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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04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5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137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4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42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2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7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0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421亿美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760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1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9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6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76亿SDR。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609亿SDR。(完) 2025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7 2421 1776 贷方 2 86455 12214 8961 借方 3 -69318 -9793 -718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197 2571 1886 贷方 5 79132 11180 8203 借方 6 -60935 -8609 -6316 1.A.a 货物 7 21043 2973 2181 贷方 8 70524 9963 7310 借方 9 -49481 -6990 -5129 1.A.b 服务 10 -2845 -402 -295 贷方 11 8609 1216 892 借方 12 -11454 -1618 -1187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19 贷方 14 242 34 25 借方 15 -56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5 12 9 贷方 17 265 38 28 借方 18 -180 -25 -19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6 贷方 20 2295 324 238 借方 21 -3225 -456 -334 1.A.b.4 旅行 22 -3294 -465 -341 贷方 23 1200 169 124 借方 24 -4493 -635 -466 1.A.b.5 建设 25 264 37 27 贷方 26 439 62 46 借方 27 -175 -25 -1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4 -19 -14 贷方 29 12 2 1 借方 30 -146 -21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9 -4 -3 贷方 32 10 1 1 借方 33 -40 -6 -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25 -74 -54 贷方 35 260 37 27 借方 36 -785 -111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10 115 84 贷方 38 1530 216 159 借方 39 -720 -102 -7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31 117 86 贷方 41 2282 322 237 借方 42 -1451 -205 -1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6 -11 -8 贷方 44 41 6 4 借方 45 -117 -1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5 -5 -4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65 -9 -7 1.B 初次收入 49 -1552 -220 -161 贷方 50 6383 902 661 借方 51 -7935 -1121 -822 1.C 二次收入 52 491 69 51 贷方 53 939 133 97 借方 54 -448 -63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7137 -2421 -1776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 0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7133 -2420 -17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6732 -2363 -1734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9 -11 -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21 -399 -292 2.2.1.1.1.1 股权 63 -2501 -353 -25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20 -46 -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742 388 284 2.2.1.1.2.1 股权 66 2494 353 25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248 35 26 2.2.2 储备资产 68 -400 -57 -41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1 3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24 -60 -4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22亿美元(折约228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2427 7349 5437 贷方 2 317830 44511 32945 借方 3 -265403 -37162 -27508 1.A 货物和服务 4 59046 8275 6120 贷方 5 290373 40665 30102 借方 6 -231327 -32391 -23982 1.A.a 货物 7 73055 10234 7575 贷方 8 259414 36329 26892 借方 9 -186359 -26095 -19317 1.A.b 服务 10 -14009 -1960 -1455 贷方 11 30959 4336 3210 借方 12 -44968 -6296 -4665 1.A.b.1 加工服务 13 747 105 77 贷方 14 931 130 96 借方 15 -184 -26 -1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01 56 42 贷方 17 1003 141 104 借方 18 -603 -84 -62 1.A.b.3 运输 19 -3570 -500 -370 贷方 20 8739 1224 906 借方 21 -12309 -1723 -1276 1.A.b.4 旅行 22 -14203 -1988 -1476 贷方 23 3938 552 408 借方 24 -18140 -2540 -1884 1.A.b.5 建设 25 633 89 66 贷方 26 1321 185 137 借方 27 -688 -96 -7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90 -124 -92 贷方 29 168 23 17 借方 30 -1058 -148 -110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3 -2 贷方 32 232 32 24 借方 33 -251 -35 -2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398 -335 -248 贷方 35 933 131 97 借方 36 -3331 -466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262 317 234 贷方 38 5230 733 542 借方 39 -2967 -415 -30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372 472 350 贷方 41 8201 1149 851 借方 42 -4829 -676 -50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27 -32 -23 贷方 44 154 22 16 借方 45 -381 -53 -3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18 -17 -12 贷方 47 109 15 11 借方 48 -227 -32 -24 1.B 初次收入 49 -8179 -1145 -844 贷方 50 24183 3386 2504 借方 51 -32362 -4531 -3348 1.C 二次收入 52 1561 219 161 贷方 53 3275 459 339 借方 54 -1714 -240 -1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54217 -7602 -5609 2.1 资本账户 56 -11 -1 -1 贷方 57 10 1 1 借方 58 -21 -3 -2 2.2 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54206 -7600 -560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57567 -8068 -596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874 -820 -61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1313 -1584 -1176 2.2.1.1.1.1 股权 63 -9706 -1359 -100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607 -225 -17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440 765 564 2.2.1.1.2.1 股权 66 6105 857 634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666 -92 -70 2.2.2 储备资产 68 3361 468 353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25 -31 -2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2 -14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3688 513 388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789 253 17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24亿美元(折约658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02-13/safe/2026/0213/27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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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5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及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传达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就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就做好国家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曲吉山就做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别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位党委委员、国家外汇局各位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潘功胜指出,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中央银行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26年,全系统要持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更加坚定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积极主动向党中央报告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二是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常态长效推进中央巡视整改,严肃认真抓好中央审计整改,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巡视、审计整改成效。四是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党委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监督,贯通纪检、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五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和预警机制,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深入查处新型和隐性腐败案件,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六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七是树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使用干部的能力建设,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八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持续优化央行在县域的金融管理和服务,不断加强所属单位规范管理。 朱鹤新指出,国家外汇局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坚持成效评估、问题销号、定期“回头看”等机制,贯通推进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党建和外汇业务融合,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持续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和基层锻炼。五是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加强经常性纪律警示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 曲吉山指出,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新成效。2026年,要结合实际,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聚焦中心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纪巡审”监督协同机制,提升政治监督质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违规吃喝收送、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快查严处。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风腐同查同治。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力度一体推进“三不腐”。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加有力清除存量、遏制增量,深挖细查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健全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以及重点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廉洁文化建设。四是坚持严管厚爱,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在制度规范和纪律规矩指引下履职尽责。准确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精准执纪问责。五是坚持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本次会议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中央金融纪工委、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机关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所属单位负责同志,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2-10/safe/2026/0210/27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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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83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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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7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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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8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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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81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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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74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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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96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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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2/content_7059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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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学习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外汇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工作要求上来;原原本本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差距不足,提整改建议。局党组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负责、对外汇管理事业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旗帜鲜明地研究、谋划、推进整改。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在外汇局党内通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强化了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开展巡视整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杨国中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外汇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办先后5次进行集体研究,列出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以及3方面1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及责任清单,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潘功胜书记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郑重承诺,逐一认领整改任务。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次局务会、10余次局长专题办公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学习党规党纪,研究巡视整改任务。各位局领导加强指导,对巡视整改工作,随时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意见,督促推进工作。局整改办先后20余次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跨部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梳理出来的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外汇局制定整改措施87项。除列入长期整改的措施外,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站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合力整改的氛围。巡视整改期间,在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党组中心组把学习重点,放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巡视整改提供政治保障上;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点,放在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上;把新年度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上,确保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衔接、互相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机关党委随时汇报。2月19日,潘功胜书记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抓好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印发2016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年学习安排不少于6次。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已学习3次。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15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督促抓好落实。开展2015年度党支部(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坚持将政策学习常态化,凡是外汇管理重大政策制定、重点改革试点、重要文件发布等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带头宣讲。2016年1月以来,潘功胜书记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增强履职信心,强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以落实巡视整改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印发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专题部署全年党建工作。 三是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2016年1月以来,已安排3次局长接待日。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为机关党委增加1名编制。加大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有关责任清单,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适应纪检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外汇局原纪检组、监察室不再保留的情况下,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设立纪律检查处。做好对来信来访和反映问题线索的受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的“五种分类”标准,依据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机关纪委做好与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建立协商沟通工作机制,构建监督合力。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集中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2014年9月查处的机关某责任部门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认真复查,对1名司级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令其他参与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两个为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制定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经常性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抓早抓小抓预防。 六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重点从规范选人用人、推进能上能下、加大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监督等四个方面理清思路,抓好整改落实。对近年来外汇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中组部。认真把好初始“动议”关,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通过局办公网等渠道,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改进干部任前公示方法,努力增强干部人事工作透明度。 七是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按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全局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对任现职未满5年需要交流的司处级干部一并进行了交流调整。 八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落实中组部相关规定,对少报告房产的1名干部,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对少报告投资金额等情节较轻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补报;对某责任单位管理人员违规持有下属公司股份个人事项未报告问题,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组织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再次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提高全体人员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制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引,供司处级干部填报参考。 (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漠视纪律规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外汇局成立办公用房领导小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所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报告已报送中央巡视组和国管局。 二是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全面核实和复查各部门实际办公用房情况,组织腾空的办公用房清退和调配。修订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抓好日常落实,严格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管理。 三是规范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出差标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合规列支差旅费。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总局相关部门向承办公务活动的分支局发出公函时,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的规定要求,强化纪律约束。针对赴分局检查工作时接受超标准接待的问题,责成总分局参与人员退缴全部费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外事部门和培训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明确因公临时出国(境)纪律要求。严格审核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培训人员选派报名环节管理。落实因公出国(境)信息局内公开机制,加强对境外培训实际日程的监督力度。对发生无关人员出国(境)参训问题的,将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五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认真落实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制度和证件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强化纪律约束,向因私出国(境)人员印发《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提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1名干部,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经审批出国(境)但擅自变更目的地的2名干部,由所在部门领导分别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上述3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是规范薪酬补贴发放。局党组责成责任单位结合巡视指出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福利进行清退,并制定新的薪酬发放办法,自2016年起执行。 七是规范局内干部对外讲课取酬管理。规范外汇局工作人员外出讲课行为,完善报批程序,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讲课获得好处费,并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局内相关责任单位对讲课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八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某责任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调查核实,对2名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1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完毕。 (三)对外汇行政执法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监管薄弱、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简化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流程。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在大幅下放和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强对分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将行政权力切实纳入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事后监管规定,提高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继续推进资本项目简政放权,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二是规范外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要求各级外汇检查部门在案件办理中详实记录案件涉及所有情节,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抽查业务量较大地区分局2013年度以来所有案件处罚情况,要求相关分局开展自查,上报详细情况说明。加强对分支局外汇检查人员接受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和考核。加强案审会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的培训。研究完善和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对各类外汇违规行为,细化违规情节和处罚幅度。定期对分局处理的一类或多类案件进行梳理和事后督查,排查风险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列入2016年审计重点。利用内控监督联络员会议平台,及时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行政审批有关情况,适时提示行政审批业务、外汇检查风险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外汇执法检查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促进依法行政。督促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预决算管理,构建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指导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向局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预决算报告,由局主管部门编制外汇局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对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其财务管理、资金运用、薪酬发放等情况。加强对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是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至2015年某责任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以及2015年审计署对外汇局审计覆盖该责任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参照新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在经济业务税项核算和继续教育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向局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接受各项审计。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研究制定责任单位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局党组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指示精神看齐,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抓好“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于律己,发挥引导示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纪委部署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部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局党组将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任用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准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日常做起、从身边严起、从点滴管起,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都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四)深化后续整改,确保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按照管党治党新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督办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在健全制度机制上,加强对巡视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在推动改革发展上,结合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巡视整改促进外汇管理改革,实现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2345;邮政信箱:100048,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jw@mail.safe.gov.cn。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8日 2016-04-28/safe/2016/0428/6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