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附件。 附件1: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12-02/qingdao/2025/1202/2841.html
-
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助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国家外汇管理局升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推出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功能并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密切联动,于试点当日落地全国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业务,成功为一家环保科技小微企业高效办理80万元的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业务,切实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功能聚焦小微外贸企业特点,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政府政策引导、出口信用保险增信、银行融资服务优势,借助平台实现保险单的智能核验,简化融资流程、缩短业务时限,让小微外贸企业能更便捷地获得资金支持,为企业跨境贸易注入金融动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高度重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场景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实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银企融资对接等6个应用场景的落地,帮助238家企业获得融资71亿元人民币,融资授信达402亿元人民币。 2025-09-01/xinjiang/2025/0904/1587.html
-
为引导涉外企业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协助企业纾困解难,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吐鲁番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吐鲁番市商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邀请企业法人开展“入企送策”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吐鲁番市分局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外贸业务、订单预期情况,分析目前外贸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当前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为企业就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献言建策。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吐鲁番市分局将持续组织外汇指定银行开展管家式服务,“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避险方案,助力企业稳健经营。 2025-06-30/xinjiang/2025/0630/1574.html
-
为进一步增强外汇政策惠民利企、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政策宣导精准直达,国家外汇管理局塔城地区分局联合塔城地区商务局召开塔城辖区外贸政策现场解答会。 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塔城辖区五县两市40余家涉外企业现场对生产经营中外汇业务开展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提问。外汇局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企业关切的问题,并重点介绍了近期出台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深入解读政策内容和要求。 2025-07-10/xinjiang/2025/0710/1575.html
-
为拓宽外汇政策的覆盖范围,提升个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意识,3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克苏地区分局联合公安、海关及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个人外汇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公众介绍个人外汇政策,讲解“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引导个人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远离非法外汇交易,保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 2025-03-19/xinjiang/2025/0319/1560.html
-
202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484亿元,进口15937亿元,顺差654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465亿元,进口3298亿元,逆差8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47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4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3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516亿美元,进口2711亿美元,顺差80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14 805 贷方 24948 3516 借方 -19235 -2711 1.货物贸易差额 6547 923 贷方 22484 3169 借方 -15937 -2246 2.服务贸易差额 -833 -117 贷方 2465 347 借方 -3298 -465 2.1加工服务差额 58 8 贷方 76 11 借方 -18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72 10 借方 -52 -7 2.3运输差额 -311 -44 贷方 718 101 借方 -1029 -145 2.4旅行差额 -880 -124 贷方 381 54 借方 -1261 -178 2.5建设差额 45 6 贷方 109 15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9 1 借方 -45 -6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4 1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3 -19 贷方 57 8 借方 -190 -2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0 18 贷方 349 49 借方 -219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01 42 贷方 670 94 借方 -369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1-12/beijing/2026/0109/2680.html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总结前期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1-12/beijing/2026/0109/268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主动作为,采取政策传导一贯到底、专业服务贴近一线、自贸区建设重点引领三方面举措,切实完善兵地县域的金融外汇服务和管理机制。 一贯到底,全力保障金融外汇政策传导落实全覆盖。一方面联合兵地县域的商务、工信、财政等部门召开多次“汇政企”金融政策宣传培训会;另一方面,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数字外管”平台运用,让电子信息传输代替群众跑腿。 贴近一线,指导帮助营业管理部和直联点发挥服务县域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在伊犁全域设立10家外汇业务直联点,给县域市场主体提供点对点的“直联”服务和“直通”业务。同时,组织营业管理部、直联点人员集中培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打通县域金融外汇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重点引领,全力推进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创新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通过开展联学联建等活动,宣传普及汇率中性理念,推动霍尔果斯、可克达拉出台新疆和兵团首个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专项支持政策。 2025-09-15/xinjiang/2025/0915/1610.html
-
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于9月10日正式拉开帷幕。为做好服贸会期间外币兑换服务保障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与辖内银行内外联动、上下协同,切实加强外币代兑机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力保障与会人员外币兑换服务需求,展现首都良好金融服务形象。截至2025年9月9日,全市可正常提供服务的外币代兑点293家,自助兑换机91台。 一、强化三级责任机制,压实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 辖内授权银行通过建立专项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及时向下属支行传达部署服贸会期间外币兑换服务重点工作及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支行管理,开展合规指导。支行主管行长主抓落实,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巡检、人员培训、备钞准备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代兑机构管理。支行经办人员加强与代兑机构的对接沟通,及时了解代兑机构兑换币种需求,适时增加可兑换币种,同时做好业务指导。 二、加大培训和巡查力度,全力保障服贸会期间外币兑换服务质量 一是构建“理论+实操+模拟场景”多元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兑换人员服务水平。授权银行就代兑业务办理流程、风险点、注意事项及基本问答等内容对代兑机构进行再培训;对业务办理的印章、水单等重要资料的准备和保管情况进行再确认。通过模拟“高峰期人员分流”“设备突发故障”“客户兑换疑问解答”等情景,检验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服务态度及应急处理能力。 二是构建“定期巡检+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多维排查模式,确保代兑业务平稳、合规运行。多家授权银行建立了巡检机制,定期排查、督导代兑机构外币兑换服务情况。在巡检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代兑机构业务操作的合规性。针对自助兑换机具,银行利用后台智能监测系统,对设备的交易笔数、金额、耗时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技术人员可在短时间内响应并及时处理。 三是坚持重点突出,全方位保障服贸会官方推荐酒店外币兑换服务质量。多家授权银行加大对服贸会官方推荐酒店督导力度,现场摸排持证人员排班情况,检查牌价摆放、水单及印章管理规范性,发放服务小贴士,模拟兑换业务全流程,评估酒店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下一步,北京市分局将继续关注服贸会期间北京地区外币代兑业务开展情况,督促辖内授权银行持续加强外币代兑机构管理,确保为服贸会顺利开展提供优质的外币兑换服务。 2025-09-19/beijing/2025/0919/2622.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6-01-12/beijing/2026/0109/2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