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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6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6-03-16/safe/2023/0215/22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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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至6日,滨州市分行召开2026年工作会议暨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2026年总分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5年辖区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平晓冬作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各行领导就分管领域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滨州市分行坚决贯彻落实省分行、省分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小巨人行”建设发展定位,有效实现了年初提出的“稳中求进、乘势而上”工作目标,具体体现为“八个更加”:党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金融要素保障更加坚实,支持经济发展更加精准,防范金融风险更加有效,金融管理服务更加规范,跨境金融服务更加便利,内部管理保障更加精细,派出机构履职更加畅通。滨州市分行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也实现了“四个持续提升”:党的领导规范性持续提升、工作打法体系性持续提升、工作履职品牌性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获得感持续提升。 会议认为,滨州市分行在十四五履职期间,精准抓住了“两个不变”与“一个不匹配”的主要矛盾,全行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实现了螺旋式上升,沉淀形成了一套经过实践检验的、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把稳方向之舵。二是关键在于主动躬身入局,扛起担当之责。三是韧劲在于持续日拱一卒,积蓄行动之力。四是方法在于精准自我定位,走好特色之路。五是境界在于树牢正确政绩观,夯实工作之基。 会议强调,做好2026年工作,要从党中央及总行、省分行的战略部署中找准坐标,从省、市的发展蓝图中找准任务,以自身履职的“稳定向前”和“积极有为”,成为服务全局的坚实支撑,具体要做到以下“四个准确把握”: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准确把握人民银行工作变化,准确把握省分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滨州市分行工作期望。 会议明确,全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小巨人行”建设,锚定省分行“抓党建、聚合力、争一流、开新局”总体目标,“一盘棋”融入省分行工作大局和地方经济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坚持干字当头、狠抓落实,为推动辖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品质滨州建设贡献更大金融力量。具体要做好“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增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做好“结合”文章。三是坚持实干为要,以历史主动精神积极推进工作。四是坚持投资于人,提升队伍向前向上进步动力。五是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全行安全稳定水平。 滨州市分行行领导、邹平营管部领导班子及部室负责人、市分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邹平营业管理部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2-09/shandong/2026/0209/2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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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形势分析工作,深化外汇领域青年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充分发挥外汇局党总支“汇研学”青年素质提升工程品牌的引领作用,2月6日上午,外汇局烟台市分局组织开展四季度形势分析座谈会暨“汇研学”青年研学小组交流活动。烟台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副局长王海怡,外汇相关科室、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负责同志及青年干部参加本次座谈。 座谈会上,“汇研学”青年研学小组三名青年骨干、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青年骨干分别围绕跨境服务贸易、贸易数字化、外汇典型案件、人民币跨境使用情况等主题进行汇报交流。汇报内容各具特点、各有特色,不仅总结了日常外汇履职的思路和成效,更积极展示了“汇研学”品牌创建以来以学促研、以研促干的累累硕果。 王海怡同志结合本次汇报内容和外汇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聚力党建领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深刻领会把握“四个更加”工作思路,聚焦“六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三是持续做好外汇形势分析工作,更加注重研究分析的及时性、实用性、精准性,扩大联学联动范围、丰富联学联动方式、发挥联学联动合力,持续擦亮党总支“汇研学”特色子品牌;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市分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锤炼“六种作风”,以马不停蹄的态势和一马当先的劲头,护航烟台外汇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6-02-10/shandong/2026/0210/2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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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银行结汇20048亿元人民币,售汇1445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银行结汇2863亿美元,售汇2065亿美元。 2026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472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97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816亿美元,对外付款699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2-26/shanghai/2026/0226/2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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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聊城市分行召开2026年工作会议暨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总分行、总分局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5年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明确2026年总体工作要求,部署全年全行重点工作。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鲁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宏军作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报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海东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行长尘永魁传达总分行、总分局会议精神。市分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25年全行干部职工坚决落实总分行、总分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锚定“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巡视审计整改和对外履职,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全行具备“开好局、起好步”的坚实基础,明确要求2026年要着力强化“五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强党建、勇担当、聚合力、开新局”为总体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强化政策协同、优化供给,推动风险化解、稳定预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为聊城加快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会议强调,2026年要全力做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坚持精准有力,强化货币政策传导落实;三是坚持协同发力,深化“五篇大文章”聊城实践;四是坚持靶向攻坚,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五是坚持联动赋能,提高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六是坚持强基固本,增强金融管理服务效能;七是坚持规范有序,持续提升内部管理质效。 2026-02-06/shandong/2026/0206/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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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1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1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请问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有何变化? 答: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和分化加大,我国外汇市场继续稳健运行。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规模较上月有所回落。1月,银行结售汇顺差、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较上月分别下降20%和28%。受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岁末年初企业收款和结汇增加较快,随着需求逐步释放,近期企业收款和结汇增长放缓。从主要渠道看,1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较上月下降27%,服务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23%,证券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总的来看,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预期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 2026-02-26/shanghai/2026/0226/2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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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降级为B类企业?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二十八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一)外汇局核查或风险提示时,对相关交易无合理解释;(二)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三)未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四)外汇局核查或风险提示时,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外汇局报告或提供资料;(五)被外汇局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监管的;(六)近两年因本指引第四条第四款情形被外汇局注销名录后,重新列入名录且对前期核查业务无合理解释的。” 2026-03-04/tianjin/2026/0304/3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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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6-03-06/anhui/2026/0306/3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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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04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5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137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4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42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2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7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0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421亿美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760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1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9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6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76亿SDR。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609亿SDR。(完) 2025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7 2421 1776 贷方 2 86455 12214 8961 借方 3 -69318 -9793 -718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197 2571 1886 贷方 5 79132 11180 8203 借方 6 -60935 -8609 -6316 1.A.a 货物 7 21043 2973 2181 贷方 8 70524 9963 7310 借方 9 -49481 -6990 -5129 1.A.b 服务 10 -2845 -402 -295 贷方 11 8609 1216 892 借方 12 -11454 -1618 -1187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19 贷方 14 242 34 25 借方 15 -56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5 12 9 贷方 17 265 38 28 借方 18 -180 -25 -19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6 贷方 20 2295 324 238 借方 21 -3225 -456 -334 1.A.b.4 旅行 22 -3294 -465 -341 贷方 23 1200 169 124 借方 24 -4493 -635 -466 1.A.b.5 建设 25 264 37 27 贷方 26 439 62 46 借方 27 -175 -25 -1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4 -19 -14 贷方 29 12 2 1 借方 30 -146 -21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9 -4 -3 贷方 32 10 1 1 借方 33 -40 -6 -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25 -74 -54 贷方 35 260 37 27 借方 36 -785 -111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10 115 84 贷方 38 1530 216 159 借方 39 -720 -102 -7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31 117 86 贷方 41 2282 322 237 借方 42 -1451 -205 -1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6 -11 -8 贷方 44 41 6 4 借方 45 -117 -1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5 -5 -4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65 -9 -7 1.B 初次收入 49 -1552 -220 -161 贷方 50 6383 902 661 借方 51 -7935 -1121 -822 1.C 二次收入 52 491 69 51 贷方 53 939 133 97 借方 54 -448 -63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7137 -2421 -1776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 0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7133 -2420 -17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6732 -2363 -1734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9 -11 -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21 -399 -292 2.2.1.1.1.1 股权 63 -2501 -353 -25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20 -46 -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742 388 284 2.2.1.1.2.1 股权 66 2494 353 25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248 35 26 2.2.2 储备资产 68 -400 -57 -41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1 3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24 -60 -4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22亿美元(折约228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2427 7349 5437 贷方 2 317830 44511 32945 借方 3 -265403 -37162 -27508 1.A 货物和服务 4 59046 8275 6120 贷方 5 290373 40665 30102 借方 6 -231327 -32391 -23982 1.A.a 货物 7 73055 10234 7575 贷方 8 259414 36329 26892 借方 9 -186359 -26095 -19317 1.A.b 服务 10 -14009 -1960 -1455 贷方 11 30959 4336 3210 借方 12 -44968 -6296 -4665 1.A.b.1 加工服务 13 747 105 77 贷方 14 931 130 96 借方 15 -184 -26 -1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01 56 42 贷方 17 1003 141 104 借方 18 -603 -84 -62 1.A.b.3 运输 19 -3570 -500 -370 贷方 20 8739 1224 906 借方 21 -12309 -1723 -1276 1.A.b.4 旅行 22 -14203 -1988 -1476 贷方 23 3938 552 408 借方 24 -18140 -2540 -1884 1.A.b.5 建设 25 633 89 66 贷方 26 1321 185 137 借方 27 -688 -96 -7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90 -124 -92 贷方 29 168 23 17 借方 30 -1058 -148 -110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3 -2 贷方 32 232 32 24 借方 33 -251 -35 -2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398 -335 -248 贷方 35 933 131 97 借方 36 -3331 -466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262 317 234 贷方 38 5230 733 542 借方 39 -2967 -415 -30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372 472 350 贷方 41 8201 1149 851 借方 42 -4829 -676 -50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27 -32 -23 贷方 44 154 22 16 借方 45 -381 -53 -3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18 -17 -12 贷方 47 109 15 11 借方 48 -227 -32 -24 1.B 初次收入 49 -8179 -1145 -844 贷方 50 24183 3386 2504 借方 51 -32362 -4531 -3348 1.C 二次收入 52 1561 219 161 贷方 53 3275 459 339 借方 54 -1714 -240 -1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54217 -7602 -5609 2.1 资本账户 56 -11 -1 -1 贷方 57 10 1 1 借方 58 -21 -3 -2 2.2 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54206 -7600 -560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57567 -8068 -596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874 -820 -61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1313 -1584 -1176 2.2.1.1.1.1 股权 63 -9706 -1359 -100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607 -225 -17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440 765 564 2.2.1.1.2.1 股权 66 6105 857 634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666 -92 -70 2.2.2 储备资产 68 3361 468 353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25 -31 -2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2 -14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3688 513 388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789 253 17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24亿美元(折约658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03-06/shaanxi/2026/0303/2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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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06/shaanxi/2026/0303/2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