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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分局局长莫勇凡带队前往工商银行梧州分行调研,听取该行关于信贷运行和外汇管理服务工作汇报,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金融服务外贸企业发展、推进外汇便利化服务创新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开展交流,针对日常监管和现场反映问题,对该行做出外汇业务合规工作提醒。会上,梧州市分局局长莫勇凡强调,要坚持金融服务民生、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发挥“汇小二”外汇服务机制作用,积极推广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场景,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提升用户体验、畅通投融资便利化渠道,持续做好稳外汇、促发展工作。 2025-09-01/guangxi/2025/0905/3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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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2025年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分局联合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严守纪律规矩”主题党日活动,前往凭祥市参观法卡山战役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交流研讨,强化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党性修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作风。 2025-09-15/guangxi/2025/0919/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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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开展“大调研”活动,持续践行外汇为民理念。2025年9月4日,河池市外汇局带领工行河池分行到广西中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广西中保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服务涉外企业座谈会,着重听取企业经营现状以及跨境投资、对外贸易等方面介绍,河池市分局面对面解答企业直接投资、涉俄跨境结算、汇率避险等方面的问题或诉求,并针对性宣传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贸易便利化、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奖励等政策,传达“越规范越便利”的涉外金融服务理念,切实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质效。 2025-09-05/guangxi/2025/0905/3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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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外汇改革便利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悉范围,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充分享受外汇改革成果和红利,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林监管分局、玉林市公安局等部门,在玉林市文化广场开展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金融教育宣传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过往前来了解政策的企业和个人,详细讲解跨境贸易投融资和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大力传导外汇业务“越合规、越便利”理念,让优质企业更好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 2025-09-16/guangxi/2025/0919/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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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银行员工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精准理解与专业解读能力,确保业务办理合规性,2025年8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分局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分行开展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培训活动。培训会上,崇左市分局介绍目前个人外汇管理主要政策,重点围绕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进行深入剖析,对境内个人留学、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等便利化场景进行详细介绍,同时还对业务风险防范、优化兑换服务提出工作要求。工行崇左分行各支行分管行长、网点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客服经理及外汇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培训。 2025-09-01/guangxi/2025/0905/3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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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以座谈会形式,对玉林市进出口头部企业—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并邀请其业务经办行建设银行玉林分行共同参会。玉林市分局根据企业业务经营特点,重点向企业介绍近期出台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并针对企业对外投资、跨境融资以及境内深加工结转业务进行专项辅导。此外,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充分运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和汇率避险工具,降低企业汇率波动风险。 2025-09-03/guangxi/2025/0905/3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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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09-29/jiangxi/2025/0929/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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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09-29/jiangxi/2025/0929/2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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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5-10-20/jiangxi/2025/1020/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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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18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395亿元,进口15202亿元,顺差61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546亿元,进口3675亿元,逆差112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8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4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9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7亿美元,进口2647亿美元,顺差71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065 710 贷方 23941 3357 借方 -18877 -2647 1.货物贸易差额 6193 868 贷方 21395 3000 借方 -15202 -2132 2.服务贸易差额 -1129 -158 贷方 2546 357 借方 -3675 -515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9 贷方 84 12 借方 -20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82 12 借方 -45 -6 2.3运输差额 -288 -40 贷方 729 102 借方 -1017 -143 2.4旅行差额 -1241 -174 贷方 323 45 借方 -1564 -219 2.5建设差额 66 9 贷方 114 16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21 3 借方 -61 -9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9 4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4 贷方 159 22 借方 -258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2 19 贷方 358 50 借方 -225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7 37 贷方 632 89 借方 -365 -5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7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9 -1 贷方 8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0-13/jiangxi/2025/1013/2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