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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湖南省银行结汇8.0亿美元,环比下降16.7%,银行售汇7.5亿美元,环比大幅减少46.8%,结售汇差额转逆为顺,顺差额0.5亿美元。 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00.4亿美元,同比下降6.8%,累计售汇93.4亿美元,同比增长14.35%,结售汇累计顺差7亿美元,同比增长7.7%,跨境资金整体维持偏流入态势。 2015-11-19/hunan/2015/1119/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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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批复同意湘潭在全省率先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试点工作,明确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湘潭市中心支局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加强协作,围绕“制度、业务、服务”三个重点,强化监管监测,实现了“部门联动、提前预警、有效控制”目的。主要做法: 一是以制度为依据,坚持开展日常核查。结合辖内实际,制定《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工作。该中心支局作为全省唯一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试点单位,以国收申报数据为重点,与跨境办对跨境人民币数据进行联动监测。每季度开展数据比对,降低数据申报差错率;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全面掌握辖内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流向趋势。 二是以业务为主线,联动开展专项核查。针对辖区外汇银行出现的创新产品、各阶段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与跨境办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在“展业三原则”的监管框架内,明确监管目标,形成监管合力。其一:针对辖区银行“离岸结汇”等金融产品,双方联合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对本外币跨境资金异常情况、币种错配、本外币资金流通渠道和环节进行梳理研究,摸清现行制度下本外币分别监管的盲区,并及时向各自主管部门反馈问题情况。其二:对辖内建行、工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现场检查。为维护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正常秩序,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对辖内业务量较大的行跨境人民币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以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其一:编写服务指南,以此便利、规范银行、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其二:加大培训及宣传力度。试点期内共3次组织辖内银行、企业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办公大厅摆放了宣传板、组织银行利用外汇柜台窗口积极开展宣传的方式,扩大了各涉汇主体对跨境人民币政策的认知度。其三:提供业务咨询。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涉汇企业QQ群、外汇指定银行微信群、业务咨询电话等信息交流平台,为各类涉汇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政策咨询。 从试点期间的工作情况看,主要有三点成效。 一是数据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本外币联动监测,各季度数据比对差错率逐季降低,实现零错漏报。组织贸易融资与外汇业务专题讲座各1次,编印《湘潭综合保税区外汇业务指南》并分发相关企业。 二是联动监管意识增强。通过协调监管,明确了防范异常跨境流动资金的共同监管目标,弥补了本外币间政策执行差异,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率。撰写《贸易项下货物流与资金流相背离的原因分析》、《关于创新外汇服务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思考》、《基层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实践与思考》等调研材料,及时有效服务研究决策。 三是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帮助企业搭建境内外融资平台,如华菱湘钢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湘电进出口公司申请短期外债指标、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如,为湘潭综保区企业开通外汇业务“绿色通道”,目前该区已引进项目45个,投产运营企业达21家,完成进出口额超过4亿美元,占全辖进出口总额的20%。 2016-02-29/hunan/2016/0229/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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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指导思想,引导涉外银行及企业更好的理解外汇管理政策,确保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督促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郴州市中心支局组织编写了《外汇业务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由外汇管理法规、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和外汇管理常见违规案例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中实施细则包括《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四大内容,违规案例包括案情简介、案情要点、处罚依据三大内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国家外汇政策改革精神,如:《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使得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原则更加明确,申报范围和主体、申报方法和时间、申报流程等更加清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得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具体管理更加清楚,既规定了即期结售汇业务,也规定了衍生产品业务,同时还规定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事项。《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分别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郴州市中心支局编制的《外汇业务工作手册》既联系了国家近三年来的外汇管理改革相关文件,又结合当下外汇热点引入了一些最常见的违规案例,便于日常工作中学习与操作,是指导涉外银行及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参考资料。 2016-03-08/hunan/2016/0308/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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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娄底市中心支局对娄底工商银行涟钢支行就其新开办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事项开展辅导谈话,外汇管理科科长、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参加。首先,工行国际业务负责人介绍了拟开办业务支行的办公硬件设施、业务前景以及系统接入、内控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外汇局相关人员就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管理法规、政策等进行了宣讲,并结合业务操作流程、系统操作等对业务办理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外汇局对支行新办业务的风险内控管理、业务合规要求、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辅导为新开办业务支行规范外汇业务流程,更好地履行“展业三原则”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6-02-02/hunan/2016/020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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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娄底市中心支局对交通银行两家支行开展了准入前辅导谈话。交通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汇报了拟开办网点银行办公硬件设施、业务拓展、外汇业务人员、国际业务系统等情况,外汇管理科人员宣讲了外汇管理政策,并结合业务操作流程、系统操作等进行了讲解,并对其开办业务后内控制度、业务合规、数据质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本次开业指导为新开办支行规范外汇业务流程,更好地履行“展业三原则”奠定了基础。 2015-11-20/hunan/2015/1120/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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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湖南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4.0亿美元,同比下降23.4%。其中结汇6.9亿美元,同比下降34.5%,售汇7.1亿美元,同比下降8.3%。结售汇逆差0.2亿美元,较上月收窄24.4亿美元。 1-2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54.9亿美元,同比增长40.1%。其中结汇15.1亿美元,同比下降32%,售汇39.8亿美元,同比增长134.0%。累计结售汇逆差24.8亿美元。 2016-03-17/hunan/2016/0317/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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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18.1亿美元,同比下降33.3%。其中收入9.7亿美元,同比下降39%,支出8.4亿美元,同比下降25.2%。收支顺差1.3亿美元。 1-2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58.7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收入27.4亿美元,同比下降20.5%,支出31.3亿美元,同比增长34.9%。累计收支逆差3.9亿美元。 2016-03-17/hunan/2016/031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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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38.5亿美元,同比增长26.1%。其中收入17.4亿美元,同比下降6.2%;支出21.1亿美元,同比增长76.4%;收支逆差3.7亿美元。 2016-02-25/hunan/2016/0225/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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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湖南省银行结售汇总额40.9亿美元,同比增长95.3%。其中结汇8.2亿美元,同比下降29.9%,售汇32.7亿美元,同比增长252.3%。结售汇逆差24.6亿美元。 2016-02-25/hunan/2016/0225/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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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框架及流程”的重点工作实施,进一步促进中心支局人员转型,强化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推动上级局及中心支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会议以及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基层外汇局职责,努力开创湘西州中心支局工作新局面,2016年湘西州中心支局开展工作落实“四查”活动。 (一)实施重点亮点工作督办。一是科学谋划。确立2016年重点工作为“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框架及流程”,严格按照《湘西州中心支局综合监测分析办法》实施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保证实施。二是强化督促推动。按月督查重点亮点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推动落实;在每月预安工作中通报督查结果,科室主要负责人按月点评,加大重点亮点工作推进力度。三是严格考核。每季度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机关工作人员季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暂行办法》,以及上级文件印发(转发)、领导批示、会议交流三项评估标准,对重点亮点工作实行考核。 (二)实施重要事项督查落实。一是明确督查内容。督查督办主要围绕上级局及本局重要决策、上级局及本局重要会议精神、检查考核情况、领导签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二是强化日常督办。按照督查内容,结合月度预安排工作,对各督查事项进行日常记录,落实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严格检查考核。结合季度考评,对照日常督办记录,核查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三)实施问题整改落实评价。一是开展评价。结合上级局通报、内部检查、各岗位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与非常现场的方式,进行问题整改落实评价。二是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组织开展问题整改评价工作情况,对落实问题整改工作的基本评价,问题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危害,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应采取的措施建议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三是成果运用。对问题整改落实评价效果实行分级管理,季度绩效考核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奖优罚劣。 (四)实施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 开展监督。通过开展日常监督、纪律监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中心支局干部职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实行问责。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提醒、批评告诫、诫勉谈话、责令检讨、移交组织处理五种方式进行问责。三是规范程序。作出问责决定前,充分听取问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对其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2016-06-14/hunan/2016/061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