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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技术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线上线下互动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形态之一,成为促进消费的新途径和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的新亮点。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一)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包容和鼓励商业模式创新,释放商贸流通市场活力。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鼓励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建立直接联系,开展合作消费,提高闲置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实体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互联网强化各行业内、行业间分工合作,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商务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鼓励技术应用创新。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地理位置服务、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务环节的应用推广。鼓励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鼓励开展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商务领域深入应用,利用商务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商业网络信息系统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三)促进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逆向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产品。深度开发线上线下互动的可穿戴、智能化商品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制造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装备远程监控、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场。支持发展面向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开发、网店建设、代运营、网络推广、信息处理、数据分析、信用认证、管理咨询、在线培训等第三方服务,为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支撑保障。鼓励企业通过虚拟社区等多种途径获取、转化和培育稳定的客户群体。(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 (四)推进零售业改革发展。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支持受线上模式冲击的实体店调整重组,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发展连锁经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与实体店合作,推动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和线下真实体验、品牌信誉、物流配送等优势相融合,促进组织管理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平台,有效衔接产需信息,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生产资料经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网络营销。(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网络零售。(商务部) (五)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新型功能。鼓励传统批发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支持发展品牌联盟或建设品牌联合采购平台,集聚品牌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转型。以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为核心,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鼓励线上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转型,围绕客户需求组织线下展示会、洽谈会、交易会,为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垂直纵深服务。(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六)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快递包裹、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流,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网络,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发挥互联网平台实时、高效、精准的优势,对线下运输车辆、仓储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整合利用,提高物流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化、可视化管理,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推广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邮政局、国家标准委) (七)推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大力推动吃住行及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支持住宿企业开展在线订房服务。鼓励交通客运企业、旅游景点及文化演艺单位开展在线订票、在线订座、门票配送等服务。支持家政、洗染、维修、美发等行业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线下实体的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费服务。(商务部、旅游局、文化部、交通运输部) (八)加快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展览企业建设网上展示交易平台,鼓励线上企业服务实体展会,打造常态化交流对接平台,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支持举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发现创新、引导创新、推广创新。提升商务咨询服务网络化水平。(商务部)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商务部) 三、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九)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支持商圈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费体验评价、信息安全保护、商家诚信积累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鼓励各地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推进农村市场现代化。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商务部、财政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邮政、快递、供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交通运输等既有网络和优势资源对接合作,对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升级改造,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发展改革委)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县市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示范,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步伐,加强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强化线下体验功能,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农业部) (十一)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鼓励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无缝对接,推进国内资本、技术、设备、产能与国际资源、需求合理适配,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及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构建国内外一体化市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网信办)深化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东北地区和泛珠三角四省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海关总署)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 四、完善政策措施 (十二)推进简政放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地方、各部门一律不得增设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线上线下互动特点,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工商总局) (十三)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坚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更好发展。注意规范方式,防止措施失当导致新兴业态丧失发展环境。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开展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服务监管创新,支持电子商务产品品牌推广。(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部) (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部、商务部)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财政部、税务总局)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应用。(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支持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的线上线下互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完善支付服务市场法律制度,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常态化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 (十六)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培养综合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知识的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相关培训,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为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组织根据本领域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倡导建立良性商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发展。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作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企业遵守服务承诺,维护消费者、企业及个体创业者的正当权益。(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09-30/shanghai/2015/0930/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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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热点问题接受中央主流媒体采访 10月5日,美国等12国经贸部长发表联合声明,宣布《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TPP)谈判结束,引发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和热议。日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社会关注的TPP热点问题接受中央主流媒体采访。具体如下: 问:10月5日,美国等12国经贸部长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历时5年多的TPP协定谈判结束。中方如何评价? 答:中方注意到,美国等12国经贸部长于当地时间10月5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宣布TPP谈判结束。中方一贯认为并多次强调,亚太地区已经完成的和正在进行谈判的自贸协定,包括TPP,均是为促进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进区域一体化、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为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中方对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助于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均持开放态度。中方希望TPP与本地区其他自由贸易安排相互促进,共同为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问:有观点认为,TPP是美国限制中国在亚洲影响力日益上升的手段之一,谈判的完成是美国与中国争夺全球贸易新规则主导权的一次胜利。对此,中方有何评论? 答:习近平主席不久前对美国进行了成功的国事访问。中美两国元首表示,要继续努力,构建基于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强力推进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发展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协作与沟通。中美建交30多年来,双边经贸关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历史和现实证明,宽广的太平洋足以容纳中国和美国。中方和TPP主要成员一直就各自进行的自贸谈判保持着顺畅的信息沟通。美官方和TPP成员曾多次表示,TPP不针对中国,不是为了遏制中国,也无意排斥中国。实际上,中美等21个APEC成员去年在北京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通过了《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这也是我们之间的重要合作。中方愿与美方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就全球贸易规则制订加强合作,积极推进区域和世界经济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问:有舆论认为TPP会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带来负面影响和冲击。中方如何评估这种影响? 答:所有区域自由贸易安排达成后都可能对非成员产生一定的贸易投资转移效应。对于TPP的影响,中方将根据有关方面正式公布的协定案文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中方认为,国际贸易格局的演变,归根到底是由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各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决定的。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支持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多边贸易体制,鼓励全球价值链的完善和发展,致力于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与稳定。 问:美国主导TPP谈判打造了涉及12个国家的自贸协定,未来还将继续推动与欧盟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国在自贸协定谈判方面有哪些动作和举措? 答: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国正在稳步推进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举措。目前,中国已与包括东盟、智利、瑞士、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等22个国家和地区达成14个自贸协定,还在与有关国家共同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中日韩自贸区、中国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等谈判,逐步打造覆盖全球的高水平自贸区网络。以RCEP为例,其谈成后,将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最大、发展最具活力的自贸区。RCEP谈判包括TPP的7个成员,高度透明、开放和包容是其鲜明的特色。目前,各项谈判已取得积极进展。东盟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和RCEP谈判的重要一方,在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愿与包括美方在内的各国一道,共同为促进亚太区域贸易投资合作和全球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问:有人认为,TPP谈完意味着美国抛弃了多边体制,同时TPP规则也将替代WTO规则,对此您怎么看? 答:半个多世纪以来,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自由化相生相伴、交替演进,共同推动了全球化进程。中国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维护者和贡献者,主张以WTO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全球贸易规则的主渠道,区域贸易自由化是其有益补充,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方对相关国家在贸易投资相关领域规则制订方面的积极探索持开放态度,同时认为,自1995年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确立以来,其对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世界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方相信,WTO成员不会轻易放弃使全球经济受益的多边贸易体制,各方会共同努力,支持WTO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完成,真正实现所有成员共同制定的发展目标。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5-10-10/shanghai/2015/1010/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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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8日公布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拉加德,正式通报中国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已完成采纳数据公布特殊标准的全部程序,将按照这一特殊标准公布相关统计数据。 何为SDDS? SDDS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6年设立的,旨在为成员国向公众提供经济和金融数据时给予指导。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两级数据公布标准: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和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两者通过规范统计指标概念范围、数据来源渠道、数据编制方法以及数据发布程序,更准确把握相关经济体资本进出、外汇储备、产业数据,以增强经济监测能力。 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迫切需要统计数据的国际对比与分析。一年后,中国加入IMF的通用标准,相当于“统计入世”。 SDDS与GDDS框架基本一致,但SDDS对数据覆盖范围、公布频率、公布及时性、数据质量、公众可得性等方面要求更高,并且需按标准公布实体经济、财政、金融、对外和社会人口等五个部门的数据。 按照SDDS要求,一些统计数据首次对外发布,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今年7月中旬发布了官方储备资产、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和全口径外债数据,财政部7月底公布了分季度中央政府债务数据等。 中国采纳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7日在利马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期间表示,采纳SDDS是中国在完善统计体系、提高透明度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采纳SDDS符合中国进一步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宏观经济家底,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有利于国际社会和公众对中国经济的深入了解,提升中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水平。 2014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郑重承诺,中国将采纳SDDS。 今年9月习近平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美方表示欢迎中方承诺年底之前根据SDDS披露经济数据,也欢迎中方在提高透明度方面所做的持续努力。 “中国采用SDDS表明中国使用国际标准提高数据透明度的强烈意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说:“多年来中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直致力于改善中国统计标准,采用SDDS标准是中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要合作进程中又一个里程碑。”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5-10-10/shanghai/2015/1010/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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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统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15年10月6日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身份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正式通报中国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已完成采纳SDDS的全部程序,将按照SDDS标准公布相关统计数据。10月7日,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在利马共同出席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期间举行的中国采纳SDDS的仪式。 在采纳SDDS前,从2002年开始我国一直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不断改进统计数据编制和发布制度。SDDS和GDDS均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数据公布标准。SDDS与GDDS框架基本一致,但SDDS对数据覆盖范围、公布频率、公布及时性、数据质量、公众可得性等方面要求更高,并且需按标准公布实体经济、财政、金融、对外和社会人口等五个部门的数据。 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G20布里斯班峰会上郑重承诺,中国将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此后,我国成立了由国家统计局牵头,人民银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参与的部际SDDS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我国采纳SDDS的相关工作。近一年来,各相关部门克服困难,通力协作,完成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各相关部门数据发布日程表和统计数据诠释文件、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推出的国家主要数据页、在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开的国际储备和外汇流动性模板,以及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本部门主要数据。按照SDDS要求,一些统计数据还首次对外发布,例如,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于今年7月中旬发布了官方储备资产、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和全口径外债数据,财政部7月底发布了分季度中央政府债务数据,国家统计局9月初发布了分季度GDP数据。 采纳SDDS符合我国进一步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宏观经济家底,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有利于国际社会和公众对中国经济的深入了解,提升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水平。采纳SDDS是我国在完善统计体系、提高透明度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15-10-10/shanghai/2015/1010/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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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5年第3号) 2015-06-26/shanghai/2015/0626/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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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5年第4号) 2015-06-26/shanghai/2015/062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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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5年第2号) 2015-06-26/shanghai/2015/062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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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2015年第1号) 2015-06-26/shanghai/2015/0626/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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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消费是最终需求,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实现持续健康高效协调发展。 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消费关系民生福祉。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人口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城乡居民的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都在发生变化,对消费质量和消费环境提出更高要求。紧紧围绕居民消费升级谋发展、促发展,符合发展的根本目的,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为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民福利的改善。 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消费升级的方向是产业升级的重要导向。我国居民消费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等一系列转变。只有围绕消费市场的变化趋势进行投资、创新和生产,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和创新有效性、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和附加值,实现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增长。 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畅通经济良性循环体系、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构建经济循环新体系、增长动力新机制。只有从发展理念、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等深层次原因入手,破除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消费环境不完善等体制机制障碍,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实现潜在需求向现实增长动力的有效转换,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 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顺应消费升级规律,坚持消费者优先,以新消费为牵引,催生新技术、新产业,使中国制造不仅能够适应市场、满足基本消费,还能引导市场、促进新消费,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花色品种多样、服务品质提升为导向,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清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资源和要素高效配置。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系统性优化,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形成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现代生产消费方式,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更好利用全球要素和全球市场推动国内产业升级,更好利用全球商品和服务满足国内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 三、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 服务消费。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既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又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的服务消费迅速增长。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家政服务和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等养老产业及适老化改造,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邮轮旅游、工业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等平台建设,发展空间广阔。 信息消费。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互联网与协同制造、机器人、汽车、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农业、教育、医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跨界融合,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的同时,也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绿色消费。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消费从生态有机食品向空气净化器、净水器、节能节水器具、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商品和服务拓展。这将推动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低碳经济蓬勃发展,为生态农业、新能源、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技术研发、生产服务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大量投资创业机会。 时尚消费。随着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的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特别是年轻一代更加偏好体现个性特征的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将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同时,中高收入群体规模的壮大使得通用航空、邮轮等传统高端消费日益普及,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并激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 品质消费。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消费发展潜力巨大。这类消费涉及几乎所有传统消费品和服务,将会带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 农村消费。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市消费示范效应扩散、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快速更新,农村消费表现出明显的梯度追赶型特征,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和家用轿车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资潜力巨大。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加快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以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服务业发展,以制度创新助推新兴产业发展,以推进人口城镇化为抓手壮大消费群体,激发市场内在活力。 (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系统清理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政策,消除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发展产业的制度障碍,严禁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消除各种显性和隐性行政性垄断,加强反垄断执法,制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自然垄断、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规范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二)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加快推进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尽快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重在保基本,扩大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各种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按照服务性质而不是所有制性质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保障民办与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公平发展。 (三)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开放。调整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医养结合等行业跨界融合以及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在新兴领域避免出台事前干预性或限制性政策,建立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适应从业人员就业灵活、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的管理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为新兴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四)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督促各地区抓紧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鼓励各地区放宽落户条件,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加快取消地级及以下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落户的限制。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鼓励中小城市采取措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 五、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市场,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 (五)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研究制定。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整合优化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 (六)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 (七)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 (八)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完善商品和服务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完善落实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探索构建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健全公益诉讼制度,适当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加快建立跨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和强化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等专业知识普及工作。 (九)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适应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形态变化,系统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加快网络提速降费。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加快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开辟跨区域旅游新路线和大通道。对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实行最低配置规模限制,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合理规划建设通用机场、邮轮游艇码头等设施。 (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信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县级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十一)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国际消费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运用市场手段以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与周边国家(地区)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旅游和体育等相关消费。畅通商品进口渠道,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出台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操作办法。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完善和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六、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紧紧围绕消费升级需求,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鼓励市场主体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当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 (十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瞄准国际标准和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传统产业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精细化、柔性化转变;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行生态设计,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服务环节。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产业计量服务能力。健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应用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创新产品。 (十三)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高度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与应用,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消费需求,引领、创造和拓展新需求。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三维(3D)打印、机器人、基因工程等产业加快发展,开拓消费新领域。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发展。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十四)大力发展服务业。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现代流通、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着力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业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 (十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完善创业创新服务链条,加快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依托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与服务链协同发展支持体系,打造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大型共用实验装置以及数据资源、生物资源、知识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科技服务平台。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发展创新工场和虚拟创新社区等新型孵化器,积极打造孵化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成长提供支撑。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跨境维权救援机制。 (十六)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支持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长产业链条。支持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模式,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提升市场分析研判、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拓展、参与全球竞争等能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勇于创新、追求卓越。 (十七)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健全进口管理体制,完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免税政策,积极扩大新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研究调整化妆品等品目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等问题,加强标准、支付、物流、通关、计量检测、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的国际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 (十八)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建设。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产品“三包”、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加大“中国精品”培育力度,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完善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七、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十九)强化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激励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生活消费环境、重视服务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时推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严格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简化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流程。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完善主要适应企业对企业(B2B)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行邮税政策及征管措施。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完善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并重点用于具有市场培育效应和能够创造新需求的领域。 (二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升级、产业升级融合创新。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发展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十一)优化政府投资结构。聚焦提供适应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新投资方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加大政府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加强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强化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创新创业、技术改造、质量品牌建设等的带动作用。推动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法规体系,创新政府投资与市场投资的合作方式,明确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责利关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 (二十二)完善土地政策。按照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利用效率的要求,创新建设用地供给方式,更好满足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实施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结构,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二十三)创新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流动,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规模,加强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农民。推动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人才以多种形式充分流动。完善医疗、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通过完善永久居留权、探索放宽国籍管理、创造宽松便利条件等措施加大对国际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 (二十四)健全环境政策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强化节约环保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等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能源,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动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建立完善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动系统清理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消费新投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政策合力。要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 201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11-27/shanghai/2015/1127/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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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24日电 携手开创互利共赢合作新局面 ——在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的致辞 (2015年11月24日,苏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尊敬的各位同事,各位企业家,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这次是中方第一次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会晤前我们共同参加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这本身表明16+1领导人会晤高度重视务实合作,各国都有强烈的政治意愿推动经贸合作取得更大发展,助力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已举办四届,与16+1领导人会晤机制一道,见证了双方合作的成长壮大、开花结果,不仅是传承友谊的纽带和桥梁,而且已成为中欧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全球经济低迷、贸易并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务实合作仍保持良好势头。双方贸易规模连创新高,2014年突破600亿美元,中方自中东欧国家进口额比2010年增长77.4%,这说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不仅有高度的政治互信,也有巨大的贸易和投资潜力。我们彼此间双向投资稳步增加,中国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兴业热情高涨,累计投资已经超过50亿美元,国别分布和投资方式日趋多元,中东欧企业来华投资领域也逐步扩大。重大项目合作稳步推进,中方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累计完成工程承包营业额占中国在欧洲的40%。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竣工通车,标志着中国在中东欧国家实施的首个重大项目正式落成。目前,中国企业承建的电站、高速公路、防洪工程等一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国有句古话,弗虑胡获,弗为胡成。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各国政府鼎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双方工商界和企业家们的大胆开拓和辛勤耕耘。 当前,中国正在与相关国家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东欧16国占沿线国家总数的四分之一,双方完全可以进一步做好发展战略对接。未来五年,中国将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也是落实《中欧合作 2020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在参加完经贸论坛后,我将与16国领导人举行正式会晤,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为双方未来合作确定大方向和路线图。这些规划将为我们各领域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给双方企业界带来更多利好。 这里,我愿就进一步深化中国-中东欧全面合作谈几点看法,与各位企业家交流探讨。 第一,尽快推动互联互通项目落地。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一带一路”倡议更好对接,这是“16+1合作”的重点之一。中方愿同中东欧国家对接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匈塞铁路这一旗舰项目,确保年内开工、两年完成。中方愿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与有关各方共同推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使中东欧成为中国同欧洲贸易联系的快捷通道,欢迎各国企业积极参与,并探讨物流合作的可能性。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沿海地区开始的,在港口、港区建设方面有较强的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方愿意投资中东欧国家的港口和港区建设,加强同地区国家陆上、海上互联互通。同时充分结合中方网络装备技术和性价比好的优势与中东欧国家需求,开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促进网络互联互通。 第二,发挥产能合作的引领作用。目前,中东欧地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工业设备面临升级改造的任务,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制约,市场需求仍待释放。一些发达国家关键技术装备先进,而成套装备和产品价格较高。中国在汽车、钢铁、造船、化工、港口设备、工程机械等领域拥有优质产能,产品性价比高,综合配套和工程建设能力强,符合中东欧国家环保要求。把中国的优势产能同中东欧国家的发展需求、西欧发达国家的关键技术结合起来,开展三方合作,不仅可以支持中东欧国家以较低成本加快发展、扩大就业,促进中国产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欧洲平衡发展、加快一体化进程。中方愿同波罗的海国家探讨开展高铁合作,其中一些关键设备可以考虑从西欧等国家采购。我今年6月访法期间,中法双方达成协议,在核电领域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把中国较强的装备制造和配套能力同法国先进的核电安全技术相结合,可以提供安全性好、性价比优的核电解决方案。中方愿响应中东欧国家希望联接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和黑海的愿望,可先从三海的港口升级改造开始合作,包括在有条件的港口建设产业聚集区。 第三,打造农产品特色贸易新亮点。中国是农产品消费大国,中东欧地区肉制品、奶制品、葡萄酒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以及畜牧业育种、养殖、加工等方面合作颇具潜力。中国将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中东欧国家商品特别是农产品进口。欢迎中东欧国家企业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把更多绿色产品推介到中国市场。中方愿与中东欧国家加强检验检疫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贸易增长,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第四,拓宽渠道解决融资问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法律制度框架不同,合作项目融资难免因此遇到一些困难。中方尊重欧盟相关标准,愿与16国政府共同探讨开辟更多渠道,以更灵活方式对大项目合作予以优先政策支持。我们应充分发挥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作用,研究设立30亿美元投资基金,启动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探讨设立人民币中东欧合作基金。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在中东欧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中方支持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开展本币互换、本币结算、金融监管等合作。我们倡议筹建16+1多边金融公司,鼓励通过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股权投资、公私合营等多种形式,降低合作融资成本。对于使用中国装备和产品的,中方愿提供优惠的融资支持。中方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申请已获董事会批准,正待理事会通过。双方也正在商谈联合融资,中东欧企业可由此渠道获得更多资金。中方愿通过这个渠道,按欧盟标准加强融资合作。此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可以为双方项目合作提供支持。 中国-中东欧合作还要更多重视促进双方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在于全体人民创造力的发挥,不仅需要大企业发挥骨干支撑作用,也需要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发挥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活力与优势。中国正在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愿同中东欧国家携手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合作平台,促进中国-中东欧合作遍地开花,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传统友谊深厚。密切的人文交流会筑牢双方经贸合作根基。我们将把2016年确定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年”,充分发挥文化、教育、科技、青年、卫生等各领域交流平台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 女士们,先生们! 我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中国经济走势。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运行平稳,处于合理区间,全年有望实现7%左右的增长,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也为下一步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基础。 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和结构调整,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通过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13亿多人口的消费升级将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市场需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将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正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着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未来五年,经济年均增速需要保持在6.5%以上,这意味着到2020年人均GDP将达到1.2万美元左右,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又一个里程碑,也将为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更多发展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新的贡献。我们将实施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放宽金融、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市场准入。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也乐见中东欧国家分享中国繁荣发展的红利。 女士们,先生们! 中东欧国家有句谚语说,“胆小的永远等在山脚,勇敢者才能登上山顶。”中国也有句格言,“信不弃功,智不遗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大好时机就在眼前,希望在座的企业界精英们抓住机遇,齐心协力,共同开创中欧合作互利共赢新局面! 预祝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15-11-27/shanghai/2015/1127/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