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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于1993年创刊,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办的中文半月刊,每月1日、15日出版。长期以来,《中国外汇》密切关注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变革,秉承“独家报道、独到见解”的理念,全面观察并追踪中国外汇管理领域的重大举措和政策变迁,及时分析和评论外汇市场的重大事件,研究、探讨金融领域的重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中国外汇》2003年被原新闻出版总署评为“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05年被原新闻出版总署评为“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17年被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定为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2023年3月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定为“2022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核心期刊。 此外,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推出了《中国外汇》(英文)季刊,出版日期为3月、6月、9月、12月的1日。《中国外汇》(英文)栏目包括经济、外汇管理、中心话题、高端访谈、贸易金融等。《中国外汇》(英文)不仅对境外的金融机构及个人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广大的境内读者,也是不可多得的案边参考。 一、《中国外汇》定位 《中国外汇》定位于政策性、学术性、专业性和大众性,紧扣国家外汇管理的主题,精心策划选题,及时回应市场热点,立足做好外汇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同时,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并向广大读者普及外汇知识。 ● 围绕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外汇管理专题,形成长效的政策传导机制; ● 针对市场热点话题,约请经济学者、银行高管、企业财务主管撰文,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 积极营造学术研究氛围,关注外汇领域理论发展。 二、《中国外汇》内容 (一)上半月刊 《中国外汇》上半月刊注重理论性和政策性,核心版块是外汇管理和宏观经济。其中,外汇管理版块紧跟国家外汇管理形势和政策动向,深入解读并引导涉汇企业与金融机构准确、全面把握外汇管理政策思路;宏观经济版块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并对其中的热点、疑点进行分析和展望。 (二)下半月刊 《中国外汇》下半月刊注重实务性与操作性,核心为封面文章、商业及金融实务版块。其中,封面文章重点追踪报道经济金融领域的热点、难点,从宏观角度分析金融事件潜在影响及发展建议,从微观经济主体的视角展现其发生、发展及应对过程;商业版块力求通过鲜活的案例,展示涉外企业如何应对外汇资金运营挑战;金融实务版块通过分析国际业务、资金业务案例,探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趋势,搭建银企及业界的交流平台。 三、《中国外汇》优势 (一)提供最新外汇管理政策的权威解读; (二)权威的作者团队,抓住业内最新动态,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给出精辟、深入的分析; (三)遍布全球的资源网络,可广泛、深入发掘中外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最新经营理念,优化资金管理方案; (四)深厚的商业银行业务研究底蕴,全面呈现银行外汇业务发展态势和产品创新趋势。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发行电话:(010)68402775 邮箱:fxbmail@vip.sina.com 2023-06-20/safe/2016/0419/6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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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 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跨境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现就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MCC)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345个商户类别码(见附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同构成现行有效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二、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53号文规定,严格落实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分类管理,按照现行有效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在业务系统中做好设置,不得授权和清算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以外的其他交易。其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统一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各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 三、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自身商户类别码,应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商户类别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商户类别码调整情况,更新和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以上所称调整商户类别码,是指新增、停用商户类别码,或商户类别码的定义发生变化等。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309、68402593。 特此通知。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新增345个) 2025-03-24/henan/2025/0324/1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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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2月,银行结汇11324亿元人民币,售汇12070亿元人民币。2025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436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835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银行结汇1579亿美元,售汇1683亿美元。2025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394亿美元,累计售汇3951亿美元。 2025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06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986亿元人民币。2025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577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559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66亿美元,对外付款5576亿美元。2025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195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1926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3-24/ningxia/2025/0324/2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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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21/beijing/2025/0321/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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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2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2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月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2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290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平稳发展,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8亿美元,继续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二是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和科技发展提振市场信心,2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达127亿美元。三是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流出处于季节性低位。2月银行结售汇差额趋向基本均衡,衡量企业、个人购汇意愿的购汇率明显回落,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理性有序,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 展望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一是我国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大力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稳定外贸发展,鼓励外商投资,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三是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富有韧性,“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防范化解外部冲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5-03-24/ningxia/2025/0324/2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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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72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182亿美元,升幅为0.57%。 2025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和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3-21/beijing/2025/0321/2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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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全集(单机版)》(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全集》)多媒体光盘,收录了我国建国以来发布的重要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外汇重要数据和新闻资料,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完整、最权威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文库。 《法律法规全集》特点: 1.法律效力明确 《法律法规全集》对收录的中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和失效情况进行了逐一标注,有助于了解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发展的历史轨迹并准确执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2.检索方便快捷 《法律法规全集》浏览操作简便,既可以按照分类目录浏览,也可根据法规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关键字等多种方式进行检索。 3.内容定期更新 在有效期内用户每月可在中国外汇网下载升级数据,补充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更新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效力标注情况。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下一年度新版本的征订工作,并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的售后服务。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发行电话:(010)68402775 技术支持:(010)68402781 用户注册网址:http://www.chinaforex.com.cn/lawreg 2021-03-23/safe/2016/0419/6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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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铜仁市分局副局长带队走访经办外汇业务的主要银行,听取各行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并结合当前辖内金融外汇形势进行政策指导,督促银行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5-03-24/guizhou/2025/0324/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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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beijing/2025/0321/2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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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03-21/qinghai/2025/0321/1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