printed and signed by the SAFE prior to the issuance of this Circular shall remain valid until September 30, 2015. Licenses that have not been used by then will be uniformly reclaimed and destroyed by the SAFE. After receiving the Regulations, the branches and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of the SAFE shall timely transfer them to the central sub-branches, sub-branches, and Chinese-foreign banks within their respective jurisdictions. The Circular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the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Huihan No. 65 [1998]), the Circular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Issues Concerning Banks’ Transport of Macau Pataca Banknotes (Huifa No. 204 [1999]), the Circular of the Comprehensiv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Issues Concerning the Transport of Russian Ruble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Huizongfa No. 44 [2004]), and the Circular of the Comprehensiv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Issues Concerning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Handled by the Urumqi Port Customs (Huizongfa No. 198 [2007]) shall simultaneously be repealed. If problems arise in implementation, please contact the SAFE and the GAC in a timely manner. Contact No. of the SAFE: 010-68402313 Contact No. of the GAC: 010-65194959 Attachment: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GAC) April 22, 2014 FILE: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Banks’ Transport of Foreign Currency Banknotes Into or Ou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2014-08-01/en/2014/080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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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06978亿美元,对外负债7085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6124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276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581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11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2845亿美元,储备资产3533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5%、0.2%、21%和3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6558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061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87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39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9%、0.4%和19%。 按SDR计值,2025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13亿SDR,对外负债53326亿SDR,对外净资产27188亿SDR。(完) 2025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36124 27188 资产 2 106978 80513 1 直接投资 3 32765 24660 1.1 股权 4 28646 2155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119 3100 1.a 金融部门 6 4504 3390 1.1.a 股权 7 4165 313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339 255 1.b 非金融部门 9 28261 21270 1.1.b 股权 10 24481 1842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80 2845 2 证券投资 12 15818 11905 2.1 股权 13 9849 7413 2.2 债券 14 5969 4492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11 159 4 其他投资 16 22845 17194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5604 4217 4.3 贷款 19 8719 6562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26 245 4.5 贸易信贷 21 7008 5274 4.6 其他 22 1089 820 5 储备资产 23 35339 26597 5.1 货币黄金 24 2296 1728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9 406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1 76 5.4 外汇储备 27 32407 24390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4 -3 负债 29 70854 53326 1 直接投资 30 36558 27514 1.1 股权 31 33936 25541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621 1973 1.a 金融部门 33 2075 1562 1.1.a 股权 34 1908 143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67 12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4483 25952 1.1.b 股权 37 32028 2410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454 1847 2 证券投资 39 20614 15514 2.1 股权 40 12787 9624 2.2 债券 41 7827 5890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87 216 4 其他投资 43 13395 10081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784 3600 4.3 贷款 46 3209 2415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306 230 4.5 贸易信贷 48 3748 2821 4.6 其他 49 868 65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1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7-04/shaanxi/2025/0705/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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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5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5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小幅增长,币种结构优化,期限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514亿美元,较2024年末增长316亿美元,增幅1.3%。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2%,较2024年末上升2.0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较2024年末下降1.7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多重因素推动外债规模企稳回升。2025年一季度,受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内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外资增加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推动外债规模企稳回升。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保持基本稳定。2025年以来,外部冲击明显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境内金融市场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人民币资产吸引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将为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07/dalian/2025/0707/2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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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银行机构外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25年6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渭南市分局举办“学汇技能,汇优服务”外汇业务知识竞赛。 活动围绕“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思路,各家参赛银行机构通过制定竞赛方案、邀请专家培训、组织摸底测验和现场情景演示等多种方式积极备战,最终10家银行机构83个网点共计185人顺利完赛。本次竞赛的成功举办,在全市银行机构营造了浓厚的外汇业务知识学习氛围,进一步夯实了银行机构一线外汇业务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实务操作能力,有效提升了外汇服务质效。 2025-07-04/shaanxi/2025/0705/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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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7万亿美元)。 2025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5.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4万亿美元)。 2025-07-04/shaanxi/2025/0705/2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