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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把中国发展同沿线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中国梦”同沿线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望结合起来,必将成为一项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福祉的伟大事业。作为重要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互利共赢、开放透明、公平包容的开放新格局,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一带一路”营造良性、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一带一路”打造中国与世界开放互通的新格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全球增长动能不足,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的态势依旧,全球经济治理滞后,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新变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全球发展失衡,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势力和民粹主义抬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复杂严峻。如何让世界经济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如何让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地释放出来?中国顺应大势,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致力于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这不仅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有利于中国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不断提升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一是有利于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更是贡献者。“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有利于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联动发展,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平衡。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三年多来,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达500多亿美元,一系列重大项目“落地开花”,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但成效惠及世界。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仅明确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也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巩固中国同中亚和东南亚的合作基础,构建中国同沿线各国在开放中谋求共同发展的道路,有力促进内陆和沿边的对外开放,提升中西部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的转型升级和对外投资,形成联动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落地,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 三是为跨境资本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并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与流动,利于全球经济增长。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吸引境外长期资本流入,促进形成健康、良性、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秩序,维护中国国际收支基础平衡稳健。 外汇管理改革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着力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把握好外汇管理的两项基本原则,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世界各国实现联动增长,走向共同繁荣。 促进经贸畅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在开放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近年来,外汇管理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深化贸易和投资联动,拓宽贸易和投资领域,优化贸易和投资结构,挖掘贸易和投资新增长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平衡发展,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一是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外贸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1996年,我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近年来,相继取消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大幅简化单证。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优化贸易结构,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三是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继续提升边贸和个人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边贸账户行政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简化个人贸易单证要求,为“一带一路”拓宽贸易领域。四是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天津等12个城市。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全国,试点以来,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246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为“一带一路”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五是积极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经实现基本可兑换,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701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中也会面临各种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劳工风险等。作为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外汇局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 深化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拓宽新的渠道 “一带一路”建设倡导的是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要在已有基础上,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资本“走出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装备合作,发挥中国资本与中国经验、高端技术和装备优势的组合作用,同时,将国际领先技术“引进来”,实现与相关国家技术、管理、文化、市场的相互交融、相互合作和互利共赢。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产存量达147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2%。 一是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配置互联互通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扩大RQFII试点范围,简化QFII和RQFII审批程序,放宽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便利资金汇出入、放宽锁定期限制,进一步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截至2016年12月末,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批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RQFII机构获批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支持“一带一路”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外汇局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2016年,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全国,通过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缓解企业“走出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中资企业(含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签约额合计1021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的2.3倍。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到中国发行熊猫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允许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避险需求。截至2017年4月底,结算代理行共48家。通过资本“走出去”助推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已累计发行631亿元,境外投资者400多家,投资余额近8000亿元人民币。 优化外汇储备运用,为“一带一路”打开新的窗口 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作为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外汇局始终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多元化运用的统筹协调和风险防控,积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构建相互补充配合的对外投融资平台体系。 一是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积极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开展委托贷款的基础上,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其中丝路基金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100亿美元;中非产能合作基金规模100亿美元。此外,注资了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并以多种形式支持了中非发展基金、中国欧亚基金、中阿基金等多双边基金。上述相关机构成立以来,在功能定位、投资理念、业务实践、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早期成果。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三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公司治理和党的领导两个维度,引导投资机构实施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健全党的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拓展、公司搭建、风险防控、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迈出了较好的步伐。 外汇管理稳中求进继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不仅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拓展我国发展空间、维护周边安全和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为中国与有关国家推进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共谋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建设共同发展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实现联动式发展注入新能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好“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者、服务者和护航者,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动力,让“一带一路”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具体来看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市场运作,“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继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拓展贸易投资领域,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效率和质量。深化投融资联动体系,进一步研究实施互利互惠政策。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二是坚持开放合作,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内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按照既有利于眼前,平衡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又有利于长远,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审慎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和投资债券,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丰富外汇市场风险对冲工具,创建更加友好便利的制度环境,满足境外投资者管理汇率风险的需要。三是坚持平衡稳健,发挥好“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双线力量。“一带一路”建设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为“一带一路”营造健康、稳定、良性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坚持互利共赢,继续优化外汇储备资金运用。秉承商业化运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理念,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不断尝试多元化运用的新举措,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投资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五是坚持政策互通,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沟通,加强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与跨境合作,加强与境外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外汇市场透明度。 2017-05-05/gansu/2017/0505/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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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06亿元人民币,支出12823亿元人民币,顺差583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228亿元人民币,支出10123亿元人民币,顺差210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78亿元人民币,支出2701亿元人民币,逆差15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45亿美元,支出1860亿美元,顺差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74亿美元,支出1468亿美元,顺差3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71亿美元,支出392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采用支付渠道数据编制旅行收入和支出,及根据其他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2016年以来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83 85 13406 1945 -12823 -186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106 305 12228 1774 -10123 -146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3 -221 贷方 1178 171 借方 -2701 -392 2.1加工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97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25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44 -50 贷方 193 28 借方 -536 -78 2.4旅行差额 -1138 -165 贷方 255 37 借方 -1393 -202 2.5建设差额 17 3 贷方 76 11 借方 -59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19 3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6 2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7 -27 贷方 9 1 借方 -196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 5 贷方 158 23 借方 -120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12 45 借方 -280 -4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0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4-28/gansu/2017/042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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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0/gansu/2017/0420/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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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1/gansu/2017/0421/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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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1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5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 2017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3.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万亿美元)。(完) 2017-04-28/gansu/2017/0428/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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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6) 2017-05-05/gansu/2017/0505/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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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预算 2017-04-07/gansu/2017/0407/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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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18日 ,外汇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17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上,记者提出了哪些关心的问题,新闻发言人又是如何作答的呢?下面,小编为您梳理现场问答环节的主要内容。 问:如何评价2017年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 答:2017年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从净流出走向基本平衡的转折之年。外汇储备余额由降转升,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预期和市场主体涉外交易行为更趋稳定。 问:对2018年跨境资金流动的情况有怎样的判断? 答:2018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将保持总体稳定。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内部基础将更趋稳固;从外部看,国际经济金融运行保持平稳,外部环境将总体有利。在这些条件下,2018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延续平稳运行格局。 问:近几个月银行结售汇顺逆差有所波动,如何看待这样的变化? 答:近几个月银行结售汇差额确实有所波动,但总体规模都不大,这反映了不同月份实体经济、金融活动的微弱差异,不改变我国外汇供求总体趋向平衡的判断。 问:该如何正确认识、解读外汇局发布的跨境资金流动数据? 答:外汇局日常监测跨境资金流动的数据主要包括三个维度,包括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统计以及国际收支统计。其中,银行结售汇统计的是银行自身和代理客户的本外币兑换情况。银行结售汇是境内外汇供求的主体,但不是全部,影响外汇供求的因素还包括银行外汇头寸的增减、部分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买卖等;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统计的是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进行的跨境资金收款和付款,但不包括银行自身的对外资产和负债跨境摆布;国际收支统计是衡量我国涉外交易和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情况较全面的指标,已经达到国际标准,目前按季度编制和发布。以上三套数据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使用上要注意区分。 问:哪一个数据最能全面反映外汇市场总体供求状态? 答:总的来看,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外汇储备资产,即剔除了汇率和资产价格变动的外汇储备资产变化,最能全面反映外汇市场总体供求状态。2017年二季度以来,这个数据持续增加,结束了此前近三年的下降,说明我国外汇市场已基本实现自求平衡。银行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均是从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反映来外汇市场的供求状态。 问:如何看待对近一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变化? 答:近一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总量放缓、结构优化、用汇平稳”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已经逐渐地回归理性。根据商务部统计,2017年非金融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201亿美元,比2016年下降29.4%,与2015年基本相当。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商务部统计,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从外汇局统计的用汇数据看,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购汇比2016年下降12%,显示用汇平稳。 问:关于对外直接投资,下一步的政策取向是什么? 答:外汇局将与相关主管部门政策保持一致,坚持“三个没有变”,即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方针没有变,坚持对外投资“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原则没有变,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方向也没有变。具体来说,一方面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另一方面,坚持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密切关注部分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以及对外投资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督促银行严格落实展业原则,加强对境外投资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推动境外直接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问:2018年美联储将继续加息和缩表,美国的税改政策也将付诸实施,这些因素对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综合来看,当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外部环境是比较稳定的,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在逐步减弱,或者说市场对这方面因素的消化比较顺利,国内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日益巩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的格局有望保持。 问:外汇局将如何应对影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外部因素? 答: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及时分析和解读跨境资金流动的形势变化。同时,坚持推改革和防风险并举,一方面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另一方面,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问:有媒体报道,中国可能会减缓或者停止增持美国国债,外汇局对此是否有进一步的评论? 答:中国的外汇储备始终是按照多元化、分散化原则进行投资管理的。外汇储备对美国国债的投资实际上是市场行为,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需要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中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部门是非常负责任的投资者,相关的投资活动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保障了中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至于你所讲的美国公布了11月份中国少量减持美国国债,其实这里公布的信息不仅仅包括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还包括其他投资主体。 问:人民币兑美元从2017年以来出现了比较快的升值,是否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些影响? 答:近期的人民币升值与内部经济持续向好和外部美元相对比较弱等因素都有关系。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国会继续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问:2017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增强后,企业在汇率的风险管控方面是否有变化? 答:汇率双向波动增强以后,企业在逐步改变对人民币汇率的固定思维,赌单边升值或单边贬值的企业逐渐减少,前些年的非理性或者是恐慌性的行为明显减少。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对于汇率风险的管理必须要树立严肃的“风险中性”意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不到位,一是对于汇率风险认识不到位。还有一些企业习惯于押注升值或贬值的单边方向,用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风险管理。二是对套期保值认识不到位。套期保值实际上是花一定成本来锁定风险,有一些企业不愿意支付这个费用来做套期保值,或者把套期保值当做赚钱工具,忽视了套期保值锁定不确定性风险的本质功能。在外汇市场形势发生调整的时候,如果一些企业发现自己判断错了,集中调整汇率风险敞口,可能引发外汇供求矛盾,造成市场恐慌或者踩踏,从而导致系统性风险增加,最终也会损害企业自身的经营。 问:2018年外汇局对更好地引导企业风险管理有没有新计划? 答:2018年外汇局会继续推动企业完善外汇风险管理,督促金融机构继续做好客户的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同时,从外汇市场发展方面进一步推动改革,丰富市场产品,扩大参与主体,拓展交易范围,推动外汇市场对内和对外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将提高外汇市场的服务能力、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避险需求。 问:2017年内保外贷的问题受到了较大关注,这会不会影响到今年的外汇管理政策? 答:从2014年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改革以来,内保外贷业务呈现比较快速的增长,在改善我国企业境外投融资政策环境、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该业务出现了新趋势和新问题:一是内保外贷履约率有所上升,二是部分企业利用内保外贷方式规避其他监管部门的管理,三是部分银行合规意识比较薄弱,没有切实履行跨境担保外汇管理中关于真实性、履约倾向及还款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审核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外汇局重申了银行在内保外贷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和交易背景、第一还款来源及履约可能性等方面的审核,加强对担保物的审核,建立履约风险定期评估制度等等。总的来说,外汇局加强了对银行开展该业务的要求,但仍然会积极支持包括银行和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开展真实、合规和合法的内保外贷业务。 2018-01-23/gansu/2018/012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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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以来,人民币汇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升值,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从11月末的94.37提高到94.66,人民币兑一篮子货币(无论是参考BIS货币篮子还是SDR货币篮子)也有所升值。从主要货币兑人民币汇率来看, 12月 22日 ,在岸人民币兑美元连续升破6.57、6.56、6.55和6.54这四道关口,刷新9月以来新高,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日内亦上涨超过200点,创近三月以来的新高;此外,人民币相对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均有明显升值,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也在本月上旬较大幅度升值后维持震荡。 我们认为,人民币汇率近期的升值主要是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反映,国内因素是主要的,同时受到市场预期的影响。 首先,我国金融市场利率维持高位。国际资本流动往往对金融市场利率较为敏感,金融市场利率因而对汇率有较为直接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国金融去杠杆持续推进,流动性较为紧张,市场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国金融去杠杆以来,中美利差总体来说是扩大的。目前,我国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已较2016年三季度末的2.7%提高了1.2个百分点,而同期美国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提高0.6个百分点左右,中美利差达到1.5个百分点左右。 其次,临近年末,市场流动性比较紧张,季节性因素也增加了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目前,商业银行发行的AAA级1个月、3个月和6个月期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分别为5.35%、5.20%和5.15%,均创2015年有该项统计数据以来的历史新高;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1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分别达到5.11%和5.58%,3个月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分别达到5.04%和5.48%。 第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然强调防风险,对市场预期有较大影响。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向市场释放了货币政策不会放松的信号。 第四,从基本面看,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出口回升明显。11月份官方PMI数据显示经济的景气度有小幅回升,制造业PMI为51.8%,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较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持续位于扩张区间。同时,今年下半年,财政支出同比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明显,而财政存款累计增量较大,仍有加大投资的空间,今年全年的经济增长是比较有保障的。此外,消费亦有所回升。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名义增长10.2%,较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实际同比增速较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达到8.8%。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出口有较为明显反弹。11月,以美元计值的出口同比增速达到12.3%,较上月大幅提高5.4个百分点,进口同比加速增长,增速为17.7%,较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 第五,市场对美联储加息的预期已经较为充分,同时,美国减税的影响仍有待时间检验。今年12月中旬美联储加息前,人民币曾面临一定的贬值压力。随着加息靴子落地,美国金融市场利率在加息当日并未出现明显的提升,美联储公布的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的投票结果反而弱于市场预期。而美国税改拟通过税收优惠促进美国海外利润汇回,对人民币汇率影响也很有限。根据招商证券测算,美国税改导致的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利润汇回最多在150亿美元左右,其中需要购汇的部分应远小于此,相比于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月均1500亿美元),几乎不会对人民币汇率带来直接影响。 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短期因素逐渐消退,预计人民币汇率或有所回调,但不会大幅波动,而是仍然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兑美元可能保持在6.6左右。 最近一两年来,我们始终强调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今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多次指出,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很可能在6.5至6.6区间波动,或6.6左右。一方面,汇率大幅升值不利于保持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中国可能错失当前全球经济复苏的红利。另一方面,汇率大幅贬值也会产生不少问题,不仅资本外流的压力加大,通过贬值促进出口的做法也是得不偿失的,虽然短期因为商品价格而获得竞争优势,但不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此外,汇率大幅贬值还有损大国形象,甚至引发贸易摩擦。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龙玉。本文仅反映作者观点,不代表所供职机构意见。 2018-01-03/gansu/2018/0103/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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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币汇率的信心反映出市场对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预期,但要警惕陷入人民币汇率单边走势的惯性思维。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汇率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当前,我国面临的跨境资本流动越来越多,需要一个更为灵活、更有弹性的汇率安排。今后我国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容忍度将增强,人民币汇率将越来越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并将与国际市场接轨。 2018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涨势强劲。 2月 7日 ,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调升190个基点,创下两年多以来新高,从年初至今已累计升值超过2000个基点。在人民币汇率走高之时,市场乐观情绪格外高涨。不少分析人士认为,人民币汇率年内将继续大涨,他们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更是在数日内“创下新高”,上个月还预测人民币对美元可涨至6.2,这个月已经调升至6.1。 对人民币汇率的信心反映出市场对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预期,但要警惕陷入人民币汇率单边走势的惯性思维:汇率一上涨,不少人认为汇率接下来就会只涨不跌;汇率一下跌,人们又容易陷入“跌跌不休”的预期之中。2016年,人民币汇率走低,恐慌情绪一度充斥市场,不少人预测2017年人民币汇率会跌至7或更低,甚至有人预计年底会跌至7.4左右,谁料此后人民币汇率走出了“反转行情”,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12月 29日 ,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已经升至6.5。 人民币汇率在2014年以前长期单边升值,使人们习惯了汇率的单边走势。但这种情况早已发生了变化,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汇率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当前,我国面临的跨境资本流动越来越多,需要一个更为灵活、更有弹性的汇率安排。“8•11”汇改优化人民币中间价报价机制以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迈出市场化关键一步,人民币汇率弹性在逐步增强,尤其在2017年,汇率有涨有跌的双向波动特征尤为明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曾评价说,中国2017年以来汇率真正实现了双向浮动。 继续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2017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汇率从有管理的浮动过渡至清洁浮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减少直至基本退出,是汇改的既定方向。这意味着我国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容忍度将增强,人民币汇率将越来越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并将与国际市场接轨。 认清上述趋势,人们就会对人民币汇率有更加理性的判断。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内生增长动力增强,这些因素将继续支持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保持稳定地位,也会支撑人民币汇率继续走强。但是,外汇市场波谲云诡,从来不乏“黑天鹅”。2018年,在世界经济复苏和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仍有不确定性的形势下,人民币汇率更大的可能性是呈现双向波动而非单边上涨。 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逐步适应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不能以市场一时的判断来指导实际操作。可喜的是,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以后,不少企业已逐步在改变对人民币汇率固定思维,赌单边升值或单边贬值的企业有所减少,此前非理性或恐慌性的行为明显减少。但目前,仍有遭遇汇兑损失的企业急于弥补损失,跟风买涨,用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风险管理。外汇局新闻发言人多次提醒,企业对于汇率风险的管理必须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改变对人民币汇率的固定思维。如果对正常的汇率波动不适应,进而产生非理性的恐慌行为,不仅有损企业自身经营,反过来还会束缚相关改革。 改革路径已经清晰,克服汇率“浮动恐惧”的确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包括丰富市场产品、扩大参与主体、拓展交易范围、完善交易基础设施建设等,以便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工具,更好地控制风险。(来源:陈果静 经济日报) 2018-02-14/gansu/2018/0214/416.html