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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法规的了解,10月15日,仙游县支局以“弘扬诚信兴商精神,倡导依法合规用汇”为主题,在仙游郊尾镇长安村开展诚信兴商宣传进扶贫挂钩村活动。深入群众宣传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国际收支申报、汇率等外汇知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咨询,减少政策理解误区,降低违规风险。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解答外汇政策法规咨询20余次。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认知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个人群体合规用汇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2020-10-15/fujian/2020/1015/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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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心支局采取跨境市场主体数据精准筛查、现场一对一精准辅导、政策措施精准传导等宣传方式,切实提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欢迎,成效显著。一是跨境市场主体数据精准筛查。为做好精准宣传、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南平市中心支局采取内部系统筛查、外部信息软件辅助方式筛查辖区从事跨境电商主体。二是新业态政策“一对一”精准宣传。对筛查出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宣传。如监测发现某贸易公司上半年非名录网络收入3.8万美元。及时联系企业开展一对一现场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三是政策措施精准传导。通过举办政策培训会、现场指导等方式,向辖区银行具体经办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精准传导政策,详细讲解政策背景和目的、政策重点、银行具体系统操作,要求各银行贯彻个人贸易收入风险排查、应收尽收、服务实体的政策精神,打通政策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全辖累计127银行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场走访、指导银行7家次。 2020-10-10/fujian/2020/1010/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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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浦县支局联合8家金融机构到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打击个人非法网络炒汇、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管理新政策等。此次宣传活动共分发各类宣传手册与宣传资料106份,受众人员约140人,进一步维护辖区良好外汇经营秩序,提示群众远离非法网络炒汇陷阱,获得良好成效。 2020-11-02/fujian/2020/1102/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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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德化县支局携手建行德化支行,联合开展“诚信经营保稳定,合规用汇促发展”现场宣讲活动,深入讲解近年来外汇局出台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以及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工作成果,鼓励涉汇主体诚信办理外汇业务。宣讲会上,德化县支局还对银企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帮助涉汇主体进一步树立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得到一致好评。 2020-10-19/fujian/2020/1019/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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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宣传教育和警示活动,营造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的良好外部环境,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外汇、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意识,近日,建瓯市支局借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组织辖内银行深入社区开展以“防赌反赌 金融守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一项服务基层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其覆盖面广、群众参与性高、人员活动集中,建瓯市支局充分借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平台,在芝城公园社区放映“防赌反赌金融守护”“斩断资金链条防范跨境赌博”等宣传小视频,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向观众宣传非法买卖外汇、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同时,宣传人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讲解个人外汇基本常识,积极引导个人依法合规用汇,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金融机构投资理财,认清非法外汇投资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非法网络炒汇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20-10-19/fujian/2020/1019/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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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找准外汇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宁德市中心支局开展外汇金融服务稳保措施“回访行动”。各支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部署、抓紧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调研工作格局。按照“业务对口”原则,分别从外汇信贷、外汇产品创新、外汇知识宣传和优化外汇服务等方面着手,实地走访听取企业外汇问题、建议和需求,现场开展外汇政策培训、政策解答,与银行协调解决企业个案需求问题。 2020-10-16/fujian/2020/1016/1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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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601亿元,支出13449亿元,顺差315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366亿元,支出11593亿元,顺差3773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35亿元,支出1856亿元,逆差62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474亿美元,支出2004亿美元,顺差47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290亿美元,支出1727亿美元,顺差56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277亿美元,逆差9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52 470 16601 2474 -13449 -20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73 562 15366 2290 -11593 -1727 2.服务贸易差额 -621 -93 贷方 1235 184 借方 -1856 -277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10 贷方 67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4 贷方 42 6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215 -32 贷方 312 46 借方 -527 -78 2.4旅行差额 -545 -81 贷方 62 9 借方 -607 -90 2.5建设差额 23 3 贷方 78 12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29 4 借方 -56 -8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0 -18 贷方 39 6 借方 -159 -2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09 31 借方 -169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5 20 贷方 354 53 借方 -21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0 2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11-27/beijing/2020/1127/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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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举办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与监测核查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机关及辖内分支机构经常项目业务骨干共260人参加。 培训内容包括:《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及部分法规变化情况、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现场核查关注要点及案例分析、查处企业虚假服务贸易付汇案件技巧等。培训加深了经常项目业务人员对最新经常项目外汇政策的理解,有利于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各项经常项目外汇政策落实到位。 2020-11-30/guangdong/2020/1130/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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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大疫,让不少此前运营良好的企业猝不及防地陷入困境。深圳市森吉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郝威对此深有体会。 他的企业以生产、销售圣诞树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地区,是深圳市为数不多经营圣诞树整树工艺品的外贸型企业,企业已持续稳定经营超过9年。一直以来,行业市场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上下游客户合作情况也非常稳定。 但疫情的到来,打乱了企业的运营节奏。此前,该企业的生产旺季集中在二三季度,疫情之前欧美客户都会有30%的预付货款,而今年因为疫情客户把预付款取消了。但购买原材料、租赁场地、支付员工工资这些日常营运开销一项也不能少,企业现金流一度告急。 他想向银行融资,但却苦于企业没有固定资产。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部署正在龙岗区全面铺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工作人员到他的企业走访,了解到企业的资金困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他推荐了工商银行“跨境贷”信用贷款产品。在一周时间内,工行给企业办理了150万信用贷款,利率4.35%。 “不需要企业提供质押或担保,利率这么低,放款这么快,太让我意外了!”郝威感叹道。 由于资金缺口及时到位,郝威的企业正常运转。截至目前,企业的订单同比增长30%,这意味着今年的出口额比去年的1400万将同比增长30%。企业不但没有裁员,而且还在招聘更多的员工以应对大幅增长的订单。 近日,南方日报、南方+后金融时代金融赋能实体经济调研团队跟随深圳人民银行到龙岗区调研采访了解到,在区政府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政策指导下,各家银行主动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协会,根据产业特点和行业属性,创新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精准金融服务。目前龙岗区已举办43场专场宣讲、融资对接、上门服务等活动,惠及企业近2000家,其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首贷、信用贷解决中小微企业燃眉之急。 龙岗区是深圳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实力雄厚,连续三年位列“中国工业百强区”榜首。今年以来国内外疫情形势、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疫情后企业复工和抢夺消逝的工期,区内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一度面临着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等危机。 深圳市绿境生物质能源科技公司是深圳市一家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企业。今年该企业中标龙岗区的一项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项目金额超1000万元。 “这是一个优质服务项目,当时有500万的资金缺口。如果没办法按时履约,就会影响后续与政府的合作。”该企业负责人余红涛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也找过中介咨询过,由于公司没有有效资产抵押,一直没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而这次让余红涛没想到的是,恰逢深圳人民银行和龙岗区开展“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工行的客户经理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后,第二天便上门来走访调查,并为其推荐了“政采贷”信用贷产品。 “不需要提供质押或担保,凭政府的采购合同,结合政府合作情况、信用记录以及中标金额就可以办理。而且办理速度很快,5天就发放了500万元贷款。这要在此前,我们企业是不敢想的。”余红涛说。 余红涛称,这一笔资金不仅补足了企业的资金缺口,还帮助企业扩大了产能。 此次调研中,像绿境生物这样的企业很多。疫情发生后,深圳新增贷款客户中很多是首次贷款客户,他们以前多采用自有资金经营,不大需要贷款。而因为疫情打断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他们如无资金缓解,将无法恢复生产。 此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携手龙岗区政府、区工信局、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创新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通过协调全区11个街道与11家银行结对,充分发挥街道经济职能与社区熟悉企业优势,银行联合社区网格员“进街道、进社区、进园区”,送政策上门、送产品上门、送服务上门。 深圳市乐高文具用品就是在此次行动中获得了及时的资金支持。今年受疫情影响,由于下游客户未能按时复工复产,部分应收账款回收困难,账期延后。成本方面,由于上游企业塑胶原料供给减少,疫情期间ABS等塑胶原料价格翻倍,五金原料也有不小涨幅。上下游都出现异常情况,企业的资金链陡然紧张起来。 恰好此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龙岗金融局在坪地街道高桥社区举办了一场“稳企业保就业”银政企金融推荐会,这让该企业负责人朱春雨碰到了宁波银行的“税务贷”产品。 “第二天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就带着宁波银行的业务经理直接上门和我沟通合作方案。宁波银行按照公司近两年的纳税金额核定了一笔50万信用贷款,年化利率4.5%,递交企业资料后不到一周就放款了。”朱春雨说。 乐高文具只是龙岗区众多从银政企对接会上获益的小微企业主之一。截至11月23日,龙岗区已举办43场专场宣讲、融资对接、上门服务等活动,商业银行累计对接龙岗企业2686家,其中有融资需求企业834家,已有295家企业获得贷款9.44亿元,其中首贷率38.3%,信用贷款占比50.5%。 根据产业特点和行业属性创新信贷产品。 调研中,记者了解到,龙岗区工信局还引导商业银行根据龙岗区产业特点和行业属性,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针对外贸行业、信息产业、眼镜产业、服装行业等龙岗区重点特色行业定制金融解决方案。 深圳市东晶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明珍告诉记者,她的企业就从上述模式中获益匪浅。 “疫情发生以来,企业在4月份以前基本处于没开工或半开工的状态,合作客户不敢下单,我们也不敢备料备货,现金流非常紧张,维持公司正常运转都有困难。”陈明珍介绍,5月以后,订单开始增加,业务逐渐恢复的同时,资金周转更加紧急。 正在十万火急之时,陈明珍参加了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龙岗区华南城召开的一场现场宣讲会。会后,农行深圳平湖支行客户经理了解到企业的融资需求后,推荐了农行的“纳税e贷”产品,仅凭公司良好的纳税记录和征信记录,仅三天时间就帮助企业完成了企业开户、放款到账的整个流程。 各家银行都根据龙岗区不同行业特点,创新推出了不同产品,如宁波银行针对南北药行专门推出的“南北药行专案”,针对有设备的企业推出的“融资租赁”,针对印刷、塑胶等细分行业推出的“稳业贷”,工行的“经营快贷”、“供应链融资”,农业银行的“纳税e贷”……。 在银行“进街道、进社区、进园区”,“送政策上门、送产品上门、送服务上门”之后,金融得以真正下沉服务,信息壁垒打通了,企业也由此获得了精准的金融滴灌。 陈明珍介绍,此前公司也会接到各种中介的电话,但中介往往会从中赚取1%—2%的中介费,从而抬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而这次银行进社区进园区,直接为企业量身打造各种信贷产品,大幅减少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调研了解到,在“政银企”行动中,龙岗区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将跨境电商、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与深入社区相结合,根据行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精准金融服务。各家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多种金融政策和信贷产品,为民营和小微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得到了有效缓解。 1—8月龙岗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增加值4275.78亿元,增速达17.1%。实体经济在这样的精准滴灌下,也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2020年龙岗区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33亿元,增长5.2%,总量及增速均排名全市第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2055.2亿元,增长9.1%,绝对值、增速均全市第一。“政银企”对接、“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已见成效。。 2020-12-02/shenzhen/2020/120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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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601亿元,支出13449亿元,顺差315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366亿元,支出11593亿元,顺差3773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35亿元,支出1856亿元,逆差62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474亿美元,支出2004亿美元,顺差47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290亿美元,支出1727亿美元,顺差56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277亿美元,逆差9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52 470 16601 2474 -13449 -200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73 562 15366 2290 -11593 -1727 2.服务贸易差额 -621 -93 贷方 1235 184 借方 -1856 -277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10 贷方 67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4 贷方 42 6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215 -32 贷方 312 46 借方 -527 -78 2.4旅行差额 -545 -81 贷方 62 9 借方 -607 -90 2.5建设差额 23 3 贷方 78 12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29 4 借方 -56 -8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0 -18 贷方 39 6 借方 -159 -2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09 31 借方 -169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35 20 贷方 354 53 借方 -21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0 2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11-30/shenzhen/2020/1130/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