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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xinjiang/2021/0129/1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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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jilin/2021/0129/1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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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1-01-29/xinjiang/2021/0129/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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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pdf 2018-06-28/guangxi/2018/0628/1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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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1/heilongjiang/2020/0131/1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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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总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20年,分局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5条。通过《金融时报》《中国外汇》等权威媒体,密集传达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通过局务会新增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我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2020年,我分局本级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共1151件,同比增长7.6%。四是完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及时修订《福建省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全年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20起。五是增强社会公众政策获得感。通过自律机制平台、新媒体宣传、政策宣讲会、讲座培训、网站咨询答复、银行网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度。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外汇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实行“政策咨询首问负责制、业务办理一次告知制、举报接收专人负责制”,全年共答复子网站社会公众业务咨询、投诉46件。指导自律机制将155种银行贸易融资产品以二维码链接的形式汇集展示,并为不同风险偏好者企业量身打造16类汇率避险产品,得到省商务厅、贸促会、自贸区管委会等近50个部门和机构转发,被总局陆磊副局长肯定为“福建省的做法是很好的示范”。充分利用“金融知识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讲座”等累计近5000人次的宣传活动培育企业“风险中性”理念,帮助辖内外贸企业在下半年人民币持续升值时规避汇率风险。制作82个生动活泼的新媒体宣传产品将枯燥繁琐的政策要点和业务指引转化成易于大众接受的“网上小课堂”“攻略”,累计点击量超29.4万次,实现政策传导精准化、受益覆盖最大化。重点针对福建侨乡、对台等外向型经济特色重点宣传便利化政策,组织188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政策培训,累计覆盖3886家银企。创新运用图解、短视频、动漫、电子海报、网络答题等新载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覆盖20.1万人次,接受咨询服务1.7万人次,有效提升公众合规用汇自觉意识。开展外汇普法微视频作品业务竞赛,精选出17部普法微视频作品,主题涵盖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分拆购付汇等五大类,并借助新媒体渠道和微信向公众征集投票,推送阅读量达15.7万人次。通过银行网点滚动播放视频、纸质媒体宣传、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及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广泛宣传。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支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20年,我分局本级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2020年,我分局本级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受理并办结609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比增长14.3%。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方式。坚持金融为民理念,优化调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15类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方式,开放“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办理外汇许可业务实现“免出门、不见面、零接触、更高效”,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比例较2019年下半年提高25.9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0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完成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基层业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结合业务实际,吃透吃准相关规定,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条线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由于政务系统尚未对接电子印章系统,根据总局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要求,对于通过政务系统申请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外汇局业务人员需线下邮寄加盖印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网上办理的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分局在做好相关服务和沟通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总局相关部门,建议打通政务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提升网上办理效率,进一步便利企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1月19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1-01-29/fujian/2021/0129/1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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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2020年我国经济工作,系统阐述了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2021年 经济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中央工作大局 中,认真谋划好明年和“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 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外汇管理部门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 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深化外汇领域 改革开放激发新发展活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会议强调,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 持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完善跨境金融区 块链服务平台,拓展应用场景,科技赋能外汇业务更加便利。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 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重点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完善直接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助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三是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会 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外汇管理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开拓创新,勇于 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完) 2021-01-28/jiangxi/2021/0128/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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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银行结汇16597亿元人民币,售汇122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35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2537亿美元,售汇18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6亿美元。 2020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4100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02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78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890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87亿美元。 2020 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3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081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536亿元人民币。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 计涉外收入3033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554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51亿美元,对外付款47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40亿美元。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412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1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 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 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1-01-26/jiangxi/2021/0126/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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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地下钱庄97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依法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 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 引领,推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共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 年。一是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 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三是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公安部经侦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和各省市公安机关代表,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1-01-29/jiangxi/2021/0129/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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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1-01-29/guangxi/2021/0129/1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