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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跨境金融服务走进各区”启动仪式暨首期活动在罗湖成功举行。首期活动以“跨境金融服务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为主题。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元富,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左金平致辞。深圳62家商业银行和50余家企业代表共计170余人参加活动。 陈元富副行长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改革创新,铸造深圳跨境金融的独特优势。成功构建深港账户通、汇兑通、融资通、服务通、理财通、征信通“六通”金融合作发展新格局;创新推出14项全国“首创”“首批”金融政策,其中11项获复制推广;开展“河套金融服务日”“一带一路”跨境金融对接系列活动,助力出海企业及时获得配套综合金融服务。2025年,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在稳外资、稳外贸、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多点发力,推动跨境金融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为此,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组织开展“跨境金融服务走进各区”系列活动,打造集政策发布、产品推介、政银企对接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常态化满足市场主体所需所盼。罗湖是传统外贸大区、深港口岸经济带的先行区。活动首站选在罗湖,将有力推动深圳外贸继续保持“进”的良好势头。 左金平区长介绍,罗湖是深圳金融发源地。罗湖毗邻香港,拥有深圳火车站、罗湖北站双高铁和罗湖、文锦渡、莲塘等三大口岸,坐拥国内最大的陆路口岸群,是链接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的重要节点,也是跨境交流中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重要集聚地,在实践跨境金融服务、搭建跨境要素互联互通桥梁等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几年,在推动数字人民币深港两地跨境使用、助力企业“出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在推动跨境征信互通、落地“跨境理财通”业务等跨境金融创新探索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可以促成更丰富、更直接、更深入的跨境业务交流,共享更多的创新实际案例和举措,共同探索跨境金融服务的新路径。 此外,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进行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跨境人民币政策、外汇合规政策宣讲。罗湖区商务局介绍了外贸产业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现场推介“一站式”跨境金融服务,罗湖区企业代表进行跨境金融服务案例分享。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联合相关区政府部门,指导辖内银行依托“跨境金融服务走进各区”平台,举办各具特色的跨境金融服务活动,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以优质跨境金融服务助力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1-23/shenzhen/2025/0123/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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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传达学习总行总局2025年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分局局长温信祥主持会议,分管行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总行总局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深刻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全系统2025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等工作,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在总行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市分局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分局党建工作,推动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首批”“首创”试点扩面增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风险,助力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正风肃纪。二是落实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等政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至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汇通”试点扩围至全市及全国16个地区,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四是依托前海、河套双平台推动跨境金融创新,打造“河套金融服务日品牌”,“首批”“首创”跨境金融特色优势更加巩固。五是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深圳市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总局工作会议要求,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提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三是依托前海、河套双平台,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四是统筹开放与安全,做好跨境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深圳市分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总行总局工作会议要求,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切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025-01-09/shenzhen/2025/0109/2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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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银行结汇16272亿元人民币,售汇17040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6544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33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结汇2264亿美元,售汇2370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233亿美元,累计售汇24336亿美元。 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1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7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092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58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124亿美元,对外付款6566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4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102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1-15/shenzhen/2025/0115/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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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154464.31 亿元,同比增长 10.3%。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 148653.33 亿元,同比增长 10.2%。前两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 7680.53 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 992.52 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 2198.72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 140.35 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 4166.73 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 839.4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9.6%,前两个月外币存款增加 74.72 亿美元。 2 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100709.91 亿元,同比增长 4.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 98519.24 亿元,同比增长 4.4%。前两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 1014.73 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减少 292.24 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253.74 亿元,中长期贷款减少 38.51 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 1144.27 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 732.5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 816.38 亿元,票据融资减少 400.02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 19.52 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 316.4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1%,前两个月外币贷款增加 9.95 亿美元。 注 1:自 2015 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注 2:自 2023 年 1 月起,人民银行将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三类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统计范围。文中数据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附件:2026年2月深圳市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026-04-13/shenzhen/2026/0413/2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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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24亿美元,较11月末下降635亿美元,降幅为1.94%。 2024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15/shenzhen/2025/0115/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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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在深圳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便利符合条件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制定了《深圳市“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5年1月6日 2025-01-17/shenzhen/2025/0117/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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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shenzhen/2025/0123/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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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存贷款情况 2025-01-15/shenzhen/2025/0115/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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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04-27/shenzhen/2025/0427/2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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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4-03/shenzhen/2025/0403/2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