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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6年6月30日) 2026-08-07/tianjin/2026/0807/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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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jiangxi/)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由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 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外汇检查处 10 现行有效 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外汇检查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2026-08-07/jiangxi/2018/1228/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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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6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6年以来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6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外汇管理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积极支持外贸创新发展,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拓展跨境电商等主体外汇结算服务场景。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完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新发放投资额度53亿美元。有序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基本覆盖跨境业务主要经办银行。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升至35.3%。积极支持重点区域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评估和外汇生态评估,动态优化和调整政策。三是外汇市场保持平稳有序运行。我国外汇市场在复杂形势下展现出较强活力与韧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稳中有升,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四是外汇领域严监管氛围不断巩固。深化外汇监管法治建设,强化外汇市场监管,有力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有效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3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服务思维、开放思维、安全思维,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有效保障各类主体用汇需求,提升外汇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6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扎实推动党建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稳步扩大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推动贸易便利化改革,出台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措施,全面推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服务贸易外汇资金结算,做好支持中间品贸易发展工作。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推出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出台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外汇服务。持续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银行加快实现全国扩围和本外币统一模式办理业务,全国推广展业改革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融合。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推动多方合作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服务。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完善外汇管理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方案,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开展外汇管理创新。持续做好外汇管理政策评估和外汇生态评估。三是筑牢外部冲击防波堤防浪堤。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综合施策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四是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监管。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提升外汇监管能力和水平,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赋能外汇监管,加强外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高压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专业化水平。六是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外管”应用场景探索实践。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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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外汇局三亚市分局为强化县域外汇服务履职能力,精准推动海南自贸港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就汇率避险风险管理、跨境资金收付便利性、基金公司账户开立等问题,同东方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交流会,开展深度研讨。 会议认为,要持续加强“汇政”沟通,深化合作,整合县域涉外企业服务资源,推动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惠及辖区涉外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在涉外经营中的堵点卡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三亚市分局将不断完善县域外汇服务机制,搭建汇政银企常态化沟通平台,深化跨部门协作,推动海南自贸港外汇政策落地见效。 2026-08-07/hainan/2026/0807/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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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63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260亿美元,降幅为0.75%。 2026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向新向优发展,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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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全球基础设施合伙公司(GIP)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柏优(Adebayo Ogunlesi)。双方就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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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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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7320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5982亿元,进口21338亿元,顺差464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0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1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40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99亿美元,进口3120亿美元,顺差67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644 679 贷方 25982 3799 借方 -21338 -3120 1.货物贸易差额 5877 859 贷方 23528 3440 借方 -17651 -2581 2.服务贸易差额 -1232 -180 贷方 2455 359 借方 -3687 -539 2.1加工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69 10 借方 -23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83 12 借方 -58 -9 2.3运输差额 -308 -45 贷方 553 81 借方 -861 -126 2.4旅行差额 -875 -128 贷方 413 60 借方 -1288 -188 2.5建设差额 50 7 贷方 87 13 借方 -37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72 -11 贷方 0 0 借方 -72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9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3 -14 贷方 168 25 借方 -261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350 51 借方 -288 -4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667 98 借方 -736 -10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2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3 2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6-26/guizhou/2026/0626/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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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6902亿元人民币(等值24121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9214亿元人民币(等值10003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97688亿元人民币(等值14118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0%。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4921亿元人民币(等值3602亿美元),占15%;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156亿元人民币(等值1034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8411亿元人民币(等值9887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6414亿元人民币(等值9598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364亿元人民币(等值3377亿美元),占14%;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31158亿元人民币(等值4503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6674亿元人民币(等值5300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45347亿元人民币(等值6554亿美元),占27%;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98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218亿元人民币(等值2777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743亿元人民币(等值1119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2428亿元人民币(等值13358亿美元),占5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74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763亿美元),占4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6%,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6%,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6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6年3月末 2026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4921 3602 短期 184 2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84 2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4737 357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1690 3135 贷款 3047 44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156 1034 短期 3339 482 货币与存款 1546 223 债务证券 1793 25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817 552 SDR分配 3398 49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19 6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8411 9887 短期 52122 7533 货币与存款 29988 4334 债务证券 7463 1079 贷款 14199 205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73 68 长期 16289 2354 货币与存款 4093 592 债务证券 9481 1370 贷款 2661 38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4 8 其他部门 47196 6821 短期 38200 5521 货币与存款 1020 147 债务证券 731 106 贷款 1349 19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0613 4424 其他债务负债 4487 648 长期 8996 1300 货币与存款 28 4 债务证券 4005 579 贷款 2108 30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45 79 其他债务负债 2310 334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218 2777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803 260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0765 1556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650 961 外债总额头寸 166902 24121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6-06-26/guizhou/2026/0626/2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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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22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3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51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1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7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8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4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0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5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2亿SDR。(完) 2026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836 1843 1345 贷方 2 79810 11483 8388 借方 3 -66974 -9640 -7043 1.A 货物和服务 4 13083 1879 1372 贷方 5 73743 10610 7751 借方 6 -60659 -8731 -6379 1.A.a 货物 7 17220 2475 1807 贷方 8 66697 9596 7010 借方 9 -49477 -7122 -5203 1.A.b 服务 10 -4136 -596 -435 贷方 11 7046 1014 741 借方 12 -11182 -1609 -1176 1.B 初次收入 13 -514 -74 -55 贷方 14 5358 771 563 借方 15 -5873 -845 -618 1.C 二次收入 16 267 38 28 贷方 17 709 102 75 借方 18 -442 -64 -4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102 -1881 -1372 2.1 资本账户 20 -3 0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3099 -1881 -1372 资产 24 -18475 -2651 -1934 负债 25 5376 770 56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754 -1401 -1023 2.2.1.1 直接投资 27 -610 -88 -64 资产 28 -2991 -431 -315 负债 29 2380 343 251 2.2.1.2 证券投资 30 -10105 -1457 -1067 资产 31 -7941 -1141 -834 负债 32 -2164 -316 -23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7 2 2 资产 34 930 134 98 负债 35 -912 -132 -96 2.2.1.4 其他投资 36 944 141 107 资产 37 -5127 -733 -534 负债 38 6071 875 641 2.2.2 储备资产 39 -3345 -479 -34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6 38 2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6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7亿美元(折约143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6-26/guizhou/2026/0626/2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