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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出席国新办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就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回答记者提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全媒体记者: 请问自去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跨境资金自由化便利化流动方面有什么样的进展?谢谢。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 感谢您的提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按照总体方案的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出台了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政策以及进展。 第一,推进账户体系建设。支持海南上线运行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支持企业通过FT账户办理跨境交易的本外币结算和境外融资等业务,FT账户的资金兑换可在离岸市场平盘。去年9月份,将海南纳入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地区,目前试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拟于近期落地。 第二,提高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2019年9月,支持海南省的银行凭借辖内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收付款指令,在银行直接办理跨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同时也对资本项目人民币的收入在境内的使用给予更多的便利。去年12月份,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涵盖5个方面15条内容,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总结起来主要是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以及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方面的内容。去年海南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增长了近五成。 第三,实施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包括在外商投资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局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不做任何限制,相关外汇业务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在直接投资方面实现了基本可兑换。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目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经制定了QDLP试点的管理办法,正在组织推进具体的试点工作。 第四,优化跨境投融资汇兑管理。重点是为了满足海南实体经济投融资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且在境外上市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优先支持。去年9月份,在海南率先开展了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允许在海南注册的公司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手续,优化相关登记流程。 总的来看,人民银行、外汇局积极落实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工作,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前沿地、开放试验区的作用,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及时有效,在政策支持包括缩短办事时间以及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较好地满足了海南市场主体的需求。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原则和6大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推动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会进一步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5年前分步骤、分阶段重点任务安排,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在贴合实际经济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地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的力度,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的自由便利流动。近期正抓紧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片区推动实施跨境贸易投资更高水平的开放试点,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创新,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对您的提问,我作上述回应。谢谢。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21-04-14/shanxi/2021/0414/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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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再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约谈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金融管理部门再次约谈蚂蚁集团有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切实防范风险。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自去年12月 份四部门联合监管约谈以来,蚂蚁集团建立专门团队,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此次金融管理部门再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有关人 员,主要是要求蚂蚁集团必须正视金融业务活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对标监管要求和拟定的整改方案,深入有效整改,确保实现依法经营、守正 创新、健康发展;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在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提升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 竞争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问:蚂蚁集团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蚂蚁集团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就整改措施与蚂蚁集团进行了深入沟通,并督促蚂蚁集团形成了全面可行的整改方案。 整 改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纠 正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二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则收 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三是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措 施,规范关联交易。四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认真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控制高杠杆和风险传染。五是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 性风险,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金融管理部门将督促蚂蚁集团切实落实整改方案,把握好工作节奏,保持业务连续性和企业正常经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体验不下降,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问: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如何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 答: 金融管理部门将坚持公平监管和从严监管原则,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是坚持“金融为本、 科技赋能”。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应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不能使科技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色”。对于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是 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管框架,防范监管套利。三是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依法加强监管,规范市 场秩序,防止市场垄断,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同时把握好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升金融服务体验,巩固和增强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 金融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继续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开展金融科技活动,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资本的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问: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在加强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合作方面有何考虑? 答: 近年来,金融科技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其具有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等 特征,风险传染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负面溢出效应更强,对金融监管形成了新挑战,成为世界各国监管部门共同面对的新问题。 世 界主要经济体监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并已采取实际行动,作出监管调整和政策响应。在监管理念上,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的原则,致力于在促进金融科技 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在监管方法上,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提升风险监测感知能力和穿透式监管能力。在监管内容上,强 调个人信息保护及反垄断。例如,欧盟2018年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并加快推进《数据治理法案》;美国近年来连续发起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德国在2020年通过《反对限制竞争法》第十次修正案等。 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愿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制定金融科技监管规范,加强监管协调,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提升金融业创新能力,同时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跨境传染。 2021-04-13/shanxi/2021/0413/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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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银行结汇14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314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281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2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73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结汇2217亿美元,售汇202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7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902亿美元,累计售汇501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85亿美元。 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48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92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556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054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2679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6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99亿美元,对外付款490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93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9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75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1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4-25/shanxi/2021/0425/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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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出席并讲话,部分分局、银行代表围绕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外汇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涵盖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市场主要产品,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局、各银行要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外汇政策有效供给、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扎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辅导、加强银行基层外汇展业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 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05-06/shanxi/2021/0506/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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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0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350亿美元,降幅为1.09%。 2021年3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展望未来,境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和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因素明显增多,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4-08/shanxi/2021/0413/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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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二是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部分经常项目连续性、周期性业务的办理流程。三是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完) 2021-04-06/shanxi/2021/0406/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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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68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4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628亿元。 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70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266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38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87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8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0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1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7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4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4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5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45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58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77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6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94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2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73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4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5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5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93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15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0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8,177 1,238 869 贷方 2 58,457 8,848 6,212 借方 3 -50,280 -7,610 -5,343 1.A 货物和服务 4 10,579 1,601 1,124 贷方 5 53,705 8,128 5,707 借方 6 -43,126 -6,527 -4,582 1.A.a 货物 7 12,461 1,886 1,324 贷方 8 49,238 7,452 5,232 借方 9 -36,777 -5,566 -3,908 1.A.b 服务 10 -1,882 -285 -200 贷方 11 4,467 676 475 借方 12 -6,349 -961 -675 1.B 初次收入 13 -2,678 -405 -285 贷方 14 4,049 613 430 借方 15 -6,727 -1,018 -715 1.C 二次收入 16 276 42 29 贷方 17 703 106 75 借方 18 -427 -65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768 -419 -294 2.1 资本账户 20 3 0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1 0 0 2.2 金融账户 23 -2,771 -419 -294 资产 24 -14,859 -2,249 -1,579 负债 25 12,088 1,830 1,2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143 -173 -121 2.2.1.1 直接投资 27 3,730 565 396 资产 28 -1,963 -297 -209 负债 29 5,694 862 605 2.2.1.2 证券投资 30 3,580 542 380 资产 31 -3,738 -566 -397 负债 32 7,318 1,108 77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 0 0 资产 34 99 15 10 负债 35 -97 -15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8,455 -1,280 -898 资产 37 -7,629 -1,155 -811 负债 38 -826 -125 -88 2.2.2 储备资产 39 -1,628 -246 -17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409 -819 -57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8,709 2,740 1,944 贷方 2 207,187 30,117 21,658 借方 3 -188,478 -27,377 -19,715 1.A 货物和服务 4 25,267 3,697 2,629 贷方 5 187,926 27,324 19,651 借方 6 -162,659 -23,627 -17,021 1.A.a 货物 7 35,311 5,150 3,681 贷方 8 171,737 24,972 17,956 借方 9 -136,426 -19,822 -14,275 1.A.b 服务 10 -10,044 -1,453 -1,052 贷方 11 16,189 2,352 1,695 借方 12 -26,233 -3,805 -2,746 1.B 初次收入 13 -7,204 -1,052 -753 贷方 14 16,673 2,417 1,736 借方 15 -23,876 -3,469 -2,490 1.C 二次收入 16 645 95 68 贷方 17 2,588 376 271 借方 18 -1,943 -281 -20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266 -1,058 -751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11 2 1 借方 22 -17 -2 -2 2.2 金融账户 23 -7,260 -1,058 -751 资产 24 -42,918 -6,263 -4,477 负债 25 35,657 5,206 3,72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5,383 -778 -558 2.2.1.1 直接投资 27 6,938 1,026 730 资产 28 -7,572 -1,099 -790 负债 29 14,510 2,125 1,521 2.2.1.2 证券投资 30 5,912 873 608 资产 31 -11,472 -1,673 -1,206 负债 32 17,384 2,547 1,814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800 -114 -83 资产 34 -490 -69 -51 负债 35 -310 -45 -32 2.2.1.4 其他投资 36 -17,433 -2,562 -1,813 资产 37 -21,506 -3,142 -2,236 负债 38 4,073 579 424 2.2.2 储备资产 39 -1,878 -280 -19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1,443 -1,681 -1,19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03-29/shanxi/2021/0329/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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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2419亿元,支出26825亿元,顺差559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9516亿元,支出23039亿元,顺差6477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904亿元,支出3786亿元,逆差88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5011亿美元,支出4146亿美元,顺差86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4562亿美元,支出3561亿美元,顺差100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449亿美元,支出585亿美元,逆差13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594 865 32419 5011 -26825 -414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6477 1001 29516 4562 -23039 -3561 2.服务贸易差额 -883 -136 贷方 2904 449 借方 -3786 -585 2.1加工服务差额 136 21 贷方 142 22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76 12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145 -22 贷方 905 140 借方 -1050 -162 2.4旅行差额 -1063 -164 贷方 109 17 借方 -1172 -181 2.5建设差额 22 3 贷方 124 19 借方 -102 -1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3 -10 贷方 46 7 借方 -110 -17 2.7金融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56 9 借方 -36 -6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1 -37 贷方 72 11 借方 -313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 0 贷方 446 69 借方 -444 -6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10 63 贷方 903 139 借方 -492 -7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10 2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4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4-01/shanxi/2021/0401/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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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56650亿元人民币(等值2400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0758亿元人民币(等值10844亿美元),占45%;短期外债余额为85892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4亿美元),占5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4760亿元人民币(等值3795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487亿元人民币(等值381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71240亿元人民币(等值10918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8163亿元人民币(等值8914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729亿元人民币(等值4403亿美元),占18%;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4266亿元人民币(等值3719亿美元),占15.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784亿元人民币(等值5177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47415亿元人民币(等值726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7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8486亿元人民币(等值2833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13亿元人民币(等值508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65316亿元人民币(等值10010亿美元),占4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1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998亿美元),占5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6.3%,债务率为87.9%,偿债率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等数据,修订了2019年末以来的季度全口径外债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0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末 2020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4760 3795 短期 713 10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13 10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4047 368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0467 3137 贷款 3580 5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487 381 短期 1715 263 货币与存款 815 125 债务证券 900 13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2 118 SDR分配 657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15 1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1240 10918 短期 50650 7762 货币与存款 32960 5051 债务证券 4097 628 贷款 13208 202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85 59 长期 20590 315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369 2355 贷款 5146 78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5 12 其他部门 39677 6081 短期 27585 4228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101 16 贷款 2533 3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3842 3654 其他债务负债 1100 169 长期 12092 185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767 884 贷款 4262 6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25 65 其他债务负债 1638 25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8486 283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447 175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892 13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147 942 外债总额头寸 156650 2400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1-03-29/shanxi/2021/0329/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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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7039亿美元,对外负债6553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50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4134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899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91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149亿美元,储备资产3356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8%、10%、0.2%、23%和39%;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179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954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22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07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49%、30%、0.2%和21%。 按SDR计值,2020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0432亿SDR,对外负债45503亿SDR,对外净资产1493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04年以来各期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0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503 14,930 资产 2 87,039 60,432 1 直接投资 3 24,134 16,757 1.1 股权 4 20,844 14,47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290 2,285 1.a 金融部门 6 3,077 2,136 1.1.a 股权 7 2,990 2,07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87 60 1.b 非金融部门 9 21,057 14,620 1.1.b 股权 10 17,854 12,39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203 2,224 2 证券投资 12 8,999 6,248 2.1 股权 13 6,043 4,196 2.2 债券 14 2,955 2,052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91 133 4 其他投资 16 20,149 13,990 4.1 其他股权 17 89 62 4.2 货币和存款 18 4,865 3,378 4.3 贷款 19 8,389 5,824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66 115 4.5 贸易信贷 21 5,972 4,146 4.6 其他 22 668 464 5 储备资产 23 33,565 23,305 5.1 货币黄金 24 1,182 821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5 8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8 75 5.4 外汇储备 27 32,165 22,333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5 -3 负债 29 65,536 45,503 1 直接投资 30 31,793 22,074 1.1 股权 31 28,814 20,00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979 2,068 1.a 金融部门 33 1,826 1,268 1.1.a 股权 34 1,627 1,130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99 138 1.b 非金融部门 36 29,967 20,807 1.1.b 股权 37 27,187 18,87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780 1,930 2 证券投资 39 19,545 13,570 2.1 股权 40 12,543 8,709 2.2 债券 41 7,002 4,861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22 85 4 其他投资 43 14,076 9,773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266 3,657 4.3 贷款 46 4,555 3,163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67 116 4.5 贸易信贷 48 3,719 2,582 4.6 其他 49 267 185 4.7 特别提款权 50 101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03-29/shanxi/2021/0329/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