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和《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六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认真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在金融领域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工作,持续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文印发)和《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国发〔2023〕23号文印发),现就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等面向港澳开放的重要合作平台,以下统称试点地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 (一)本意见所称新金融服务,是指未在我国境内提供,但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和被监管的金融服务。新金融服务的开展遵循内外一致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因素的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的具体开展形式可为许可形式或试点形式。 (二)如以许可形式开展某项新金融服务,金融管理部门可按内外一致原则依职权确定开展此项新金融服务的机构类型和机构性质,并要求开展此项服务需获得许可。金融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决定,仅可因审慎理由不予许可。 (三)如以试点形式开展某项新金融服务,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加,不得将外资金融机构排除在试点范围之外。如试点机构未包含外资金融机构,应作出具有充分理由的相关说明。 二、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 (四)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投资者、跨境金融业务提供者提交的在试点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相关的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20天内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如不能在120天内作出决定,应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解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超过120天的,应在期限内作出决定。 (五)优化证券期货类金融服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修订相关审批制度和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等文件,对拟在试点地区设立的内外资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审批时限由180天缩短至120天。 (六)优化银行保险类金融服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细化审批工作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对拟在试点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外资保险机构的审批时限由180天缩短至120天。 三、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 (七)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目前在跨境交付项下开放的领域为:银行业允许跨境提供和转让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及有关的软件;咨询、中介等附属服务。保险业允许提供再保险,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大型商业险经纪、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经纪及再保险经纪。 (八)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九)在粤港澳大湾区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金融机构购买港澳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和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等。 (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新街坊设置澳门金融服务专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在人民币、澳门元双币种收单模式下为澳门新街坊居民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 (十一)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允许试点地区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此类转移包括:资本出资;利润、股息、利息、资本收益、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技术指导费和其他费用;全部或部分出售投资所得、全部或部分清算投资所得;根据包括贷款协议在内的合同所支付的款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赔偿;因争议解决产生的款项。 (十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持续提升试点地区外商投资全流程交易便利性,指导商业银行加强展业审核,确认相应资金收付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十三)支持试点地区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政策覆盖范围,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结算便利化水平。 (十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提升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水平。 五、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 (十五)便利与规范试点地区金融机构数据跨境流动,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形成统一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口径,明晰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允许试点地区金融机构依法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可出于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或者基于审慎考虑,对金融数据跨境传输采取管理措施。探索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通“白名单”制度,将试点地区研究成熟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数据纳入“白名单”。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机构数据跨境传输需求,研究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高效开展金融领域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 (十六)制定金融领域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标准,研究出台金融领域重要数据目录,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重要数据识别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推动做好金融数据跨境安全保护相关工作。 (十七)支持试点地区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提供者研究推出电子支付系统国际先进标准,开展数字身份跨境认证与电子识别,支持依法依规引进境外电子支付机构,研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 (十八)对于进口、分销、销售或使用大众市场金融软件(不包括用于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软件)及含有该金融软件产品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转让或获取企业、个人所拥有的相关金融软件源代码作为条件要求。 六、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九)健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对试点地区重大金融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在试点地区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协同,加强对跨境收支业务数据采集、监测和运用,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二十)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跨境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支持在试点地区开展国际仲裁和调解业务,探索为跨境纠纷提供多元化、国际化解决机制。打造“商事调解+国际仲裁”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 本文涉及港澳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开放和单独优惠待遇的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各有关部门、试点地区要加强组织实施,开展成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1月16日 2025-01-23/safe/2025/0123/25701.html
-
填报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抽查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总计 网站总数(单位:家) 37 37 37 37 抽查比例(单位:%) 35.14 32.43 32.43 35.14 抽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13 12 12 13 50 抽查合格率(单位:%) 100 100 100 100 不合格网站数量(单位:家) 0 0 0 0 0 问责人次(单位:人次) 约谈 0 0 0 0 0 书面检查 0 0 0 0 0 通报批评 0 0 0 0 0 警告或记过处分 0 0 0 0 0 调离岗位或免职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安全检查 检查次数(单位:次) 1 检查网站数量(单位:家) 37 网站开设 整合 运行网站总数(单位:家) 37 新开设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整合迁移网站数量(单位:家) 0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25 按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25 超期办结数量(单位:条) 0 假冒政府网站处置 发现数量(单位:个) 0 处置数量(单位:个) 0 人员培训 培训次数(单位:次) 1 培训人次(单位:人次) 94 培训天数(单位:天) 2 2025-01-24/safe/2025/0124/2571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 2024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9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1.14万亿美元)。 2025-01-24/safe/2025/0124/25717.html
-
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情况表 2025-01-17/safe/2025/0117/25673.html
-
2025-01-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1/content_7000100.htm
-
2025-01-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1/content_7000693.htm
-
2025-01-1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1/content_6999114.htm
-
2025-02-0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2/content_7002189.htm
-
2025-01-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1/content_7000262.htm
-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来源:求是网 编者按: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我们摘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部分重要论述,一起来学习!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编者注)是很重要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我们在座各位做起来,新人新办法。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最重要的就是要防微杜渐,不要“温水煮青蛙”。 ——2012年12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 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 ——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广大党员、干部从文山会海和接待应酬中解脱出来,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明显转变,大多数干部觉得解脱了、身心舒畅,家庭也有亲切感了。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舒服吗?同时,也有少数干部感到有些不适应了,有的快下班了还没有人邀约聚会就觉得心里有些空荡荡的,甚至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甚至还有人说“官不聊生”了。看来,减少应酬要进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进一步提倡。 ——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 ——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不要这吃一嘴那吃一嘴,囫囵吞枣,最后都没有消化。我们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一以贯之,步步深入。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八项规定成了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 ——2017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党的十九大之后,我们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要从严抓好分管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2018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2019年1月11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四风”不懈斗争,取得很大成果,但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比如,请客吃饭问题依然存在,公开的宾馆、饭店不敢去了,就转入机关食堂、私人会馆、私人别墅等地,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一些干部、老板就通过这种场合勾兑感情、进行利益交换。还比如,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私利的问题依然存在,包括名酒、名烟、名茶、玉石、虫草等都被用来讨好领导、打点关系,送字画、工艺品、文物等“雅贿”问题也依然存在。“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我们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2020年1月13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要警惕主观主义、长官意志问题,防止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督促全党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2021年1月22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人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为什么党中央要从八项规定入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因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是腐败滋长的温床。但是,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仍有些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立下的铁规矩,决不能不当回事。有的人认为,吃吃饭、喝喝酒是人情世故,觉得抹不开面子。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是遵规守纪重要,还是人情往来重要?这个问题都想不清楚,还能干什么事! ——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2023年1月9日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转变作风,激励广大干部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驰而不息抓好反腐败斗争,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教育引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024年12月17日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念好“紧箍咒”,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2025年1月6日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25-03-21/safe/2025/0321/25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