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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局长高波赴富士康(太原)集团座谈调研。重点了解富士康在山西省的产业布局、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对集团跨境收支的影响,听取了该企业对外汇管理和金融服务政策的诉求,回应其对外汇政策相关问题。 2021-04-26/shanxi/2021/0425/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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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升全民保密意识,山西省分局组织辖内各市中心支局及金融机构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过程中,通过知识竞答、安全教育培训、展播宣传短视频、收看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全省外汇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线。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21-04-26/shanxi/2021/0420/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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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在国际数据交换合作和统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便利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国际金融交易,提高晋城市外贸企业的国际认可度和信任度、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和跨境交易、提高金融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水平,外汇局晋城市中心支局针对辖内涉外企业开展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注册工作。 什么是LEI?LEI有什么作用?LEI是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7442标准为法人分配的唯一识别编码,旨在为参与国际金融交易的法人主体分配唯一编码,以提高金融市场主体信息的透明度,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通过技术关联,LEI就能够清晰勾勒全球企业的金融网络地图,展现机构间的交易和从属关系,不仅解决了金融资产隐蔽和参与者身份不确定性的问题,还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金融风险监测、跨境监管、风险敞口汇总、统计分析、金融机构处置等,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应对危机。 十八大以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快速推进,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交易的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多。为保障“走出去”的机构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应用要求,晋城市中心支局在对辖区LEI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贸企业微信群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LEI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相关机构对LEI体系的认知和了解,扩大LEI的影响力,目前已有30余家外贸企业进行LEI编码注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注册数量,扩大赋码范围,积极发挥LEI编码作为企业“走出去”通行证的作用,支持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2020-12-21/shanxi/2020/1230/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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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太原中心支行党委委员、杜斌副行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前,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经济金融工作和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上,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了2020年党支部工作,以及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会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从具体事情入手,以小见大,做到了敞开心扉,坦诚相见。通过自我剖析和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杜斌同志对支部工作提出殷切期盼,希望以后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在服务实体经济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在模范机关创建上下功夫。 2021-02-23/shanxi/2021/0226/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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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组织召开了2020年外汇管理内审工作通报会。省分局分管领导、科级以上干部及各市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近8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整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今年出台的关于深化内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落实整改,坚决杜绝屡查屡犯。优化审计环境,正确认识内审内控工作。 此次通报会,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通报给全省各市中心支局,公开审计成果,利于各中心支局互相对照检查,及时针对外汇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开展自查,消除监管的薄弱环节,杜绝屡查屡犯现象,进一步加强了审计结果运用。 2020-12-09/shanxi/2020/120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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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晋城市中心支局开展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三同步”助力涉外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与诚信兴商宣传同步实施。强化政策传导,组织岗位人员梳理外汇政策,实施分类指导,将常用国际收支、经常、资本等外汇管理项下相关业务知识编写成问答形式,发放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宣传册。组织银行通过在网点、社区、广场摆放易拉宝、集中展播小视频、典型案例宣传通报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创新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以简洁诙谐的方式走进普通民众,宣传真实合理的用汇渠道,提示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风险,有针对性地提高宣传活动的普及范围和参与程度,为创优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与便利化政策落地同步推进。组织召开便利化政策推进会,压实责任,明确重点,确保疫情防控和便利化措施落地有序推进。在全省率先开展简化进口付汇核验试点业务,使办理单笔业务用时缩短60%以上,极大减轻了企业和银行的负担。目前已为当地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约2300笔,涉及金额12.85亿美元,节省报关单打印10000余份。为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可操作性,通过专题政策解读会和业务培训会,开展便利化政策、经常项目操作指引等内容的讲解和答疑,向企业深入解读政策,督促银行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升政策实施成效。 与为企业纾困同步落实。坚持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原则,采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一对一”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提高资金融通效率。加大对区块链平台线上服务功能特点及成效宣传力度,召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推进会,以应用效果和应用经验分享及银企对接等方式,积极推动应收款项融资17笔,共计671万元人民币,满足了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 2020-11-30/shanxi/2020/1130/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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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外汇局晋城市中心支局召开了创优营商环境推进会,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跨境贸易程序异常复杂和繁琐,参与方之间沟通成本和信任成本极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实现了关单自主核验,盘活了沉淀资金,提升了银行风控能力。银行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应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精准赋能诚信贸易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门槛高的困境。 会上,银行分别就应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情况、落实便利化政策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业务发展计划等进行了发言。表示将积极与行内相关部门沟通,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应用。同时,严格按照创优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强对存量企业和社会民众的宣传力度,促进各项外汇政策落地见效。 2020-12-30/shanxi/2020/123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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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在山西省正式启动。参加试点的银行是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试点的企业是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外汇局山西省分局、中国电子口岸信息中心太原分中心、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事业服务中心、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及部分企业参加启动仪式。 实施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是外汇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是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外贸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通过试点,进一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信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形成“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良性循环,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山西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3-15/shanxi/2021/0315/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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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7330亿元,支出15628亿元,顺差170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907亿元,支出13550亿元,顺差2357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23亿元,支出2079亿元,逆差65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694亿美元,支出2430亿美元,顺差26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473亿美元,支出2107亿美元,顺差366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1亿美元,支出323亿美元,逆差10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701 265 17330 2694 -15628 -243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57 366 15907 2473 -13550 -2107 2.服务贸易差额 -656 -102 贷方 1423 221 借方 -2079 -323 2.1加工服务差额 67 10 贷方 71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33 5 借方 -17 -3 2.3运输差额 -103 -16 贷方 523 81 借方 -625 -97 2.4旅行差额 -453 -70 贷方 68 11 借方 -521 -81 2.5建设差额 20 3 贷方 63 10 借方 -43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1 -10 贷方 19 3 借方 -80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12 2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4 -38 贷方 19 3 借方 -263 -4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 0 贷方 212 33 借方 -211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8 18 贷方 392 61 借方 -274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4 1 借方 -16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 1 贷方 7 1 借方 -3 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7-01/shanxi/2021/0625/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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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0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507亿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84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8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9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9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4亿美元,直接投资顺差757亿美元,证券投资顺差3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顺差18亿美元,其他投资逆差115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0亿美元。(完) 2021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503 694 483 贷方 2 54,684 8,433 5,870 借方 3 -50,180 -7,739 -5,386 1.A 货物和服务 4 6,257 965 672 贷方 5 49,700 7,665 5,335 借方 6 -43,443 -6,700 -4,663 1.A.a 货物 7 7,696 1,187 826 贷方 8 45,013 6,942 4,832 借方 9 -37,317 -5,755 -4,006 1.A.b 服务 10 -1,439 -222 -154 贷方 11 4,687 723 503 借方 12 -6,126 -945 -658 1.B 初次收入 13 -1,905 -294 -205 贷方 14 4,308 664 462 借方 15 -6,213 -958 -667 1.C 二次收入 16 151 23 16 贷方 17 675 104 72 借方 18 -524 -81 -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4,507 -695 -484 2.1 资本账户 20 -2 -0.4 0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4 -1 0 2.2 金融账户 23 -4,505 -695 -484 资产 24 -19,562 -3,017 -2,100 负债 25 15,057 2,322 1,61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35 -345 -240 2.2.1.1 直接投资 27 4,909 757 527 资产 28 -1,421 -219 -153 负债 29 6,329 976 679 2.2.1.2 证券投资 30 228 35 24 资产 31 -4,647 -717 -499 负债 32 4,874 752 52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6 18 12 资产 34 229 35 25 负债 35 -113 -17 -12 2.2.1.4 其他投资 36 -7,488 -1,155 -804 资产 37 -11,454 -1,766 -1,229 负债 38 3,966 612 426 2.2.2 储备资产 39 -2,269 -350 -244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 1 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07-01/shanxi/2021/0628/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