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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参加了由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党支部牵头开展的以“1+3+企业”为模式的“讲政治、善作为、稳企业、保就业”主题党日活动。 当天,由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及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三家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20余人组建的联学组赴渭华起义纪念馆,参观了渭华起义陈列大厅、渭华起义旧址,在庄严肃穆的渭华起义烈士纪念塔前肃立鞠躬默哀,并在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生动的历史照片、承载时代记忆的历史文物以及感人的革命事迹,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感悟到了革命先辈为了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不怕牺牲的英雄壮举,激发了在场党员干部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时代责任。 参观结束后,联学组在渭华起义纪念馆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讲政治、善作为、稳企业、保就业”联学联建主题研讨会,各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就如何实践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谈体会讲感悟,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围绕“稳企业保就业、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介绍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就解决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存在问题谈想法拓思路。 随后,联学组还邀请了交通银行渭南市分行国际部党支部一起走进辖内某企业开展座谈活动。座谈会上联学组详细了解了该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情况,就企业在外汇政策方面的诉求进行了细致的解答,为企业打破惯性思路,拓展融资渠道给予了专业化建议和精准化政策输送。 此次“1+3+企业”联学联建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将激励外汇条线党员干部持续践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外汇管理系统专业优势,上下“一盘棋”,积极有效服务涉外主体,以实际行动展示基层外汇人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新形象。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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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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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受到巨大影响的背景下,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发挥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20年,受疫情影响,辖内某企业国外客户均未开工,订单同比下滑30%,销售量同比下滑30%;国内客户因为没有订单无法开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销售。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针对企业境外销路难的问题,建议企业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扩大境内销售。针对企业融资诉求,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建议该企业利用专用技术、专利进行抵押贷款,通过向银行推送外贸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银企融资对接。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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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针对宝鸡市某企业外债变更登记业务存在问题,对其外汇业务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会议上,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围绕该企业外债变更登记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陈述和解析,该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对出现该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该企业外汇业务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落实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加强学习,积极整改。 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希望该企业及时纠改该笔外债变更业务,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强化完善外汇制度学习机制,确保企业真实合规开展外汇业务。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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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不断深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工作机制,结合辖区外贸企业规模较小、附加值较低、可替代性强、利润比较低的特点,特别是今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深化党员干部服务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自己联系的企业要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清楚企业具体困难问题、清楚企业真实政策诉求、清楚企业市场订单就业情况、清楚企业金融外汇政策落实情况。 通过周密部署、统一落实,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持续推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重点涉外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和重点外贸企业融资对接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先后走访企业13家,参与人数达37人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4次;邀请市商务局、经合局参与了辖区重点外贸企业大走访及外贸融资对接工作;立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重点涉外企业机制,多渠道推动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今年3月份,辖内1家外贸企业产品顺利搭上中欧班列出口欧洲地区;先后向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报送送阅件2份;将外汇宣传海报张贴到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汉中海关营业厅、各银行营业网点,将外汇管理政策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直接推送至市场主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截至8月底,辖区6家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的涉外重点企业累计获得银行人民币融资2.19亿元,全辖220家外贸企业累计通过5家银行获得融资39.04亿元;全辖跨境收支规模1.17亿美元,同比增长46.5%;全辖货贸规模1.41亿美元,同比增长51.68%,有效推进全辖对外贸易发展。 2020-11-02/shaanxi/2020/1102/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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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可以为不同工程项目在境外开立多个外汇账户? 答: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自身名义在境外开立账户前,需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开立境外账户后,需将开户银行、境外账号账户、账户币种等信息报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境外开户银行代码或名称、境外开户银行地址等境外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企业所在外汇管理局报告;关闭境外账户的,也应向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分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境外开立账户,无需经外汇局登记。 2020-11-02/xizang/2020/1102/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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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9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11-02/guangdong/2020/1102/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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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助力外贸企业纾难解困,降低进出口企业的财务成本,外汇局江苏省分局立足于企业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争取外汇管理政策,近期,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获批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020年7月14日,外汇局江苏省分局举办了现场发布会,省分局副局长黄向庆、张家港市委书记潘国强等参加了活动。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是江苏省重点企业集团,是全国纺织服装外贸龙头企业,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获批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可直接进入上海外汇交易市场进行交易,降低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增强集团竞争力。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于2014年获批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此次获批即期结售汇资格,是集团外汇业务管理的又一重大突破,对国泰集团集中管理跨境资金,发挥集团外汇资金整体效益,大幅降低财务成本,满足成员单位金融服务需求具有重大意义。 黄向庆副局长表示,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金融外汇改革创新,有效应对外部冲击,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新格局,为全省稳外贸、保就业保驾护航。 2020-07-16/jiangsu/2020/0716/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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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总分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要求,进一步推进外汇便利化新政策在辖区贯彻落实,7月7日下午,溧水支局开展“外汇服务银企行”活动,本次活动联合区商务局、区金融监管局共同举办,以“汇聚金融能量 护航‘六稳’‘六保’ 商务企业专场银企对接”为主题,区商务局、区金融监管局、中信保江苏分公司南京营业部、外汇局溧水支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辖区11家银行、25家企业代表共50余人参加。 会上,支局对今年以来出台的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和便利化措施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宣讲注重政策改革变迁的连续性,对比改革前后的区别,使企业真正了解到便利化措施传递出的改革理念,以及外汇局在完善外汇服务方式、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方面的具体举措。活动现场,企业代表就便利化政策和具体业务办理中的问题,与外管、商务、银行积极沟通交流,“银企行”活动效果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此次“银企行”活动旨在推动总分局各项决策部署的深入落实,进一步了解外贸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了解市场主体对便利化的政策诉求,为做好政策反馈,优化外汇管理提供思路。 2020-07-09/jiangsu/2020/0709/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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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分局方玉勇处长一行赴江苏省自律机制指导工作,推进成员银行持续摸排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需求,加大协同服务力度,做好金融保障,并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工作进行辅导。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祁斌副行长、交易银行部负责人以及个人金融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方玉勇处长肯定了江苏省自律机制的工作成效,对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表示赞许,并对“紧贴形势、结合业务、切实解决成员行实际需求”的工作理念表示认同。在下阶段自律机制工作开展方面,方玉勇处长围绕创新思路、踏实工作、做好宣传,支持防疫抗疫,聚焦“六稳”“六保”,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做好防疫抗疫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合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提供全力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成员行发挥交流平台的作用,及时做好外汇政策的传导,确保当前便利化政策的有效落地; 三是持续完善自律机制评估体系,制定实施流程,灵活运用评估结果,使自律评估成为约束自律成员行切实落实展业规范、开展自律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成员银行切实做好疫情常态下的外汇服务工作。 最后,方玉勇处长与省中行祁斌副行长就江苏省经济宏观发展趋势、展业三原则的运用、“监管+自律”外汇管理新模式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此次调研指明了江苏省自律机制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方向。下一阶段,江苏分局将积极推进自律机制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积极把握政策走向,推动江苏省外向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0-06-24/jiangsu/2020/0629/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